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震应急预案(通用19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地震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学校地震应急工作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给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省地震局、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的震应急预案建设的意见》、《xx市地震应急预案》以及《xx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校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各应急组立即自动按照本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校教职工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急时刻,学校领导和老师,特别是共产党员、中青年老师和学生干部要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学校要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高度重视安全和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在地震灾害发生时,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集中,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本应急预案分发到每一个成员,定期组织温习。预案的实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地震发生后,由于相互推诿、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应有的生命或财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等应急工作机构。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个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
六、震前应急准备
震前应急准备工作是在本预案颁布后,当临震的预报发布后的紧急情况下完成的。
2、由指挥部办公室定期修订学校预案,并组织指挥部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装备、工具等,并落实数量明确到人;学校经常组织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
3、疏散组要制定人员疏散方案、各疏散路线、疏散场地环境平面图并在校办公室备案;
4、抢险救灾组熟悉预案,明确职责,尤其对水、电设施及火险等事件要经常开展训练;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5、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6、出现地震谣传,校办公室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培训,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安定。
七、临震的应急反应
学校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后,校领导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校区进入临震的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有关部门和人员应迅速进入临震的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和各部门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学习和熟悉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广泛开展防震科普知识的培训、避震及疏散演练,落实保障抢险救灾设备、物资,检查并排除水、火、电、暖设施和危险建筑物安全隐患。
学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反应
1、召开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报告防震减灾措施。
3、向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组长宣布有关抗震救灾方面的规定。
4、掌握地震动态并随时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和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组长通报。
6、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援专业小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7、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8、督促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9、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掌握的各类灾情信息(校办公室为灾情速报小组)。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八、震后抢险救灾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即刻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学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1、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指挥各部门按职责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队伍的任务,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4、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5、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的有关部门的指导;
6、必要时请求援助。
九、安全防护及救援行动
应急疏散组:具体制定师生疏散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师生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抢险救灾小组:协调组织开展前期校区内搜救工作;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出现重大灾情,请求上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校区搜救救援行动;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电、校内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组织师生员工抢救被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抢险。
医疗救护小组:协助医疗救护部门开展校区疾病预防控制和水源监督、食品卫生监测工作。抢救被压埋人员,协调医药管理部门迅速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安全保卫小组:维持治安。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卫科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十、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为了在我市公路遭受破坏性地震时,使各有关部门高效而有序地开展抗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第172号令)及《龙岩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及公路抗震防毁原则为指导,依托现有的战备资源和民兵组织,做到资源共享,不断加强资源与人员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在紧急状态下,服从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确保XX市境内G319线、G205线、S103线等入闽通道和通往闽南沿海地区主要通道及辐射通往各市县主要公路的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市公路局交通战备、抗震抢险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在紧急和突发灾情状态下公路部门的各项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指挥中心总指挥为局长XXX,副总指挥为副局长XXX、XXX和总工程师XXX,成员由各公路分局局长组成。下设交通战备、抗震抢险办公室,该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市局工程科,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指挥、协调、督促局属各单位的各项战备和抢险救灾任务,审定各项具体应急方案和措施。公路交通战备、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人员名单另附。
三、组织保障
(一)物资保障。市局物资总库设在XX区XX,设有专用战备物资仓库,存储一定数量的贝雷钢桥等战备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公路抗震防毁物资,由专门仓库人员管理。抗震抢险办应随时掌握战备和抢险物资的储备数量并保持完好状况,同时根据需要增加储备数量和各类物资的保管、更新。
(二)运输保障。以我局现有的运输力量为依据,必要时,可依据紧急状态法,通过市交战办调用交通运输保障队伍(由市运输总公司组建)的运输力量。
(三)通讯保障。利用现有的电话、手机、计算机互连网络和其他公用通讯设施。在公用通讯设施遭到破坏时,通过市交战办调用交通通讯保障队伍(由市移动通讯局组建)或防汛抗旱指挥部专用通讯线路实施通讯保障。并准备备用摩托车、小车形成联系网络,确保紧急状态下公路抢险信息的上传下达。
四、组织实施
(一)公路抗震抢险保障分队平时应处于战备和待命状态,加强对公路线上重要部位(主要线路、大桥、隧道等)的维修养护和日常值班巡查,及时将重要部位的当前状况信息报送局抗震抢险办公室,以便能及时、准确做好预测和决策,遇突发情况能果断实施有效的'应急抢险措施。
(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公路分局要迅速了解公路震情、灾情,确定应急抢险工作规模,并即向局抗震抢险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 汇总向市府办、市地震局报告,并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市局抗震抢险指挥部 按照本预案及时落实组织、物资、人员、车辆等项工作的调度,负责部署、指挥、协调所辖区域公路的抗震应急抢险工作,并随时向上级报告组织落实情况。
(三)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一旦接到上级下达抢险救灾命令,应立即组织赶赴震区现场,全力以赴投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震区现场抢险指挥由现场最高级别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根据地震级别、破坏程度采取架设贝雷钢桥、迂回、绕道行驶、抢修恢复等应急方案组织实施。并现场成立公路抢险组、物资供应组、伤员救护组、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生产恢复组等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国道—重点省道—重点县道的优先次序,采取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确保抗震抢险工作有序进行,尽快修复被毁公路、桥梁、隧道、涵洞恢复公路畅通。必要时还必须在主要路口设置醒目的指示标志或派专人值勤、疏导交通,尽力将地震破坏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序。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xx市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上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xx老师为组长,xx老师为副组长,各科任教师和班主任为成员,学校办公室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指挥部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口哨声或地震警报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A、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地震应急疏散线路图”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A、在餐厅就餐的教师和学生在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操场中央;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A、学生在宿管老师的组织下按离宿舍门口或楼梯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宿舍内按床位自下到上、自前到后,有序组织撤离到操场中央;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为确保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给中心造成的灾害,保障中心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待定
执行组长:待定
副组长:待定
成员:待定
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处理小组组长、执行组长或副组长成员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处理抗震救灾有关事宜;掌握震情和灾情,随时向上级汇报,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筹集、调拨救灾经费和救灾物资;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二、各组任务与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建议主要由工程部、中厨、保安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1、迅速集结人员和器材,抢救被埋压人员;
2、及时运送重伤员和调配救灾物资;
4、抢修供电、供水、供气等管线和设备,迅速恢复供电、供水、供气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全院师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包括抢救被压埋人员;
