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四、笔试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甘肃省地震局负责。
(一)面试方式。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二)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甘肃省地震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毕业后未缴纳社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
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地震局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和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由甘肃省地震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当日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按要求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甘肃省地震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或者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七、考察
甘肃省地震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毕业后未缴纳社保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不符合条件的、或存在欺瞒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察、聘用等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予以解聘。
八、拟聘人员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甘肃省地震局在甘肃省地震局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四)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甘肃省地震局官方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