农业生产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我国作为农业大国,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粮食损失约占总减产的 70% 以上,直接影响粮食安全与农民收入。农业气象灾害是指由异常气象条件引发,导致作物生长发育受阻、产量下降、品质降低甚至农田设施损毁的灾害类型,按核心影响的气象要素可分为水分异常、温度异常、风雹异常、光照异常四大类,每类灾害在形成机制、区域分布、危害程度上均存在显著差异,需结合具体特征开展针对性防控。
一、水分异常类灾害:作物 “水失衡” 的核心威胁
水分是作物光合作用、养分吸收的基础载体,当降水或土壤水分偏离作物需求阈值时,会直接打破作物水分代谢平衡,这类灾害在我国南北方均高发,占农业气象灾害总发生次数的 45% 以上,主要包括干旱、洪涝、连阴雨三种类型。
(一)干旱:“缺水胁迫” 下的渐进式灾害
干旱是我国分布最广、影响最久的农业气象灾害,年均受旱面积约 2.9 亿亩,主要因长期降水偏少(较常年同期减少 50% 以上)、蒸发量过大(日均蒸发量超过降水量 2 倍),导致土壤有效含水量低于作物临界需求(多数作物需土壤相对湿度保持在 60%-80%)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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