5、保证通信联络设备的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和发布信息。
(二)医疗救护组(建议主要由市场部人员以及懂得医务常识的`员工组成)
负责人:待定
1、准备充足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3、根据灾情情况,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安置重伤员。
(三)治安保卫组(建议主要由保安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1、加强单位内治安巡逻、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心安全稳定;
2、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完好、可用情况;
3、地震灾害发生后,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维护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5、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疏导中心交通。
(四)人员疏散组(建议主要由餐饮部、客房部人员组成)
为了进一步搞好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x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10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镇长担任,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宣传干事和文化站长为成员。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分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巡防队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1)在地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教助理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
(1)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主管交通的副镇长担任,农机站站长、交管所等单位为成员。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6、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组织委员担任,电信支局的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7、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农电站站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农电站。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成员为民政所长及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9、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干事担任,各村民兵连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办公室。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学校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11、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抓城建的副镇长担任。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毁损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汇报一次,镇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并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通畅。
(五)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为确保学校产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缺失,根据国务院《产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乳山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局及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行。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校长毕元东同志为组长,各处负责同志及班主任为小组成员,校务办公室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展开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证,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准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质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产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气力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缺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复原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增进社会安全稳固。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刻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实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固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控基层情形,全力保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质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不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畴或邻近地区产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刻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A、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刻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刻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避免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展开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邻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避免各类犯法活动。
3、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稳固人心,迅速复原正常秩序,全力保护社会安全稳固。
4、迅速了解和掌控本校受灾情形,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政府。
四、其它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从XXXX年12月11日起正式施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组织体系
2.1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响应机制
3.1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2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监测报告
4.1地震监测预报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預測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地震預報,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2震情速报
4.3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民政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国务院,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国务院。
5、应急响应
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3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5.4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5加强现场监测
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国震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6防御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工业生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5.7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8开展社会动员
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
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5.9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及时向相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5.10发布信息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地震、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5.12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指挥与协调
6.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6.1.1先期保障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中国地震局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做好灾情航空侦察和机场、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测绘地信局、民航局、总参谋部等迅速组织协调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
(3)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损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6.1.2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等,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1.3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或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实施国家地震应急Ⅰ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涉港澳台事务、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6)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9)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跨省(区、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
(10)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11)其他重要事项。
必要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部署。
(2)根据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
(3)协调指导国家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4)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
(7)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署的其他任务。
6.2重大地震灾害
6.2.1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制订抢险救援力量及救灾物资装备配置方案,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需要国务院支持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2.2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或者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请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议,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转移救治伤病员,开展卫生防疫等。必要时,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组织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3)指导、协助抢修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6)需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6.3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协调派遣专业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指导市(地)、县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根据灾区需求,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地方做好地震监测、趋势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和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以及支援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必要时,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7、恢复重建
