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如何结算发包人工程款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如何结算呢?本文整理阅读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1742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文书,将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结算的27条规则整理如下,供读者参考。(Jlls)

景来律师

01

实际施工人有权获得利润。

陕西泾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9)最高法民终1549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泾渭公司认为合同无效,武某不应当获得工程利润。本案中,泾渭公司将案涉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武某,泾渭公司对《项目施工委托书》的无效存在过错。一审中已经按照《项目施工委托书》的约定扣除了泾渭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如再扣除利润,该利润被泾渭公司获得,泾渭公司违法转包反而取得了实际施工人本应获得的利润,不仅违背《项目施工委托书》的约定,违背诚信,亦有失公平。因此泾渭公司主张扣减施工利润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02

实际施工人没有取费资格,不应获得规费和企业管理费。

马某英、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19)最高法民申5453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马某英与润森公司并未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范围,亦未提交证据证明规费、企业管理费实际产生,原审判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通知,认定规费、企业管理费缴纳义务人是企业而非自然人,马某英没有施工资质和取费资格,不应支付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给马某英并无不当。

其他案例:

潘某进、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最高法民终412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华昆咨询价鉴(2019)2号鉴定意见书载明,间接费868820元包括了企业管理费、规费和利润。因企业管理费与实际施工人的资质无关,且潘某进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进行了具体的工程管理,故管理费不应从潘某进应得工程价款中扣除。而规费作为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以及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等费用,因案涉工程由潘传进组织的工人施工,所涉及的五险一金等应由潘某进承担,故规费不应从潘传进应得工程价款中扣除。

信阳市翔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1)最高法民申1606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李某生等人作为个人虽不具备开设社保账户、缴纳社会保障费的资格,但其享受相关社会保障的应有权利不因前述约定而被实质剥夺。所以,原审法院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基于李某生等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约定,将相应的社会保障费列入欠付工程款范围,并无明显失当。

03

实际施工人主张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责任的,法院予以支持。

株洲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某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申3929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银泰公司的连带责任是否包含工程款的利息。工程款利息系法定孳息,原判决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认定银泰公司应支付案涉欠付工程款利息,并不缺乏法律依据。

04

实际施工人雇佣工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费。

蔡某永、农某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申4170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至于10万元保险费,蔡某永作为劳务承包人与民工之间成立雇佣关系,蔡某永有义务承担该笔保险费用。

05

合同无效,约定人工费调差不予计取的,参照约定执行。

陕西宝陵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聚泉节能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申2649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宝陵公司与聚泉公司在《补充协议》中取消了备案合同第27条关于合同价款调整(包括人工费调差)的内容,原审判决参照该协议的约定认定双方当事人对人工费不予调整已达成合意,不予计取人工费调差,并无不当。

0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该合同约定了人工费调差的,可参照该约定执行。

青海新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0)最高法民终1142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经查,案涉合同中明确约定政策性调整、造价管理部门调整价格的属于工程价款调整范围。案涉合同虽无效,但该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审法院参照适用,将案涉工程的人工费依据青海省的造价调整规定予以调整,并无不当。

07

被挂靠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不能主张管理费。

大有环境有限公司、赵某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申2721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协议书》因大有公司与赵某杰之间借用资质而无效,其中第一条第五项约定的赵某杰应按工程造价的总额为计算基数向大有公司交纳工程款的2.5%的款项,该款项亦因借用资质而产生,也属无效。故,本案二审判决就该款项的处理并无不妥。

四川华夏军安建设有限公司、李某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申6123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华夏军安公司请求东源公司支付管理费等问题,由于《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属无效合同,合同中关于4%的管理费及分摊公共费用的约定,对双方不产生约束力,华夏军安公司请求东源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没有法律依据。(该案中华夏军安公司和东源公司之间系转包关系。)

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上海瑞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申6096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案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无效,原审判决未支持项目管理费、安全奖罚,并无不当。(该案中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和上海瑞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系违法分包关系。)

08

被挂靠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未提供管理的,不能主张管理费。

青海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0)最高法民终898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管理费、项目费、材料发票税金。八冶公司、八冶西宁分公司上诉认为欠付工程款中应扣除管理费、项目费及材料发票税金。八冶公司、八冶西宁分公司为专业建筑施工企业,其将案涉工程转包给无相应建筑施工资质的个人,存在明显过错,八冶西宁分公司与李某初签订的《协议》为无效合同,其也不能举证证明实际参与了工程建设的相关管理,且未提交证据证明材料发票与本案的关联性,其该项上诉请求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09

