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算不算不可抗力暴雨天兔超强台风自然灾害台风蓝湖

台风来了,损失谁担?——“不可抗力”的法律分析一场台风,留下的不仅是满目疮痍,还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法律问题。

台风过境,树木砸坏车辆、工地设备受损、小区公共设施毁坏……每当这些情况发生,责任方最常抛出的一个理由就是:“这是台风造成的,属于不可抗力,我们不承担责任。”但事实上,“不可抗力”这一法律概念在实践中并非简单的“免责金牌”。

随着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我们有必要厘清一个问题:台风,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才算不可抗力?

法律如何界定“不可抗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三个“不”字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从法律角度看,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的法定免责事由。但关键点在于——不是发生不可抗力就可以主张免除全部责任,只是确受其影响而不能履行的部分才能免责。

具体到台风的场景,虽然台风本身属于自然灾害,但是否构成法律上的“不可抗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例如,如果气象部门已经提前发布了台风预警,那么“不能预见”这一条件就可能不成立。

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罗倩诉奥士达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法院明确指出:“台风作为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确实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在气象等相关科学高度发展的今天,台风是可以预见的,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台风过境造成的影响也是能够减小到最低程度的。”

为何台风不总是“不可抗力”?

实践中,关于台风是否构成不可抗力的争议往往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台风是否完全“不可预见”,二是当事人是否尽到了应有的防范义务。

当今气象科学高度发达,台风通常可以提前数天预测其路径和强度。正如近期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案件中所指出的:“事故发生当日,当地气象部门已经发布强对流天气预警,并非不能预见。”

法院在该案中进一步阐述,物业公司作为专业管理方,理应预见异常天气下林木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如果管理人未能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则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责。

另一个关键点是,不可抗力必须是造成损害的唯一原因。如果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不可抗力共同导致损失,则不能完全免除责任。例如,在台风来临前,施工单位未对临时工棚进行加固,导致工棚倒塌砸伤工人,这种情况就不能简单以不可抗力免责。

合同中的“台风”条款引发的思考

某施工合同约定“飓风、超强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当台风“天兔”来袭造成损失后,双方对是否构成“超强台风”产生分歧——气象部门认定“天兔”登陆时为“强台风”而非“超强台风”。

这个案例揭示了合同表述精确性的重要性。如果合同的起草者知道“超强台风”在气象学上是一个专业术语,就不会将“超强台风”和“飓风”并列,使得哪些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变得含混不清。

台风损失的责任承担规则

当台风导致损失时,责任如何分配?提供了一些参考。

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常由发包人承担。

而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则由承包人承担。双方各自承担己方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侵权责任领域,法律对管理人有更高的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广州一起案例中,暴雨导致树木倾倒砸坏车辆,物业公司虽已发布通知并提交修剪记录,但法院认为“发通知≠已尽责”,仍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损失。法院指出,物业公司应落实树木加固、通知车辆转移等实质防护措施。

面对台风,应有的责任担当

台风是一种自然灾害,但减轻台风带来的损失则是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的共同要求。

对于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界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和后果,避免使用模糊术语。对于物业公司、施工单位等管理人,在台风季节来临前应提前检查设施安全,在接到气象预警后采取有效措施。

对于公众而言,也应当提高风险意识,在台风来临前配合管理方的安排,及时转移车辆物品,避免在危险区域停留。

法律不能要求人们阻止台风,但可以要求人们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正如法院在多个案例中强调的,特殊天气并不必然构成不可抗力和免责事由。

法律的天平总是在两极之间寻求平衡:一端是理解自然灾害的不可控性,另一端是要求社会成员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在人与自然力的较量中,法律维护的是最基本的理性人标准——即使面对台风,我们也应做到一个谨慎、负责任的人应做的一切。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THE END
0.遭受特大暴风雨和洪水不可抗力袭击,使工程遭受到大损失,施工更多“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特大暴风雨和洪水不可抗力袭击,使工程遭受到大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有”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jvzquC41yy}/{xzvkdgp0lto1xsnr~ex0nuou
1.快递被暴雨泡毁,都算“不可抗力”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在《邮政法》中,也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给据快递损失,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如果暴雨的确达到和地震、战争相当的“不可抗力”的程度,导致快递企业无法履职,企业当然可以依法免责。 当然,也不是说,只要逢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统统可以算作“不 jvzq<84yyy4{isyd0eun1;545/6919>1eqtugwya58?63=3jvor
2.一级建造师答疑精华:不可抗力【提问】案列中,出现了6天特大暴雨,通常情况下,特大暴雨属于不可抗力吗? 【回答】学员cq2178,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特大暴雨属于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追问】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属于不可抗力吗? 【回答】学员cq2178,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jvzquC41o0pjcwxjg;?/exr1lkgo|jt1|krjcx4ic46259=24371:99342=77A<0ujznn
3.暴雨施工单位可以索赔什么暴雨施工单位可以因不可抗力要求赔偿损失,例如由台风引起的暴雨,因为台风雨属于台风引起的自然灾害性,属于不可抗力,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可以索赔。但如果是工程所在地正常的季节性暴雨,则施工单位无权就此提起施工索赔。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jvzquC41okv/hrsfnc}/ew4cum5rwnxvkqt`ld:74?287mv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