7.1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灾区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7.2恢复重建实施
灾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
8、保障措施
8.1队伍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地震預測、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8.2指挥平台保障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8.3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中央财政对达到国家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8.4避难场所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8.5基础设施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广电部门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
发展改革和电力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公安、交通运输、铁道、民航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8.6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9、对港澳台地震灾害应急
9.1对港澳地震灾害应急
香港、澳门发生地震灾害后,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向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通报情况,并组织对地震趋势进行分析判断。国务院根据情况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出慰问电;根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支援。
9.2对台湾地震灾害应急
台湾发生地震灾害后,国务院台办向台湾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和对祖国内地的需求。根据情况,祖国内地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国务院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的需求,协调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援助救灾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
10、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
10.1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当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中国地震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10.2海域地震事件应急
海域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海上搜救机构、海洋主管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等通报情况。国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开展分析,预测海域地震对我国沿海可能造成海啸灾害的影响程度,并及时发布相关的海啸灾害预警信息。当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险、原油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海上应急救援。当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电缆中断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抢修。当海域地震波及陆地造成灾害事件时,参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级别实施应急。
10.3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伍赶赴灾区,对火山喷发或临喷异常现象进行实时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视情向灾区人民政府提出转移居民的建议。必要时,国务院研究、部署火山灾害应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支援。灾区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转移居民。
10.4对国外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外交部、商务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及时将了解到的受灾国的灾情等情况报国务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国际救援和援助行动。根据情况,发布信息,引导我国出境游客避免赴相关地区旅游,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协助安置或撤离我境外人员。当毗邻国家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造成我国境内灾害时,按照我国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11、附则
11.1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2预案管理与更新
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11.3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1.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为确保地震发生时,学校各项应急工作能够高效、协调、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现结合本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责任之心是安全之魂的意识,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主动权。
三、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四、机构和职责
成立以校长为抗震组长、全体教职员工为组员的地震应急分队,紧密联系,协同作战。
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五、应急机构
学校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承办本校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具体工作。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总务处负责做好处理地震的后勤保障工作,学生处、德育处、班主任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六、应急行动的实施
(一)正常抗震救灾工作
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初制定抗震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督促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两次以上的地震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震应急行动
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全体教职工应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学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三)震后应急行动
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学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5)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6)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七、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进入防震应急状态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学校设立地震报告受理电话:(办公室电话、保卫室电话)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灾害暴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学校对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为保证我校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预防地震应急预案》和市《预防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抗震减灾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各班班主任及各科任老师
(二)应急机构的职责
1、组长职责
地震发生后,领导地震应急工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抗震减灾抢险的紧急救援工作。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教育局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与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协助市地震观场工作组加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开展地震考察、宏观异常调查,了解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报送地震新闻宣传报道。
(5)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抗震减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通信保障
(一)应急通信保障是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要条件,一旦发生地震,应急通信设备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二)要优先保证重要用户、重点用户以及生命工程用户的通信。
三、对学生进行抗震常识教育
1、避震要点
震时是跑还是躲,我国多数专家认为:震时就近躲避,震后迅速撤离到安全地方,是应急避震较好的办法。避震应选择室内结实、能掩护身体的物体下(旁)、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开间小、有支撑的地方,室处开阔、安全的地方。
2、身体应采取的姿势:
伏而待定,蹲下或坐下,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保护头颈、眼睛,掩住口鼻。避开人流,不要乱挤乱拥,不要随便点明火,因为空气中可能有易燃易爆气体。
3、教学楼避震
正在上课时,要在教师指挥下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在操场或室外时,可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不要回到教室去。震后应当有组织地撤离。千万不要跳楼!不要站在窗外!不要到阳台上去!必要时应在室外上课。
四、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校防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趋势,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随时了解、掌握地震动态并及时向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通报。
3、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4、督促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6、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五、震时应急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师生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学校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教育部门、地震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2、人员疏散。应急疏散组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师生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3、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校区内搜救工作,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校区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4、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校内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5、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学校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7、应急响应终止。学校的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忻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我公司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在有关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涉及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发布后,我公司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地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抢险救援指挥机构:
在事故发生时,为了使抢险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公司成立地震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
1、指挥部职责:
(1)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地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险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指派专人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更新和完善。
(3)根据事故发生灾害情况,发现有危及周边部门和人员的情况时,立即组织进行人员、物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5)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的其他事项。
2、总指挥职责:
(1)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制定完善公司地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对每一个危险源的场外应急处理预案的协调做出安排部署。
(2)确保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和组织熟悉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并能顺利完成任务。
(3)及时向上级各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救援援预案及时更新和完善。
(3)根据事故发生灾害情况,发现有危及周边部门和人员的情况时,立即组织进行人员、物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5)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的其他事项。
2、总指挥职责:
(1)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制定完善公司地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对每一个危险源的场外应急处理预案的协调做出安排部署。
(2)确保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和组织熟悉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并能顺利完成任务。
(3)及时向上级各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救援工作。
(4)在整个事故应急过程中,应当在事故现场亲临指挥。
3、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安排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各项任务。
(2)事故发生时,总指挥因故不在公司,副总指挥应担当总指挥责任,并尽快告知总指挥事故发生的情况。
4、指挥部成员职责:
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直接领导下实施抢险救援的指挥工作,分别完成总指挥和副总指挥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地震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兼),办公室副主任:xx(兼)。
(二)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长:xx
组员:xx(根据需要临时抽调有关人员)
职责:在组长的指挥下,与消防、安全、卫生等部门配合,实施现场抢险救灾和人员救护。
2、现场救护组:
组长:xx
组员:xx(根据现场情况临时抽调其他人员)
职责:在组长指挥下,与安全、公安、卫生等单位配合,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护现场设施,组织进行人员、物资疏散,配合现场抢险救灾组开展救护工作。现场物品和设施设备非救护工作需要,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不得擅自移动和损坏。
3、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组员:xx(根据现场需要临时抽调其他人员)
职责:在组长指挥下,保障救援物资、设备的及时供应,因救援工作需要在本地区紧急调用物资、设备和占用场地。
4、通信联络组:
组长:xx
组员:xx(根据现场情况临时抽调其他人员)
职责:在组长的'指挥下,负责地震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通信联络工作,保障指挥部及其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反馈,并做好记录。
二、临震应急方案
我公司在接到政府部门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警报后,公司应急组织机构迅速起动,进入临震紧急状态。
(一)召开公司党政工领导参加的防震减灾综合保障指挥会议,传达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部署防震抢险救灾工作。
(二)根据震情预报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组织人员、设备仪器、货物的避震疏散。
(三)根据震情预报和发展情况,适时通知水电区切断电源、水源,通知锅炉等压力容器使用部门停用卸压。
(四)储备必要的抗震救灾物资。
(五)综合管理部要认真检修对讲机和消防器材,确保完好。
三、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灾情一旦发生,立即启动本预案,公司地震应急组织机构迅速行动。
(一)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抢险救灾组根据指挥部命令,立即派出人员赶赴灾害现场疏散和抢救人员,并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切断电源或火源,进行工程抢险和消防灭火。同时积极配合现场救灾组和卫生、公安等部门搜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二)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现场救护组迅速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采取消毒和保证饮用水、食品卫生等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三)职工生活和治安保卫。后勤保障组要组织生活服务队,为本公司地域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管和分配政府提供的救灾物资;组织治安队,保护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堆扩治安秩序;组织队伍搭建临时帐棚。
(四)通信保障。通信保障组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如果市内通信设施遭破坏尚未正常工作,通信保障组要为指挥部领导和各小组组长配备对讲机。建立指挥部临时办公地点,安排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上级政府部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本公司地域内的震情灾情即时上传下达。
(五)水电抢修。水电区队尽快架设临时电路、管路,提供生活、抗震救灾所需电力和饮用水。
(六)听从上级政府部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对非本公司地域内的重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应急活动。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震前、震时、震后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措施。
一、组织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部署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发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后,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即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场所设在区科技局
(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区长;
副总指挥:副区长、区武装部部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基本成员: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建委、区环保局、区农发局、区外经贸局、区卫生局、区统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安监局、区法制办、区商贸局、区房管局、区人防办、区市政局、区交警大队、区黄河河务局、区科协、供电部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需要增加其他成员时,由总指挥随时召集。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全区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向市政府、市地震局和区委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请求派遣抢险救灾队伍和紧急支援;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口径;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的重大问题。
(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
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主任:区科技局局长;
成员:区武装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委、区市政局、区交警大队、区卫生局、供电部和重灾办镇的负责同志。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协调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重灾办镇之间的应急行动;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险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负责接待上级机关慰问团和地震现场工作队;负责组织派出区慰问团;处理国内外援助、咨询等事宜。
(三)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地震现场应急和救灾工作。
1、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副区长;
副指挥:区武装部、区政府办公室、区科技局和重灾办镇的负责同志;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委、区卫生局、供电部和重灾办镇的负责同志。
2、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直接组织指挥灾区抢险救灾;做好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工作;根据震情、灾情、险情提出实施特别管制、延长应急期及紧急救援的意见和建议;接待安排外来救援人员,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救援行动;控制灾情扩大、救助灾民、平息地震谣言、维护社会安定。
二、预警和预防机制
区科技局根据短期地震预报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强化防御措施;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发现地震谣言或误传事件及时平息,保持社会安定。
(一)预警级别及。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级别分为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1、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就是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2、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就是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二)地震灾害响应分级。
1、地震灾害等级。
按地震灾害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四个级别。
2、地震应急响应等级。
地震应急响应分为I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
I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Ⅳ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3、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
Ⅰ级响应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决定;Ⅱ级响应由省政府决定;Ⅲ级响应由市政府决定;Ⅳ级响应由区政府决定。
三、区政府地震应急响应
(一)灾情报送和处理。
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时可越级报告。
(二)指挥与协调。
当国家和省、市启动I、Ⅱ、Ⅲ级响应时,区政府接受市、省和国务院的领导,开展本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参照Ⅳ级响应实施应急行动。
(三)区政府Ⅳ级响应内容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区政府领导本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了解震情、灾情,迅速报告市政府。
2、召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研究、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3、立即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
4、派遣公安、民兵等抢险救灾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参加应急救援,请求驻区部队派遣抢险救灾部队。
5、请求上级机关提供紧急支援。
6、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
7、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口径。
8、决定重大涉外事项的政策措施。
(四)地震现场紧急处置和主要内容。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1、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人员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和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及时疏散居民。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