被挂靠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提供管理的,可以主张管理费。

陕西煜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北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申2954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劳务分包协议》约定,西北公司按照每次收到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95%向煜塬公司支付劳务费。该条内容属于双方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内容之一,如前所述,可以参照适用。原审中,煜塬公司认可西北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有代付工人工资、支付塔吊费、打桩费,参与工程结算等行为,证明西北公司参与了工程管理。原审判决参照双方合同约定,扣除5%管理费,按照世纪城投资公司支付给西北公司工程款的95%计算西北公司应付煜塬公司工程款,并无不当,且不存在超出诉讼请求的情形。

(该案件中煜塬公司和西部公司系转包关系。)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0)最高法民终860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基础公司主张的管理费返还问题。根据兵建公司与基础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的约定,基础公司需按照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兵建公司支付管理费,其中小高层支付比例为2%,多层为3%。虽然《分包合同》无效,但兵建公司在基础公司施工过程中配合其与发包方、材料供应商、劳务单位等各方进行资金、施工资料的调配和结算,并安排工作人员参与案涉工程现场管理,其要求基础公司参照原约定支付管理费,一审判决予以支持,并无不当。(该案中兵建公司和基础公司系违法分包关系)。

10

被挂靠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提供管理,其参照双方约定主张管理费的,法院可以酌定调整管理费。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鹰潭万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申6228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管理费。一、二审判决已按照工程总造价3.5%计算了东阳公司管理费。东阳公司与何某、刘某之间系挂靠施工关系,何某、刘某并不具有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资质,双方之间签订的《工程项目责任承包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东阳公司依据该无效合同主张剩余管理费等费用,其诉请显然不能得到支持。

广东高业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2019)最高法民再396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管理费的问题。高业公司主张其不应当承担管理费。根据各方的陈述及认可,汕头路桥公司收取了实际施工人的管理费5800000元,虽然双方的转包合同无效,但因汕头路桥公司在将工程转包给高业公司后,的确对施工及财务进行管理,原审酌情认定高业公司按完成实体工程量占总工程量35%的比例承担管理费2030000元,并无不当,汕头路桥公司多收取的管理费应在高业公司应承担的费用中予以扣除。

葛某华、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0)最高法民终1165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葛某华应否向海天公司支付按工程总造价5.1%计算的利润问题。葛某华与海天公司签订的《经营责任书》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合同中有关利润的约定亦无效。海天公司依据无效合同主张葛某华应向其支付利润不符合法律规定,原审判决认定葛某华应按《经营责任书》的约定向海天公司支付利润不当,本院予以纠正。鉴于案涉工程施工过程中,海天公司金华分公司向葛某华支付了工程进度款并代扣代缴了工程税金,工程竣工后,亦办理了工程资料的交接等,本院酌定葛某华向海天公司支付300万元实际劳务成本。

(该案中海天公司和葛向华之间系违法分包关系。)

1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总价下浮的约定亦无效。

浙江宏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0)最高法民终849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承包协议系无效合同,其中关于工程总价下浮5%的约定亦归于无效。一审判决根据公平原则及案涉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总价未予下浮,处理亦无不当。

其他案例:青岛温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昊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1)最高法民申1940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已完工工程价值的确定,温泉公司与昊通公司作为平等的商事主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算,符合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让利条款属于结算条款,鉴定机构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认定工程造价并无不当,故对该申请再审理由不予支持。

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质工程标准,总价下浮的,该约定属于工程结算条款。

杨某尧、江苏通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申4837号

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该合同约定的优质工程奖励款应认定无效,不能参照执行。

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9)最高法民终1459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因案涉合同属无效合同,而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优质工程奖励款的约定不属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故亦属无效;因此,一审法院没有支持长沙市政公司关于新城公司、醴陵市政府支付逾期违约金、优质工程奖励款的请求,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其他案例: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赣州铭欣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0)最高法民终8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奖励费用。《协议书》第九条第2项约定:“如果单位工程获得市优工程,发包人按获得市优工程的单位工程价款奖励承包人综合费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中的相关定义,“单位工程”一般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且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赣州铭欣实业有限公司咨询函的回复》中亦载明,该市目前有“赣州市建筑结构示范工程”(2016年以前为“赣州市建筑结构优良工程”)和“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两个工程质量奖项的评选。《协议书》仅表述为单位工程获得市优工程,并未就“市优工程”作出明确具体的奖项所指,华西公司施工建设的5#、6#楼获赣州市优良结构工程奖,与合同约定的奖励条件并不相悖,亦实现了约定奖励费用以鼓励承包人提升建设质量的初衷。因此,一审法院按照5#、6#楼工程款的比例计算奖励费66917元,有相应事实依据亦符合建筑工程行业内对单位工程的通常理解,本院予以维持。(本案中,《协议书》无效。)

