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发式增强,一天内强度三级跳
已于昨天晚上加强为
超强台风级
据@广东天气9月5日消息
“摩羯”将于6日正面袭击湛江雷州半岛
将会给广东带来严重风雨影响
其外围已在广佛地区造成了龙卷
受台风“摩羯”外围环流影响
截至14:40
清城、清新、佛冈等地
台风白色预警信号生效
9月5日10时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
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
提升为防风Ⅰ级应急响应
鉴于今年第11号台风“摩羯”正在逼近我省粤西海域,预计于9月6日以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在我省正面登陆,将给我省带来严重的风雨浪潮影响。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已于9月5日10时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Ⅰ级应急响应。
省防总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三防责任人上岗履职。特别是粤西沿海等重点地市要立足超强台风正面登陆的最不利情况,全面做好台风防御各项工作,及时提升应急响应等级,落实落细监测预报、隐患排查、人员转移、安全管控、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月5日17时
清远市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清城区关于启动防汛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街)三防指挥部,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受台风“摩羯”环流影响,6日到8 日我区风雨将逐渐加大,降水趋明显。其中,6日中雷雨局部暴雨;7到8日,中到大雨局部暴雨。根据《清远市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区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5日17时启动防风IV级应急响应。
请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扎实落实“三个联系”责任对接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认真做好台风及其可能带来强降雨引发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远市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
指挥部
中国天气网首席气象分析师信欣表示,从目前预报来看,“摩羯”登陆海南万宁到广东电白一带沿海的中心最大风速可达48-55米/秒,强度介于2014年台风“威马逊”和2005年台风“达维”之间,可能会是近十年影响或登陆海南最强的台风。随着台风“摩羯”的靠近,需注意防御台风临近前出现的局地强雷雨、短时大风、龙卷等强对流天气。
清远市气象局副主任黄聪敏表示,秋台风一般指的是9月到11月期间形成的台风,“摩羯”是今年首个秋台风。与夏季(6-8月)台风相比,秋台风往往更强,因为夏末秋初,海洋表面温度达到最高,为台风提供了更多的能量。
清城区具体预报
6-7日:27-31℃,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平均风力5级,局地伴有8到10级短时大风;
8日:26-33℃,雷阵雨局部大雨;
9到10日:26-35℃,多云,有分散雷阵雨。
关于台风预警信号,你了解吗?
如何防御?
(一)台风白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48小时内将受台风影响。
防御指引
1.进入台风注意状态,警惕台风对当地的影响。
2.注意通过气象信息传播渠道(广播、电视、报纸、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网站、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甚高频智能大喇叭和信息接收机、手机“停课铃”APP等)了解台风最新情况,做好防台风准备。
3.检查和加固门窗、板房、铁皮屋、围板、棚架、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等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防止阳台、窗台、露台、屋顶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坠落。检查电路、炉火、煤气等设施是否安全。
4.海上渔船、渔排、海上风电施工等海上作业人员应根据台风预警信号和政府部门指令做好回港和撤离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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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将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8~9级并将持续。
防御指引
1.进入台风戒备状态,做好防台风准备。
2.注意了解台风最新消息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防御台风通知。
3.暴潮巨浪高危区、滨海旅游度假区、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人员百分之百转移到安全地带。
4.高空、港口、露天大型活动等区域的室外工作人员应注意操作安全,视情况暂停活动和作业。
5.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参加活动的人员应服从安排,及时疏散、撤离或到安全场所避风。居民尽量避免外出,确保留在安全场所。
6.滩涂养殖人员、渔排人员和海上风电施工平台人员不得晚于政府部门指令撤离到安全区域,出海作业渔船应当及时回港避风,在港(含避风锚地)船只应当及时采取避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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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将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10~11级并将持续。
防御指引
2.当学校所在区发布此预警信号后,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停课。当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区,或者学生居住地所在区发布此预警信号后,学生家长应当指导学生、儿童停止上学(园);未启程上学的学生、儿童不必到学校、幼儿园上课;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儿童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或者在安全的情况下回家。已到学校(园)(含在校车上、寄宿)的学生、儿童应服从校(园)方安排,学校、幼儿园应确保校舍、园区开放,妥善安置在校(含在校车上、寄宿)学生,保障在学校(园)学生、儿童的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让学生回家。
当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区的台风黄色预警信号解除或降级至蓝色以下预警信号后,学校对应主管部门应当通知学校做好复课准备。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复课,决定复课的学校,应及时将复课信息通知学生或家长。学生、家长要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学校复课的通知。若学生居住地所在区还未解除或降级,可不参与复课。