4、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5、估计救灾需求,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6、组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
(五)应急行动。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区武装部负责配合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压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区卫生局迅速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3、通信保障:区科技局尽快组织力量配合通信部门恢复通信系统,优先保证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与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畅通。
4、电力保障:供电部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送、发、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等,保证灾区用电。优先抢修、恢复城市供电。对储有可燃气、液体的城区或厂矿企业的供电,必须坚持先检修后供电的程序。
5、灾民安置:区民政局、红十字会调配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遇难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伤亡人数。
6、应急恢复:区建委、市政局积极协调、组织力量对灾区被破坏的供排水、燃气、热力、道路和重要市政设施进行抢险、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鉴定可利用的房屋,供灾民和抗震救灾人员使用。
7、维护社会治安:区公安分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区交警大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震情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重要目标警戒:区公安分局加强对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9、消防与环保:区公安消防大队严密监视和排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区环保局根据环境应急预案,防止各类污染事件的发生。
10、次生灾害防御与排险:区发改委、建委、环保局、市政局、国土分局、黄河河务局、供电部等有关部门对本系统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排除险情,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发生、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11、地震监测预报与灾害评估:区科技局加强地震现场震情监测和震情速报,及时开展地震宏观考察等工作。区民政局、建委、发改委、统计局负责震灾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
12、呼吁与接受紧急援助:区科技局、民政局、外经贸局、商贸局等部门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呼吁社会和国内民众团体提供援助,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及需求援助捐款金额。区民政局接受并安排各地政府、民众团体提供的紧急援助。
13、宣传报道: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依据区政府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众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动员民众战胜地震灾害,及时平息地震谣言或误传,安定民心,重建家园。
14、经费保障:区财政局及时安排、拨付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区民政局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
15、其他紧急事项: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六)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地震灾害损失评定。
区政府协同市地震灾害损失评审委员会对地震现场灾害评估结果进行评审。
(三)保险。
驻区保险公司尽快查勘灾情,为投保的受灾单位和居民理赔。
(四)调查和总结。
区科技局协同有关部门对地震事件和应急响应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和总结,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
(五)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应急避难场所。
五、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震区民众普遍感觉到的但没有造成直接灾害的地震。当发生有感地震时,视震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二)矿震速报。
当发生M≥3.0级以上矿震,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
(三)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区科技局视情上报区政府,并派出工作组分析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采取措施,及时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报市地震局。
(四)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或根据震情需要,应进行应急戒备,强化震情值班,加密地震监测和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
(五)邻近地区震灾应对。
地震发生在邻近地区,对我区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我市地处山西地震带南端,地质构造复杂,地震环境恶劣,多年来一直被国家列为地震重点防御区和可能发生中强度地震值得注意的危险区。为做好地震的防预工作,保护我校师生的生命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害,结合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确定的主题“加强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教育学生有序上下楼、文明把路行。进一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坚决避免侥幸心理,开展疏散演练活动。特制定(实验小学地震应急预案及保障方案)。
一、地震应急领导机构
地震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全体教师
地震应急速报小组:
(1)指挥组与向上级汇报组:校长及校委会
(2)疏散组:教导处
二、紧急疏散原则
指挥得力、谨慎从容、全体动员、保护师生、减少损失。
三、地震临震应急反应
(一)紧急避震
1、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教室。
2、在教室内的学生,应立即就近躲避,身体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小,躲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听到第一声钟响,要迅速在课桌下抱头或顶书包躲避。
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或床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枕头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
4、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同学,也应立即选择有利的安全的地点,就近躲避,卧倒或蹲下,用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窗口边。
6、在教室外的同学,应跑到空旷的地方,要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7、老师要按预先的分工,迅速到每个教室检查避震的情况,发现有采取不正当措施的,要及时纠正。
(二)紧急疏散:根据学校各年级所处位置及学生年龄特点,紧急疏散的具体要求是:
1、听到哨声后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组织本班级学生立即蹲在桌子下面,如果在2分钟后没有大反应,学校再次吹响哨声,各班级应马上按照学校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快速、有序地撤离教学楼。
2、撤离顺序:前后楼各按预设好的路线撤离。
在撤离时给学生讲清楚,地震时第一不能跳楼,第二不能一窝蜂似地往外挤,应在老师的带领下,全班同学一起行动,把桌椅摆放得有利于避震;与外墙和窗户操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外墙倒塌或玻璃破碎时伤人;避开室内的悬挂物;留一定的通道,便于震时紧急撤离;把年小体弱或残疾的同学安排在方便避震或撤离的地方。震后有秩序的撤离。
要求:
1、做到不惊慌、采取就近避险。
2、必须按疏散线路疏散,下楼时各班成两路纵队下楼,以免碰撞、拥挤、踩伤。疏散时要按指定路线,不要拥挤。
3、遇到灾情,千万不要跳楼。
4、当堂教师负责指挥学生疏散,不得擅离岗位,有秩序将学生撤离到操常
5、楼梯口要有教师指挥。楼梯口具体负责疏散教师:后勤组教师各班班主任、数学教师——负责自己班级。
6、疏散过程中,以双手护头或书包、书本护头,以防被砸。
7、疏散过程中,要迅速,要排队有秩序前进,不要慌乱奔跑,不要争先恐后。
8、疏散途中不能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9、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学生要蹲下,保护头部。等到地震结束后,以班为单位集合,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校长报告。到达集中地后,要蹲下,清点人数
(三)自救互救
疏散后,各工作小组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震后的自救工作。
(一)灾情速报
灾情速报对象:灾情内容向学区主要领导汇报。震后,每天要进行零汇报。
(二)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震感、人口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情况。
(三)速报程序:
1、发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后,在20分钟内向教育局领导报告。
2、学校应急疏散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在1小时内了解下列情况:
(1)影响范围:指地震造成有感程度和破坏范围。
(2)人口影响:指人员伤亡情况。
(3)经济影响:指地震对建(构)筑物、重要设施、设备的损坏与破坏等情况,对学校财产的损失等。
3、地震灾情的速报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专人负责和按程序速报的原则。
四、本实施细则依据于(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自预案启动时同时实行,望各涉及人员及全体教师认真履行。
为确保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给中心形成的灾害,保障购物广场财富和顾客、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1、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执行组长:
成员:
发生突发变乱是在处理小组组长、执行组长或成员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处理抗震救灾有关事宜;掌握地震救灾和灾情,随时向上级汇报,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筹集、调拔救灾经费和救灾物资;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二.各组任务与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
负责人:
1、迅速集结人员和器材,抢救被埋压人员;
2、及时运送重伤员和调配救灾物资;
4、抢修供电、供水、供气等管线和设备,迅速恢复供电、供水、供气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全体工作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包括抢救压埋人员;
5、保证通信联络设备的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和发布信息。
(二)医疗救护组
负责人:
1、准备足够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立即进行现场救援
3、根据灾情情况,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安置重伤员。
(三)治安保卫组
负责人:
1、加强单位内治安巡逻、检查、采纳有效步伐确保中心安全稳定;
2、检查各部分的安全步伐和消防器材完好、可用情况;
3、地震灾害发生后,做好重点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维护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5、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疏导中心交通。
(四)人员疏散组
负责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在购物广场的顾客及员工的疏散。
1、要告知员工与顾客,地震是第一不能跳楼,第二不能拥挤;
2、部分经理和主管应组织安排顾客与员工从安全通道下楼,要避免碰撞、拥挤、踩伤、绝对禁止利用电梯。
3、部分经理和主管在负责人指挥顾客和员工疏散过程中,不得擅离岗位。
4、如楼层较高,建议顾客与员工在卫生间等小开间场所就地僻险。
(五)物资供应组<建议由财务部人员组成>负责人:
1、根据各部门提出的物资计划,负责采购、调拨急需的救灾物资;
2、承受公司内外援助,统筹安排;
3、为本单位的或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4、运送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
(六)宣传组
负责人:
1、宣扬遍及地震科学知识,增强员工与顾客防震僻险,自防自救能力和地震应急应变能力。
2、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扬报道,向公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安定民心;
3、收集灾情和救灾物资,编写震情通报,进行震害调查;负责地震伤亡与财产损失统计工作,评估灾情。