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合同中有关审计费负担的约定仍可参照执行。

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嘉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0)最高法民终398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江苏建设公司与嘉丽开发公司已约定“如江苏建设公司报送造价金额超过审减额5%的部分由江苏建设公司承担该部分审计费”。本案中,江苏建设公司工程报审金额162875655.42元,审核后金额132716459.65元,核减金额30159195.77元,审减率达18.52%,远超162875655.42元5%的8143782.77元,二者差额22015413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效益咨询费按核减额3%收取”,嘉丽开发公司就江苏建设公司超过审减率5%部分额外支出审计费660462元(计算公式为:22015413元×3%=660462元)。因此,在双方当事人已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宜在无确定依据的情况下自由裁量。一审法院未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审计费负担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纠正。超出审减额的部分审计费660462元应全额予以计入已付工程款。

1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约定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的,可参照约定执行。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原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0)最高法民终114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7.4条“甲方增加或减少工程范围的权利”中约定:“甲方有权增加或减少本地块工程总包范围内的相关工程项目,相关工程指令乙方必须执行”,故汇丰祥公司有减少工程范围的权利,四建公司主张汇丰祥公司擅自变更合同施工范围,致使双方合同金额从2.3亿元降低至1.6亿元左右,造成其预期收益损失约2601300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不予支持。

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约定按照二类工程二类企业类别进行取费的,可参照该约定执行。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原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0)最高法民终1145号

1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取消工程项目应支付管理费和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取消工程项目的,不属于取消工程项目应当支付管理费和利润的情形。

广元市川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0)最高法民终912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因川越公司的原因长江设计公司将收尾工程交由地方政府继续施工,不属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计取管理费和利润的情形,一审对该项不予计价,并无不当。(本案中,水利水电八局与川越公司之间系转包关系,长江设计公司系发包人。)

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结算价款最终核减超过5%时超出部分的10%应作为罚金从结算价款中扣除,该约定属于结算条款。

曾某刚、江西大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申3989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原审判决扣除虚高工程造价差额部分10%罚金1005232.3元是否正确的问题。案涉《施工合同》中关于施工人报送的竣工结算价经最终核减超过5%时超出部分的10%应作为罚金从结算总价中扣除的约定,属于合同结算条款,原审判决根据双方履行合同情况,将上述款项作为罚金予以扣除,不违反法律规定。(本案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窝工致使工期延误,若经发包人确认工期顺延的,停、窝工损失不再由发包人承担,该约定可参照执行。

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原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0)最高法民终1145号

2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约定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的,可参照该约定执行。

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9)最高法民终1134号

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约定临时道路的维护、保通不另行计量的,可参照该约定执行。

广元市川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0)最高法民终912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规定,川越公司负有道路保通义务,临时道路的维护、保通不另行计量,监理及业主批复对该项不予计价,川越公司主张另行计量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本案中,水利水电八局与川越公司之间系转包关系,长江设计公司系发包人。)

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约定承包人采购材料发包人支付采保费和管理费的,可参照该约定执行。

六枝特区金海大酒店有限公司、戴某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0)最高法民终429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金海大酒店委托戴某忠采购酒店所需杂件,由此产生的杂件采购款系直接支付给杂件供货人,对于杂件的采购款其不享有任何利润。考虑戴某忠采购杂件需支出除采购款外必要的采购成本,且对所采购的杂件负有保管的义务和承担毁损灭失的风险,故合同约定的采保费和管理费应当予以认定。因此,金海大酒店代为支付的杂件采购款20万元对应的采保费和管理费56000元应当支付给戴某忠。(本案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中约定的垫资利息应属无效,应按照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垫资利息。

六枝特区金海大酒店有限公司、戴某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0)最高法民终429号

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约定固定单价风险范围以外的费用按照变更处理的,可参照执行。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申482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超运距、材料调价、人工调价的问题。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六、合同价款与支付”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固定单价(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工程的不可预见性及市场因素(投标人已经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了相应的风险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单价为固定单价,结算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本工程的洽商变更及经发包人提出并确认的设计变更,作相应增减账调整。”超运距、材料调价、人工调价的产生均系工程的不可预见性及市场因素导致,华冶公司亦未举证证明超运距、材料调价、人工调价经过洽商变更或设计变更,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该部分不属于增减账调整的范围。二审判决对华冶公司的该部分请求未予支持,并无不当。(本案案涉工程层层转包,由自然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完成案涉工程的施工)

