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
《宜宾市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
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小编在此带大家解读
《宜宾市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
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
(以下简称《规划》)
为什么要实行该《规划》?
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势见效的关键时期,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任务艰巨繁重,亟需进一步提升全市防灾减灾能力。做好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工作是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直接有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受威胁村(居)民远离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本次《规划》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避让优先,应搬尽搬。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政府主导,分级负责。
《规划》的目标是?
● 到2027年年底,通过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动态销号地质灾害隐患点约40处,降低地质灾害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等级约10处;
● 动态清零山洪灾害极高危险区(风险区),降低山洪灾害危险区风险等级约40处。
● 搬迁村(居)民居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内生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规划》里面哪些符合搬迁对象?
● 满足地质灾害治理难度大或治理费效比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受损且修复困难、处于断裂带附近3项条件之一的受威胁村(居)民;
● 地质灾害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内靠山临崖、高陡斜坡(边坡)、沟谷沟口等受威胁村(居)民;
● 极高风险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受威胁村(居)民;
● 高风险山洪灾害危险区中治理难度大或治理费效比高,且有搬迁条件的受威胁村(居)民;
●其他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并有搬迁意愿的村(居)民。
搬迁对象和任务有哪些?
根据《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宜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共901户、3490人,涉及10个县(区)、49个乡镇、102个村社。
根据《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宜宾山洪灾害避险搬迁对象约127户、433人。
计划通过5年规划,分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任务(2023—2025年)
按照“受灾优先、紧迫优先、应搬优先”三个优先原则,用3年时间,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受威胁村(居)民搬迁安置694户、2588人;完成极高、高风险山洪灾害危险区受威胁村(居)民搬迁安置约76户309人。
——第二阶段任务(2026—2027年)
用2年时间,完成紧迫程度一般且有搬迁意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中、低危险区(风险区)受威胁村(居)民搬迁安置约207户、902人;完成中、低风险山洪灾害危险区受威胁村(居)民搬迁安置约51户124人。
搬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搬迁方式分为整点(区)搬迁和局部搬迁两种。鼓励对处于地震断裂带附近、治理费效比差、治理工程受损且修复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和成灾风险高、生存环境较差、可持续发展难的地质灾害危险区(风险区)受威胁村(居)民实施整点(区)搬迁。对整点(区)搬迁以外其他符合搬迁条件的受威胁村(居)民实施局部搬迁。
安置方式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安置、货币化安置、分散安置和其他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搬迁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集中安置、货币化安置。
集中安置。结合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乡村片区国土空间规划,以当地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业等为支撑,引导群众向县城、集镇、产业园、已有安置区、中心村集中安置。
货币化安置。由当地政府统筹相关资金和政策,充分利用商品房、棚改存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资源,鼓励进城落户,通过市场购买或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安置。
分散安置。主要以自建住房等方式分散安置。鼓励各地通过依法回购、改建已建安置区空置房屋、闲置乡村办公用房等住房资源进行安置。
其他安置。主要以自主选择投亲靠友等方式安置。鼓励各地依托社会福利机构对符合供养条件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进行安置。
实施避险搬迁的资金补助
是怎么构成的?
一是省级3.5万—4万元/户的补助资金,二是市级2.5万—3万元/户的补助资金,三是区县的配套补助。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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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彭翰林丨责编:杨俊伟丨编审:殷靖翔
监制: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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