三、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地震预报后,全公司进入临震应急期。
1、中心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步伐,立即向各工作组传达临震处理意见,并按应急预案落实各相应及步伐,准备消防器材;
2、宣传组利用宣传工具,立即开展以急宣传,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果断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确保秩序稳定;
3、各组负责人制定本组应急方案。
4、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计策
1、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第一线,了解震情和灾情,迅速组织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时将震情、灾情及其他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启动抗震救灾指挥系统;
2、各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启动应急预案,完成各自义务;
3、启动各类通讯设备,确保通讯昼夜畅通,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随时与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4、根据震情灾情安排慰问工作,妥善安置顾客,保障顾客和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安全,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及心理卫生方法方面的帮助;
5、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建筑、设施和设备,做好服务经营的恢复工作;
6、注意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卫部门要加强中心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辖区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五、奖励和处罚
1、在破坏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就之一者,应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破坏性应急任务的;
(2)、保护公司财富和抢救人员有功的;
(3)、实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展成绩明显的;
(4)、实时供应救援物资和工具成绩突出的
(5)、其他有特殊贡献的;
2、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予以处分或处罚;
(1)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2)临震应急期或震会应急期擅离职守、临阵逃脱的;
(3)阻扰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占用场地的;
(4)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5)趁机哄抢国家、集体或者公共财产的
(6)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7)散步流言扰乱社会次序,影响破坏性应急工作的;
(8)有危害应急救援工作的其他行为;xx购物广场
大多数破坏性地震使人感到的地面抖动只是一瞬时,只有强烈的地震才能有长达一分钟的感觉,而绝大多数破坏性地震只延续几秒钟。为此,只有保持平静,采取果断措施来保护自己,才能够减少你所遭受灾害的缺失。下面告知你在各种环境下怎样防护的办法:
一、产生大地震时不要急。
破坏性地震从人感觉振动到建筑物被破坏平均只有12秒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你应根据所处环境迅速作出保证安全的选择。千万不要跳楼,应立刻切断电闸,关掉煤气,暂避到卫生间等跨度小的地方,或是桌子,床铺等下面,震后迅速撤离,以防强余震。
二、人多先找藏身处。
学校,商店,影剧院等人群集合的场所如果遇到地震,最忌忙乱,应立刻躲在课桌、椅子或坚固物品下面,待地震过后再有序地撤离。
三、阔别危险区。
如在街道上遇到地震,运用手护住头部,迅速阔别楼房,到街心一带。如在郊外遇到地震,要注意阔别山崖,陡坡,河岸及高压线等。正在行驶的汽车和火车要立刻停车。
四、被埋要储存体力。
如果震后不幸被废墟埋压,要尽量保持冷静,设法自救。没法脱险时,要储存体力,尽力寻觅水和食品,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只要神志苏醒,身体没有重大创伤,都应积极实行自救:尽量用衣物等捂住口、鼻和头部,避免灰尘呛闷产生窒息;用周围可以移动的物品支持身体上方的重物,避免进一步塌落;扩大活动空间,保持足够的空气;寻觅和首创通道,设法逃离险境,朝着有光亮更安全宽阔的地方移动。
五、手机和充足点的电池放在身边备用。
六、地震时在家的应急处理方案。
1、家中避震最安全的地方卫生间、厨房、卧室墙角,小区地震安全地点为B栋前靠小区主路的空空地带。因厨房有天然气,需注意是否漏气。夜间可快躲到上述地方,白天最快1分钟可以跑到楼下,视地震情形快速离开到B栋空空地带。
2、地震时家庭成员,安全避险的位置和姿势:爷爷,靠墙角或衣柜与床之间的间隙;外婆,靠墙角;爸爸、妈妈、我和妹妹,书房;躲避时注意下蹲保护头部和脊柱,保护身体要害部位不受伤或少受伤。
3、家庭成员进行地震应急任务的分工:爸爸负责关闭水、电、煤气开关,谁、妈妈负责保护我和妹妹,外婆负责携带必须品。
4、地震引发火灾、天然气泄漏情形的应对措施:立刻离开危险区,不要往阁楼、床底、大橱内钻;准备简易防护器材,如用毛巾、口罩等捂住口鼻;自制简易救生绳索,如用被褥、衣服、床单等撕成条,拧好成绳挂在坚固的窗台、床架、室内坚固物上,然后沿绳渐渐滑下;没法逃生时,可挑选阔别起火点、取水、呼救方便的地方作为避难场所等待救援,如浴室、卫生间等既无燃烧物又有水源的场所。
5、震后家人疏散、集会的地点和联系方法:疏散B栋前靠小区主路的空空地带;如需紧急撤离详立刻疏散到小区旁边空旷的农田。家人一时走散联系方法:能通过电话联系,最好以短信情势联系,短信应说明人员安全情形、位置,应牢记家人电话号码两个以上。在确保安全的情形下可主动到地震安置点等公布联系方式,领取应急食品和水,注意饮水和食品安全避免生新病,特别是显现沾染病。
七、地震时避验和自救互救方法。
(一)地震时,在家中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当你感到地面或建筑物晃动时,切记最大的危害是来自掉下来的碎片,此刻,要动作机警的躲避。
1、在房屋里,则赶快到安全的地方,如躲到书桌、工作台、床底下。单元楼内。可挑选开间小的卫生间、墙角,依靠上下水管道和煤气管道的支持,减少伤亡。对于户外开阔,住平房的职工,震时可头顶被子、枕头或安全帽逃出户外,来不及时,最好在室内避震,要注意阔别窗户,趴下时,头靠墙,使鼻子上方双眼之间凹部枕在横着的双臂上面,闭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一样来说,不要跑出建筑物,最好就近找个安全处躲避,待地震后,如果需要疏散,再冷静离开。
2、地震时,门框会因变形而打不开,所以在防震期间,最好不要关门。夜间地震时,要争分夺秒向安全地方转移,不要因寻觅物品和穿衣而耽误时间,如有可能,要立刻拉断电源,关闭煤气,熄灭明灯。照明最子用手电筒,不要用火柴、蜡烛等明火。
3、地震时,如已被砸伤或埋在塌物下面,应先视察周围环境,寻觅通道,想方设法想办法出去。若无通道,则要储存体力,不要大喊大叫,要静听外面的消息,如听到有人走过的声音,可敲击铁管或墙避使声音传出去,以便救援。同时要在狭窄的空间里,寻觅食品坚持生命。
(二)地震时,室外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1、地震时在户外的人,千万不要冒着大地的震动进屋去救亲人,只能等地震过后,再对他们及时抢救。
2、如果你正行走在高楼旁的人行道上,要迅速躲到高楼的门口处,以防碎片掉下来砸伤。
3、汽车司机要就地刹车刹车,火车司机要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稳媛地逐渐刹车,保证列车和旅客的人身安全。
4、如果在山坡上感到地震产生,千万不要随着滚石往山下跑,而应躲在山坡上隆起的小山包背后,同时要阔别陡崖峭壁,避免倒塌、滑坡和泥石流的要挟。
5、在海边,如发觉海水突然后退,比退潮更快、更低,就要注意海啸的突然突击,尽快向高处转移。
(三)地震时,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一旦地震产生,在工作、生产岗位上的人员,第一应关闭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阀门,个人根据所处的环境,当机立断迅速避震。
1、地震时,在办公楼的工作人员,要赶忙躲在办公桌下面,震后迅速从楼梯撤离,千万不要跳楼。
2、在厂区上班的工人,地震时,要立刻关闭机器、断掉电源,迅速躲在车床、机床及高大的设备下,绝不要急忙乱跑。
3、井下作业工人,地震时,应立刻停止生产,不要急于往外跑,地面下一样较地面上安全。躲开巷道或竖井等危险地区,挑选有支持的巷道避震。地震过后,有组织、有秩序地向地面转移。
4、一些生命线工程中的在岗人员,应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规范,立刻采取措施避震。如化工厂在地震时,紧急避免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和液体外溢,立刻关停各种闸门和电源,关闭运转设备,避免次生灾害的产生。
(四)地震时,在公共场所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在群众集聚的公共场所遇到地震时,最忌忙乱,否则将造成秩序缭乱,相互压挤而导致人员伤亡,而应有组织地从多路口快速疏散。
1、如果你正在影剧院、体育馆等处遇到地震时,要冷静冷静,特别是当场内断电时,不要乱喊乱叫,更不得乱挤乱拥,应就地蹲下或躲在排椅下,注意躲开吊灯、电扇等悬挂物,用皮包等物保护头部,等地震过后,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组织地撤离。
2、地震时,你正在商场、书店、展览馆等处,应挑选结实的柜台、商品(如低矮家具等)或柱子边,以及内墙角处就地蹲下,用手或其它东西护头,躲开玻璃门窗和玻璃橱窗,也可在通道中蹲下,等待地震停息,有秩序地撤离出去。
3、正在上课的学习,要在老师的指挥下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决不能乱跑或跳楼,地震后,有组织地撤离教室,到就近的开阔地震避震。
4、正在进行比赛的运动场,应立刻停止比赛,稳固观众情绪,避免缭乱拥挤,有组织有步骤地向运动场外疏散。
八、地震后的个人自救方法
一次大震产生后,到处是断坦残壁,危楼及倒房构成的瓦砾堆。在没有外来人员援救之前,自救是一项与死神争分夺秒的斗争。时间就是生命,从历次大地震的体会得知,地震产生后,一天内扒出的人,救活率可达80%,第二吞们有30-40%,时间越长,存活率越低。地震对人身的伤害,大部分是倒塌的`房屋所造成的,一旦被埋压后,要做到:
1、被埋压在废墟下时,至关重要的是不能在精神上产生崩溃,要有勇气和毅力。强烈的求生愿望和充满信心的乐观精神,是自救进程中创造奇迹的强大动力。
2、被压埋后,注意用湿手巾、衣服或其他布料等捂住口鼻和头部,避免灰尘呛闷产生窒息及意外事故,尽量活动手和脚,排除压在身上的各种物体,用周围可搬动的物品支持身体上面的重物,避免塌落,扩大安全活动空间,保证有足够的空气。条件答应时,应尽量设法躲避险境,朝更安全宽阔、有光亮的地方移动。
3、被埋压后,要注意视察周围环境,寻觅通道,设法爬出去,没法爬出去时,不要大声呼喊,当听到外面有人时,再呼唤,或敲击出声,向外界传信息求救。
4、无力脱险时,尽量减少体力消耗,寻觅食品和水,并计划使用,乐观等待时机,想办法与外面援救人员获得联系。
九、地震后的群众互救方法
地震后救人,时间就是生命。因此,救人应当先从最近处救起,不论是家人、邻居、工作岗位上的同事,或是萍水相逢的路人,只要是近处有人被埋压,就要先救他们,这样可以争取时间,减少伤亡。震后救人的原则是:
1、在互救进程中,要有组织,讲求方法,避免盲目图快而增加不应有的伤亡。第一通过侦听、呼唤、询问及根据建筑物结构特点,判定被埋人员的位置,特别是头部方位,在开挖施救中,最好用手一点点拨,不可用利器刨挖。
2、如伤势严重,不能自行出来的,不得强拉硬拖,应设法暴露全身,查明伤情,施行包扎固定或急救。
3、在互救中,应利用铲、铁杆等轻便工具和毛巾、被单、衬衣、木板等方便器材。
4、发掘时要分清哪些是支持物,哪些是压埋阻挡物,应保护支持物,清除埋压物,才能保护被压埋者赖以生存的空间不遭覆压。
5、清除压埋物及钻凿、分割时,有条件的要泼水,以防伤员呛闷而死。
6、对暂时无力救出的伤员,要使废墟下面的空间保护透风,递送食品,静等时机再进行营救。
十、地震时需要的防震用品
准备避难和营救物品在有地震预报的情形下,家庭成员每个人都应准备防震袋,生活用品宜精不宜多。如手电筒、调频收音机、药品、嗽洗用品、食品水壶、糖、盐、打火机、小刀、绳索、手套等。家庭成员的衣袋里最好装上一个小的急救卡片,注明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号码、本人血型、联系人姓名等项内容,便于他人营救时参考。震前尚需准备一些简单的营救工具,如撬棍、锤子、斧头、小钢锯等,一定放在震后能够立刻拿到的地方。如树上、房顶上、开阔的庭院中等。
室内家俱布设要公道大件家俱摆在墙体薄弱处,桌下、床下不放杂物,床铺最好在离门近处摆放。服装物品固定位置存放,遇到夜震也能顺手穿衣、穿鞋、拿东西避震。
室外环境要清楚自己所居住的环境如何要做到心中有数,一旦产生地震,应如何躲逃为上策;甬道楼梯不可停放自行车和堆积杂物,以防地震来了影响畅通。
每个家庭都该有个应急包,应急包主要应急准备三类物品:防震包应采取就近原则放在床头柜,夜间手机放在床头柜,不备时即可成为求救工具。另外,大震过后间隙逃生时,可戴头盔如摩托车帽、建筑安全帽或钢盔护头(钢盔、建筑安全帽优于摩托车帽)。当然防震包如装有绳索、军刀等自救物品则更好。
1、逃生:绳子刀具绷带
2、求生:口哨、手电筒(最好是手摇发电)、防风打火机,有条件的情形下可以准备一个收音机
3、维生:水、紧缩饼干、巧克力,可以准备3天的量。
4、身份证件复印件,注意防水。
5、少量人民币、防灾应急手册等。
6、其他防震用品
十一、地震应急包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第一条根据《东海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x医院"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条根据医院各部门职责,履行各自的应急工作职能,使应急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利用医院现有条件和行业优势,为震后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条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的应急工作。本预案涉及医院各部门,并视震情由医院确定参应急支援的有关单位、动员规模、接受支援的地震灾区。
第四条预案的启动条件
医院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由医院及下设的抗震办公室,在医院主管领导的指挥下,按业务管理范围,按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实施医院的地震应急预案。
当医院所在地区受其他地区破坏性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启动本预案。
第五条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医院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及成员,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即转为医院"应急指挥部"。其组长、副组长,分别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长、副指挥长。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第六条应急指挥部的职责范围
