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空气+台风“纳沙”将会“联合出击”
给我们带来降温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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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动态与天气情况:
今年第20号台风“纳沙”已于16日下午加强为台风级,17日16时其中心位于距离海南省三沙市(西沙永兴岛)东北方向约490公里的海面上(北纬19.4度、东经116.1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3级(38米/秒)。预计,“纳沙”将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南方向移动,强度还将有所增强,并向海南岛南部一带沿海靠近,可能于19日登陆或擦过掠过海南岛南部沿海地区(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级),随后趋向越南北部。
过去24小时,受较强冷空气影响,全区有11个市出现8级以上大风,最大为桂林市灌阳县西山乡11级(29.7米/秒)。
预计,19-20 日,受“纳沙”外围环流和冷空气共同影响,我区有明显大风、降温、降雨天气。过程累计雨量沿海和桂东南局部 80~100 毫米。具体预报如下:
(2022 年10月17日20时-20日20时大风预报图 )
天气预报
今晚到 18 日:全区多云,大部有 5~6 级、阵风 8~9 级偏北风。各地气温:高寒山区 12~25℃,桂北 15~29℃,桂南 18~31℃。
19 日:桂南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我区其它地区多云到阴天。全区大部有 5~6 级、阵风 8~9 级偏北风。各地气温:高寒山区 9~24℃,桂北 13~28℃,桂南 14~24℃。
20 日:降雨加强,桂南、桂中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到大暴雨,我区其它地区有小雨。沿海地区有 5 级、阵风 6~7 级偏北风。各地气温:桂东北 8~27℃,其它地区 12~24℃。
21 日:桂东、桂南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雨、局地大雨到暴雨,我区其它地区多云。各地气温:桂东北 10~29℃,其它地区 14~26℃。
受较强冷空气影响
今晚到 20 日
全区大部气温下降 6~8℃、
局地 10℃以上。
18 日起
全区大部地区有 3~4 天
日平均气温低于
22℃的寒露风天气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启动自治区防御台风 IV 级应急响应
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今年第 20 号台风“纳沙”(台风级)今天 14 时中心距离海南省三沙市(西沙永兴岛)东北方向大约 510 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 13 级(38 米/秒)。预计,“纳沙”将以每小时 15~20 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最强可达强台风级(14级,42~45 米/秒);18 日“纳沙”强度将逐渐减弱,并向海南岛南部一带沿海靠近;19 日掠过海南岛南部海面后,趋向越南北部。
广西气象台今天下午 16 时 30 分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鉴于“纳沙”将给北部湾海面和桂南、桂西地区带来较强风雨影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规定,经自治区防指领导批准,自治区防指决定于 10 月 17 日 17 时起启动自治区防御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沿海三市、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防御工作,要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抓紧组织海上船舶避风以及海上作业平台、回港船舶、近海养殖人员上岸避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一、防御重点
(一)组织海上作业船只回港避风、人员上岸避险。
(二)组织容易受风暴潮影响区域的群众安全转移,保障滨海旅游、近海养殖等受台风影响人员的安全。
(三)组织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洪易涝区、危旧房等危险区域的群众安全转移。
(四)保障水库(水电站)、堤防、闸坝等水利工程安全。
(六)保障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的防汛防台风安全。
(七)保障尾矿坝工程安全和采矿(石)场人员安全。
(八)组织学校(含幼儿园)师生转移避险,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二、防台风巡查
(一) 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和防台风期间的防御巡查制度,组织开展行业内防台风巡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水利部门应建立水库(水电站)、堤防、闸坝等水利工程的巡查登记制度,落实常态化巡查与台风影响期间的巡查工作。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指导各地建立市政公用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低洼易涝区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登记制度,督促落实台风影响期间的巡查工作。
(四)教育部门应开展对学校(含幼儿园)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五)自然资源部门应开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汛防台风巡查工作。
(六)交通运输部门应开展公路、航道和渡口、码头以及在建交通运输工程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七)文化和旅游部门应指导旅游景区(点)开展防台风巡查工作。
(八)应急部门应开展对尾矿坝、采矿(石)场等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九)农业农村部门应开展对渔业养殖、捕捞行业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十)海事部门应开展对交通运输船舶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十一)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三、监测与报告
气象部门做好台风监测和预报预警;海洋部门做好风暴潮、海浪的监测和预报;水文部门做好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水利部门做好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状况、山洪灾害的监测;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将监测和会商结果报告指挥部,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
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防汛办负责人主持召开应急、水利、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负责人或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研究台风的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提出防御工作意见。
(二)指挥部领导或防汛办负责人主持召开视频会,部署防御工作;防汛办增加值班人员,防汛办带班负责人驻守值班,组织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台风、汛情预测分析;防汛办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向指挥部领导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防汛信息,并通报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做好支援抢险救灾准备。
(三)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及通信管理、电力等部门和单位组建防台风工作组和专家组,并根据防御工作需要提前派出。
(四)气象、海洋、水文部门根据本部门预案适时启动相应响应,做好台风、风暴潮、海浪和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通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并向社会发布。
(五)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防台风准备,迅速组织开展出海作业渔船回港、船上人员和渔排上养殖人员上岸避风避险等工作,所有海上作业渔船必须全部回港避风,船上人员必须全部上岸避险,做到船只 100%回港,人员 100%上岸;对拒不听从劝告,拒绝上岸或提前返回船上的人员,会同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力量采取强制撤离措施;组织做好农作物抢收以及高杆经济作物的防风加固等工作。
(六)水利部门部署做好洪水各项防御工作。
(七)自然资源部门部署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八)教育部门做好受台风影响地区学校(含幼儿园)的防台风工作。
(九)文化和旅游部门指导做好旅游景区(点)防台风工作。
(十)应急、粮食和储备部门做好转移安置群众所需生活用品、食品的准备工作。
(十一)海事部门及时向交通运输船舶发出防台风预警信息,加强水上交通秩序维护。
(十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排查并掌握在建工地、低洼易涝地区、居住危旧房屋等区域人员的情况,部署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对高空作业、塔吊、大型广告牌等落实防台风加固安全措施;做好高空建筑设施的防台风安全防范工作。
(十三)应急部门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矿山企业做好防御台风准备工作,督促指导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企业防汛防台风工作。
(十四)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十五)宣传部门做好防台风宣传工作,广播电视台滚动播出最新台风信息。
(十六)通信管理部门协调各基础电信企业按规定发布应急短信。
(十七)电力部门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检查维护,负责保障防台风抢险用电,储备有多套备用发电机组电源供应急使用。
最近季节变换,挺多人感冒的,还要多注意添衣,不要着凉噢!
法律顾问: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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