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和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可参照执行。

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9)最高法民终1134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依照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9.1条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昭通市、昭阳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以及双方补充协议第5.2.3条“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以及与施工有关的一切证件和手续,费用由承包人根据政策规定承担费用”约定,该费用应由四川一建承担,虽然案涉合同无效,但毕竟为当事人所实际履行,四川一建上诉主张万都公司承担办理文明施工许可证费用和建筑垃圾处置费的主张,与双方约定不符,若支持四川一建的该主张,则实际上相当于四川一建获得了比合同约定要多的工程款,故一审以此为依据进行认定,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及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基本原则,并无不当。

26

转包人和分包人未结清工程款的,转包人对分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发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吴某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1)最高法民申3670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本案中,发达公司虽非案涉工程的发包人,但其作为转包人,对张某尚未支付完毕全部的工程款,原审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并未实际损害其利益。至于其与张某之间工程款支付及相关债务关系,如其能补充提供证据,亦可通过另诉解决。

2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系承包人向其材料商、分包商赔偿损失原因之一的,法院可酌定由发包人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

北京城乡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郑州东业冠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最高法民终417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冠达公司与城乡一建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冠达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发包人不及时支付工程款,是导致城乡一建公司赔偿福盛天公司钢材款损失、赔偿何某力利息等损失的原因之一。一审判决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酌定冠达公司承担赔偿福盛天公司、何某力损失的60%责任,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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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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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宋都官员外郎翰林学士胥平叔胥偃,長沙人,少力學,舉進士甲科授大理評事,屢遷翰林學士權開封府,忻州地震,偃言此陽不勝陰之效,元昊叛,請遣使問罪,然後加兵,未仕時,家有良田數十頃既貴悉分與族人,歐陽脩始見偃,偃愛其文,妻以女。 胥元衡,偃子,有學行,能自立,累官尚書都官員外郎,并其子茂諶俱早卒,偃妻直史館刁約之妹,與元衡婦jvzquC41yy}/onnrkct/ew46we:fqkq
2.小波分析在斜坡演化前兆异常识别中的应用研讨.pdf鞠其发生韵频度和广皮远远高于和广‘于 地震,已成为仅次于地髓的第二大地质灾密。我国幅员辽阔,肖70%的地区, 蟪蔟条{孛卡分复杂,瀵壤分意戈菇广泛,鑫予装0—6) 中G,细,董)实际主是,窜)·98一董)(繇麓寮矮靛,秘)僖氏交换。莰G《掰)淹塞弱 函数菪鳓兹薄氏变换。 6 第2章斜坡演化前兆异常jvzquC41o0hpqt63:0ipo8mvon532:=128691:<366>18<3ujvs
3.“狗日的地震局事后诸葛亮拿汶川大地震坟场邀功”2006年7月1号,原中国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主任梅世蓉在《申请国家重点科技创新项目的建议》一文中推荐HRT波法:“PS-100地电仪器系统,取得了前所未见的短临前兆信息”,“有可能为短临预报打开一条新的途径”。 2006年10月9号,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咨询委员会主任郭增建,在写给地震局主要领导的信中,建议大力支持这种观测研究,在西北、首都 jvzq<84yyy4terjpegnvojs0eqs0rjwv{1lpe~x1hqivu;5321lpe~x423615u3jvo
4.企业地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用34篇)五、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公司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x、迅速了解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上级防震减灾指挥部门报告。 x、及时了解、收集宏观异常,捕捉更多的地震前兆信息。 x、采取措施做好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加强控制,防止灾害扩散,减轻或清除污染危jvzquC41yy}/fr~khctxgw3eqo5gcw|gp1jppok{wgo1:::22?257mvon