1、参加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执行有关指示,服从统一领导。根据要求部署医院抗震救灾工作。
2、负责医院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关行动。
3、实施应急工作指挥,调度医院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消防保卫、物资救援等。
4、负责震情及震后灾情的上报工作。
5、负责派出工作组赴受灾地区,协助其抗震救灾工作。
6、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应急指挥部的内部职责
指挥部组成部门的成员,在预案启动后,确保指挥部指令畅通、贯彻高效的责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及人员十五分钟内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到,不在医院所和应急指挥部的人员,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2)负责协调医院各部门的应急工作。
(3)负责保持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保证医院指挥部指挥长及时参加会议。
(4)接受医院系统外其他部门和单位抗震救灾物品支援的请求,并安排相应的应急工作。
(5)必要时请求有关部门的支援。
(6)负责应急状态下医院内部的保卫工作。
(7)负责对受灾慰问等事宜。
第八条抗震设防及加固
医院应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做好震前抗震设防、抗震鉴定、抗震加固工作。在省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预报后,应采取应急加固、人员疏散等措施。
第九条地震应急演习
定期开展关键医疗装置、重要工作岗位的地震应急演习,提高医护人员在应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地震应急意识。
第十条紧急支援方案
院有关部门应按日常工作制度,掌握医院物资库存情况,以便震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或其他部门、地区的支援请求,提供各类支援保障。
笫十一条应急反应和行动
1、医院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或接到省人民政府的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应立即通过各种渠道,报告医院有关领导、值班室和总值班室。
2、预案的启动程序
在接到有关破坏性地震信息后,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医院主管领导,经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
3、通信联络的保障
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着手沟通医院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地震部门的通信联系,保证通信畅通。
4、交通工具的保障
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优先确定指挥部专用车辆,保证用车。并根据需要随时增加交通车辆。
5、震情的信息传递
收集震灾初步信息,包括人员伤亡情况、装置被破坏情况,建(构)筑物倒塌情况、次生灾害情况、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并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6、应急工作的协调
指挥部召急会议、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各成员部门的救灾工作,及时通报情况。
7、抢险队伍的组织
工程部抢险救火主要依靠医院组织自救。当需要支援时,指挥部组织相应人员对口支援并在指定时问内动身赴地震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组由指抨部负责组织,人员由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单位的人员组成。
8、救灾物资的组织
9、消防力量的区域联防
根据需要由医院安全部门负责调集消防力量进行消防灭火工作。
10、医疗救护的组织
根据医院的医疗力量,通知有关科室,落实参加医疗救护工作的人员,开展现场急救、伤员护送工作。
第十二条其他
地震是一种天然灾害,经常发生,在地震发生时,我们应该做好应急预案,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以下是一份地震应急预案。
一、地震前的准备:
1、了解本地区的地震信息,了解避难场所的位置、道路等信息。
2、家庭成员做好防震知识的普及工作,特别是小孩和老人。
3、准备水、食品、药品等应急物资。
4、存放好重要的证件、钱财等物品,备好紧急逃生背包。
5、检查家中电气安全,确保灾难时电器的安全开关。
6、定期检修房屋的结构安全,加固易受损区域。
二、地震时的应对措施:
1、冷静应对,不要惊慌失措,保持镇静的状态。
2、如果在室内,快速离开易受损区域,躲到桌子、床底等稳定的地方。
3、如果在户外,远离建筑物,找到平稳的地方,躲避落石、瓦片等物品。
4、停车要及时刹车,打开车门,关闭车窗,在车内保持安静。
5、不要乱跑,不要使用电梯或走楼梯,严禁使用明火等易引发火灾的电器。
6、如果遇到土石流等地质灾害,及时采取措施,如回避、藏避等。
三、地震后的安全防范:
1、检查家园安全,确定是否存在隐患。
2、及时与家人联系,确认亲人的安全情况。
3、关闭所有电气设备,尽可能减少灾害的蔓延。
4、随身携带医疗药品、食品等应急物资,确保自己家人的基本物质需要。
5、听从当地政府和救援人员的指导,积极配合救援,勿随意转移。
6、注意自身健康安全,预防疫情传播的发生。
以上是地震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个人应该根据自己所在区域的地震特征和风险等级,定期更新和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紧急状况下的自救互救工作。
四、家庭应急物资建议清单
在地震发生时,我们需要及时做出应对,而家庭应急物资的准备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安全应对地震。以下是一份常用的家庭应急物资清单建议:
1、食品
面包、饼干、饼干、罐头、干果、营养棒、水果干等独立包装、便于携带的易保存食品。
2、水
足够的瓶装水、水过滤器和水净化药品。
3、药品和卫生用品
常用药品如止疼、退烧、抗生素、止泻、清洁剂、消毒液等。
除药品外,备好肥皂、洗手液、牙膏牙刷、卫生巾、纸巾等卫生用品也十分重要。
4、家庭急救包
包括针、线以及夹子,万一需要进行紧急包扎以及裁剪时可以使用。
另外备好一些常用药品例如云南白药、碘酒、创口贴、消毒纱布、止血带等。
5、电池和手电筒
6、通讯工具与资料
在紧急情况下留出一个备用通讯工具,例如备用手机或者通讯无线电,确保与外界联系。
家庭应急物资的准备可以通过经常性的检查和完善,来保障在地震发生后的安全。
五、避难场所及应对方式
在地震发生时,选择避难场所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以下是避难场所的选择建议:
1、选择强度高、土地平坦、没有楼房等避难场所。
2、如果在户外,应到较开阔的地方躲避,并注意高坡上是否存在滑坡、石头滚动等危险。
3、室内避难时,选择靠墙或床下、桌下等稳固的物体,确保安全。
4、在车内的人员,应停车并打开车门,采取正确姿势尽量保护头部。
六、地震后的疏散和恢复工作
地震造成的破坏是非常严重的.,地震后我们需要积极配合地震救援和恢复工作。以下是建议:
1、按照政府的安排,在安全场所等待救援。
2、疏散前,关闭电器、煤气、水等且结构不稳定的建筑等,确保疏散时的安全。
3、遗留下的瓦砾、碎片等暴露危害要及时清理,避免地震灾害的第二次危害。
4、做好疏散后的个人卫生,可使用消毒药液、洗涤用品等进行卫生打扫。
5、配合政府或民间机构,积极参与地震恢复工作,帮助当地民众重建家园。
总之,地震是一种无法预判的天然灾害,家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物资的准备是防范和应对地震的重要环节。在地震发生时,第一时间保证个人的安全,并积极配合救援机构的工作,为地震灾害的后续恢复工作作出贡献。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的管理,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管理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震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第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地震应急活动的义务。
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地震应急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二章应急机构
第六条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
第七条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为其办事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本部门的地震应急机构。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其办事机构设在本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应急预案
第九条国家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由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根据地震灾害预测,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参照国家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和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还应当报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部门和地方指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应当从本部门或者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切实可行。
第十三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二)应急通信保障;
(三)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
(四)灾害评估准备;
(五)应急行动方案。
第十四条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部门和地方,应当根据震情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其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补充;涉及重大事项调整的,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第四章临震应急
第十五条地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地震预报的规定统一,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地震预报。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传播有关地震的谣言。发生地震谣传时,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协助人民政府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日;必要时,可以延长10日。
第十七条在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震情,统一部署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临震应急活动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在临震应急期,各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对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在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预报区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提出避震撤离的劝告;情况紧急时,应当有组织地进行避震疏散。
第二十条在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阻拦;调用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场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在临震应急期,有关部门应当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第五章震后应急
震后应急期一般为10日;必要时,可以延长20日。
第二十三条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时将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四条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现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地震灾害损失;灾情调查结果,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一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毁的道路、铁路、水港、空港和有关设施,并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其他部门有交通运输工具的,应当无条件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征用或者调用。
第二十六条通信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其他部门有通信设施的,应当优先为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水、供电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设施,保证灾区用水、用电。
第二十八条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者建立临时治疗点,抢救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医药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救灾所需药品。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等,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其他部门应当支持、配合民政部门妥善安置灾民。
第三十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第三十一条石油、化工、水利、电力、建设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危险品生产、储运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严密监视灾区火灾的发生;出现火灾时,应当组织力量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火势扩大、蔓延。