3.应当关紧门窗,妥善安置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尽量避免外出;处于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人员应当及时撤离,确保留在安全场所。必须切断危险电源。
4.高空作业人员、在建工地施工人员等户外工作人员停止作业,到安全场所躲避。
5.室外人员应远离大树、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等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远离架空线路、电杆、铁塔和变压器等高压电力设备及被风吹倒的电杆、电线,避免在室外逗留。如有需要,可选择最近的临时避难场所,或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7.滩涂养殖人员、渔排人员和海上风电施工平台人员不得晚于政府部门指令撤离到安全区域,回港避风船舶不得擅自离港,并做好防御措施。
8.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和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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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将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将持续。
防御指引
2.当学校所在区发布此预警信号后,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停课。当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区,或者学生居住地所在区发布此预警信号后,学生家长应当指导学生、儿童停止上学(园);未启程上学的学生、儿童不必到学校、幼儿园上课;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儿童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或者在安全的情况下回家。已到学校(园)(含在校车上、寄宿)的学生、儿童应服从校(园)方安排,学校、幼儿园应确保校舍、园区开放,妥善安置在校(含在校车上、寄宿)学生,保障在学校(园)学生、儿童的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让学生回家。
当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区的台风橙色预警信号解除或降级至蓝色以下预警信号后,学校对应主管部门应当通知学校做好复课准备。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复课,决定复课的学校,应及时将复课信息通知学生或家长。学生、家长要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学校复课的通知。若学生居住地所在区还未解除或降级,可不参与复课。
3.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对应主管部门适时通知危险区域内的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停课。
4.公众避免外出,确保留在安全场所。
5.室内人员继续留在安全场所,并检查防风安全情况,如紧固门窗,有条件的可在玻璃窗加贴胶纸等,尽量不要靠近门窗,以防玻璃碎裂伤人;必须切断危险电源。
6.停止室内大型集会,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疏散人员。
7.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和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8.室外人员应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不要在临时建筑、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铁塔、大树等附近避风。不要待在楼顶,特别是要远离危险房屋和活动房屋。车辆应就近寻找安全场所停放。
9.处于水上作业、海上和滩涂养殖、危房、低洼、靠近山边房屋、病险水库下游、简易工棚等可能发生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场所暂避。
10.加固港口设施,落实船舶防御措施,防止走锚、搁浅和碰撞。在港停泊船舶上的值班人员应当加强自我防护,并按有关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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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将受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将持续。
防御指引
2.当学校所在区发布此预警信号后,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停课。当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区,或者学生居住地所在区发布此预警信号后,学生家长应当指导学生、儿童停止上学(园);未启程上学的学生、儿童不必到学校、幼儿园上课;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儿童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或者在安全的情况下回家。已到学校(园)(含在校车上、寄宿)的学生、儿童应服从校(园)方安排,学校、幼儿园应确保校舍、园区开放,妥善安置在校(含在校车上、寄宿)学生,保障在学校(园)学生、儿童的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让学生回家。
当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区的台风红色预警信号解除或降级至蓝色以下预警信号后,学校对应主管部门应当通知学校做好复课准备。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复课,决定复课的学校,应及时将复课信息通知学生或家长。学生、家长要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学校复课的通知。若学生居住地所在区还未解除或降级,可不参与复课。
3.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对应主管部门适时通知危险区域内的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停课。
4.公众切勿外出,确保留在安全场所。
5.室内人员继续留在安全场所,并检查防风安全情况,如紧固门窗,有条件的可在玻璃窗加贴胶纸等,不要靠近门窗,以防玻璃碎裂伤人;必须切断危险电源。
6.停止室内大型集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疏散人员。
7.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8.滨海浴场、景区、公园、游乐场停止营业。
9.室外人员应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不要在临时建筑、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铁塔、大树等附近避风。不要待在楼顶,特别是要远离危险房屋和活动房屋。车辆应就近寻找安全场所停放。
10.处于水上作业、海上和滩涂养殖、危房、低洼、靠近山边房屋、病险水库下游、简易工棚等可能发生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场所暂避。
11.落实船舶防御措施,防止走锚、搁浅和碰撞;在港停泊船舶上的值班人员应当加强自我防护,并按有关规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