5.地震灾害特点范文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地震灾害特点,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篇1 1.前言 地震是城市最突出的灾害之一,我国地震活动分布广泛。相对乡村地区,现代城市居住人口集中,城市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更多、经济损失更大、对环境的破坏更严重。历次城市地震灾难实例,充分说jvzquC41yy}/i€~qq0ipo8mcqyko1;:66:6/j}rn
6.多平台发声!对涉地震相关谣言从严予以处置9月6日,腾讯官方安全助手“微信珊瑚安全”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打击涉地震相关谣言的公告。 公告表示,四川泸定地震牵动人心,在各方争分夺秒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之时,部分谣言和不实信息也借机滋生。”“近日,我们发现有个别用户通过虚构事实、移花接木、翻炒旧闻等方式,制造并散布地震相关谣言,以达到博取流量的目的。” “这些谣言混淆公众jvzquC41o0ypj~3eqo5b1>=527746:d38588:
7.人民总理周恩来,——参观《周邓纪念馆》纪实怀揣着敬仰之情,在2020年10月30日早晨,环县到天津培训学习的老师,在环县教育局董环宾主任的带领下来到了周邓纪念馆,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和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学习他们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德。 1912年周恩来在东北的留影 周恩来,字翔宇,号飞飞,1898年3月5日出生于江苏淮安一个没落的封建官僚家庭。他jvzquC41yy}/onnrkct/ew45;o:qt€g
8.国学网——学者春秋——黄宗羲侦者苦於不得言,以情告先生,使多为善言。先生曰:“有意而言,便是欺也。”部郎钱绪山、刘晴川,给事周讷谿,先后以事下狱,相与讲学不辍。绪山先释,先生愿有以为别,绪山曰:“静中收摄精神,勿使游放,则心体湛一,高明广大,可驯致矣。作圣之功,其在此乎!”先生敬识之,与晴川、讷谿读书赋诗,如是者jvzq<84yyy4hwx}wg0ipo8}|es5hf1jwgoiƒtpizo0o{}c374ivv
9.TRIZホームページ(TRIZHomePageinJapan)トップページ(a) なんらかの明確な前兆現象を技術システムによって検出し、予知した地震について、その発生地域、規模、およびタイミングを推定する、(b) 専門家のパネルが助言を決定する、(c) 国の機関が発表を承認・決定する。 クリックして拡大 これらのために、地震予知研究(および研究者)は、信jvzquC41yy}/q|fmc/mv0jh0lr5qjy4pcmghc€f1VTO[1rsfgz4ivvq
10.我的机械父亲完整版在线免费阅读我的机械父亲小说予君言 故事结局怎样变化,爱永远不变 作品简介 【无系统半爽,前期父子轻松日常,解密轻松】 13年,曾经的少年早已长大,曾经的约定也已忘记,童年也缺失了那块碎片,完整不了了。再次的相遇,能够弥补当年的遗憾吗?…… 目录54章 第一卷共54章 第1章 噩梦 第2章 静静 第3章 代替不了 第4章 给鸡拜年 第5章jvzquC41hctrknsqxgr/exr1rcmf1@82;:856;976;;79>:2
11.「民主主義は終わる」松岡洋右は予言した歴史が相似形を描く世界100年をたどる旅~未来のための近現代史~①「戦間期」の悲劇 きょうも戦火が人々の命を奪う。世界は再び大戦に向かうか、引き返せるかの分かれ目にある。歴史は繰り返さないが、韻を踏む。来年の戦後80年を前に、私たちは二つの世界大戦の間の「戦間期」に着目したい。いったん平和が築jvzquC41yy}/c|fjk0ipo8ftvkimg|4CUU>82QW[U:=EKON225S/j}rn
12.四川泸定发生6.8级地震电视手机大喇叭齐发预警中新网成都9月5日电 (杨予頔)9月5日12时52分,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发生6.8级地震,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以下简称减灾所)与中国地震局联合建设的中国地震预警网成功预警此次强震。 预警系统在泸定6.8级地震发生时第4秒发出预警,给康定市提前7秒预警,雅安市提前20秒预警,给成都市提前50秒预警,四川大量社区、jvzquC41yy}/eqnpcpkxu7hqo0io1|m1428319>/275::=9:834tj}rn
13.社会抚养费退出历史舞台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新闻频道社会抚养费退出历史舞台 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决定》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简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作出了多方面的规定。 jvzquC41pg}t0lmkpc4dqv4uqeobnpi132612:;;146339<4319:9@>7;9ebnu3jvor
14.曰批免费视频免费无码软件载www.0375免费观看下载中方回应美对华 245% 税率,「美将关税工具化、武器化到了毫无理性地步,中方不予理会」,如何解读? 河南“快乐8”爆出500万大奖 台积电第一季度净利润超预估 言短意长|郑州大学教授范冰冰遭遇标题党 如何评价 2025 年 4 月 16 日虚拟主播噶呜・古拉 (Gawr Gura) 宣布毕业? 这次冷空气过程多厉害?北方风力破jvzq<84o0gv9c:p0kplp1Jwvkerf1A;;96=/J}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