第三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应当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第三十三条抗震救灾指挥部可以请求非灾区的人民政府接受并妥善安置灾民和提供其他救援。
第三十四条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国内非灾区提供的紧急救援,由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和安排;国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援,由中国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和安排。
第三十五条因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的需要,可以在灾区实行特别管制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特别管制措施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别管制措施,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共同决定或者由国务院决定;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特别管制措施,由国务院决定。
特别管制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六条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出色完成破坏性地震应急任务的;
(二)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或者抢救人员有功的;
(三)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四)对地震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五)因震情、灾情测报准确和信息传递及时而减轻灾害损失的;
(六)及时供应用于应急救灾的物资和工具或者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七)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
(二)不按照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
(三)违抗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四)阻挠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者占用场地的;
(五)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或者物资的;
(六)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临震应急期或者震后应急期不坚守岗位,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临阵脱逃或者的;
(七)在临震应急期或者震后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或者公民的财产的;
(八)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九)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十)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
(十一)有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地震应急”,是指为了减轻地震灾害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
(二)“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事件;
(三)“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使灾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国家采取对抗行动的地震事件;
(四)“生命线工程”,是指对社会生活、生产有重大影响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工程系统;
为确保在破坏性地震产生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给中心造成的灾害,保证中心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副组长:待定
成员:待定
产生突发事件时在处理小组组长、实行组长或副组长成员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和谐、综合处理抗震救灾有关事宜;掌控震情和灾情,随时向上级汇报,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筹集、挑唆救灾经费和救灾物质;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二、各组任务与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建议主要由工程部、中厨、保安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1、迅速集结人员和器材,抢救被埋压人员;
2、及时运送重伤员和调配救灾物质;
4、抢修供电、供水、供气等管线和设备,迅速复原供电、供水、供气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全院师生迅速展开抢险救灾工作,包括抢救被压埋人员;
5、保证通讯联系设备的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和发布信息。
(二)医疗救护组(建议主要由市场部人员以及知道医务常识的员工组成)
负责人:待定
1、准备充足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立刻进行现场救护;
3、根据灾情情形,部署救护气力,妥善安置重伤员。
(三)治安保卫组(建议主要由保安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1、加强单位内治安巡逻、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心安全稳固;
2、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完好、可用情形;
3、地震灾害产生后,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保护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5、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疏导中心交通。
(四)人员疏散组(建议主要由餐饮部、客房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最大程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宗旨,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统一、军民结合、平战相兼”的原则,成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全面提升政府科学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和谐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情况
(一)队伍名称: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以下简称区救援队)。平时,区救援队在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训练;震时,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实施紧急救援。
(二)组成规模:区救援队设队长一人,由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根据部门职能和实际需要,下设11支分队,包括1支专业分队和10支兼职分队,分别由公安、消防、地震、卫生、民政、交通运输、水利、环保、通讯、电力、供水、燃气、热力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总人数约255人,所有队员均为兼职,原有工作任务、隶属关系不变,具体配置如下:
1、搜救分队
建队单位:公安消防大队
建队人数:30人
主要职责:在救援现场,用人工搜索、高科技生命探测仪等手段,寻找受难者,帮助受难者脱离险境;严防地震次生火灾的发生,及时扑灭火灾。
2、社会治安分队
建队单位:公安分局
建队人数:50人
主要职责:加强对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加强对危险、有害有毒物品的管理;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哄抢事件的发生,及时制定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办法;做好防火、防盗、消防、抢险、交通安全管理和灾区特别管制措施处置等工作。
3、地震现场工作分队
建队单位:区地震局
建队人数:5人
主要职责:加强地震监测和震情、灾情速报,及时通报地震趋势判定意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现场宏观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为救援总体部署提供科学依据;及时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安定民心,稳定社会。
4、医疗救护及防疫分队
建队单位:区卫生局
建队人数:30人
主要职责:实施紧急医疗救护,抢救伤员;采取卫生防疫措施,防控疫病暴发流行;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确保灾区食品安全。
5、灾民救助分队
建队单位:区民政局
建队人数:20人
主要职责:调配发放帐篷、衣被、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组织转移和安置灾民;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6、交通保障分队
建队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建队人数:20人
主要职责:做好救灾道路和灾后道路的抢修、疏通工作,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转移、疏散。
7、水利设施抢修分队
建队单位:区水利局
建队人数:10人
主要职责:负责灾害后次生水灾的预警,及时提出抗洪、抢险、抗旱方案与措施,供领导决策指挥;负责工程防洪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和除险加固等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维护及河道清淤清障,充分发挥工程防洪效益和河道行洪作用。
8、环境污染防控分队
建队单位:环保分局
建队人数:10人
主要职责:加强对灾区环境监测和保护,对有毒、有害气(液)体的辐射泄漏、扩散进行有效侦查;对造成次生灾害以及放射性物质污染进行紧急处置;对易燃、易爆、有毒设施进行检查,提出可行性防控措施。
9、通信保障分队
建队单位: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建队人数:30人(各单位10人)
主要职责:启动地震应急通信系统,保持灾害现场与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及时组织力量修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震情、灾情信息和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10、城市供电保障分队
建队单位:供电公司
建队人数:20人
主要职责:迅速修复被毁损的电力设施和调度系统,优先抢修、恢复城市供电,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11、市政设施(自来水、燃气、热力)抢修分队
建队单位:自来水公司、港华燃气公司、热力公司
建队人数:30人(各单位10人)
主要职责:修复被破坏的供排水、热力、燃气设备;恢复供水、热力、燃气调度系统功能;保证灾区用水、用热供应,确保燃气安全。
三、启动条件和程序
(一)根据《市区地震应急预案》规定,区救援队依据震情和灾情,确定以下应急启动原则:
1、发生5级以下强有感地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启动;特殊情况除外。
2、一般地震灾害后,经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方可启动。
3、发生较大地震灾害和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建(构)筑物严重破坏和人员伤亡,经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迅速启动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
(二)发生非地震重大灾害,造成建(构)筑物及其他严重破坏和人员伤亡的,经区政府批准后可派出,具体行动由区政府统一指挥。
(三)其他地区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后,根据地震灾区政府的请求或省、市政府的指示,经区政府批准后可派出。在地震灾害现场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时,接受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调度指挥。
四、有关要求
(一)人员要求
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分队组建工作,指定精通业务的分管同志负责并担任分队长,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救援分队中任成员。
(二)装备及经费要求
区救援队的技术装备主要包括:队员个人防护装备;标志、搜寻、抢险、破拆、救援技术装备;通讯设备;专用机动车辆等。
区救援队人员经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各单位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完善、维护应急装备,组织演练、培训等工作,保障应急车辆、特种救援设备和救援队伍时刻处于战备状态。区救援队启动后,所需经费纳入抗震救灾经费预算专项安排。
(三)培训要求
各救援分队每年都要安排专门时间对救援队员进行应急救援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地震紧急救援集中演练。区救援队按照“平战相兼”的原则,除完成日常备勤和训练任务外,队员要做到熟练掌握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的使用方法,熟悉装备技术性能,熟练使用装备展开救援行动,能够维护、维修所配发的技术装备。
(四)救援保障要求
区救援队在实施紧急救援过程中,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灾后快速、高效地开展紧急救援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后勤保障。
(五)实施步骤
一是制定印发组建方案,成立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二是编制工作章程,于5月10日前将队员信息登记表和汇总表报区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