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是典型的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是全国山洪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近日,《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印发,规划提出,要用5年时间,让当地22.6万人远离山洪地灾威胁。
四川曾在全国率先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并纳入“十大惠民行动”,随后又在全国率先开展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能力建设为核心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当前,四川省避险搬迁工作已进入“深水区” ,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仍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
哪些人是搬迁对象?
2021年,四川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以搬为主、搬治结合”的思路,多元化筹措资金7亿余元,避险搬迁受威胁村(居)民1.2万余户、4.6万余人。官方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四川省年均因灾伤亡人数较“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分别大幅降低82.9%、75.9%。
受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四川省多次遭受强烈地震和极端强降雨,高山峡谷区、盆周山区、地震灾区等区域成灾风险不断加剧,山洪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此次印发的《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提出,要坚持以防为主,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以及极高、高风险山洪灾害危险区受威胁村(居)民优先实施避险搬迁,做到应搬尽搬。
同时,要充分尊重群众搬迁意愿和风俗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安置方式,加强社会风险防范,确保平稳有序搬迁。在规划目标上,该规划指出,到2027年底,通过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动态销号地质灾害隐患点约4000处,降低地质灾害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等级约1000处。
公开材料显示,截至2023年1月,四川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约5.1万户、19.3万人。山洪灾害避险搬迁对象约0.82万户、3.3万人。
搬迁对象如何确定?规划明确,满足地质灾害治理难度大或治理费效比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受损且修复困难、处于断裂带附近3项条件之一的受威胁村(居)民;地质灾害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内靠山临崖、高陡斜坡(边坡)、沟谷沟口等受威胁村(居)民;极高风险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受威胁村(居)民;高风险山洪灾害危险区中治理难度大或治理费效比高,且有搬迁条件的受威胁村(居)民;其他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并有搬迁意愿的村(居)民等均为可搬迁的对象。
在搬迁任务上,规划指出,5年规划期通过分阶段实施,避险搬迁安置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约5.9万户、22.6万人。
如何搬迁和安置?
规划提出,搬迁方式分为整点(区)搬迁和局部搬迁两种。
规划鼓励对处于地震断裂带附近、治理费效比差、治理工程受损且修复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和成灾风险高、生存环境较差、可持续发展难的地质灾害危险区(风险区)受威胁村(居)民实施整点(区)搬迁。对整点(区)搬迁以外其他符合搬迁条件的受威胁村(居)民实施局部搬迁。
在安置方式上,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安置、货币化安置、分散安置和其他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集中安置、货币化安置。
集中安置是结合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乡镇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以当地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业等为支撑,引导群众向县城、集镇、产业园、已有安置区、中心村集中安置。货币化安置是由当地政府统筹相关资金和政策,充分利用商品房、棚改存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资源,鼓励进城落户,通过市场购买或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安置。
分散安置是主要以自建住房等方式分散安置,鼓励各地通过依法回购、改建已建安置区空置房屋、闲置乡村办公用房等住房资源进行安置。其他安置是主要以自主选择投亲靠友等方式安置,鼓励各地依托社会福利机构对符合供养条件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进行安置。
记者了解到,目前规划涉及的搬迁村(居)民有86%集中在高山峡谷区和盆周山区,就近安置选址空间受限。加之城镇化加速推进,新增建设用地日益紧张,大部分搬迁安置需调整承包地、宅基地或占用基本农田,安置用地协调难度大。
针对选址问题,规划提出,安置点应科学选址,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不占或少占耕地。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尤其是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规划等相衔接。并以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为目标,推动搬迁“三靠”(靠园区、靠景区、靠社区)、“三进”(进县城、进集镇、进中心村和聚居点),坚决避免因规划调整、山洪地质灾害威胁造成“二次搬迁”。
此外,要坚持规模适宜、功能合理、宜居宜业的要求,充分考虑搬迁群众经济条件,合理确定人均住房面积,严格控制建造成本。
如何缓解搬迁资金筹措压力?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表示,经过多年搬迁,目前经济条件较好、安置用地协调难度较小、搬迁意愿较强的受威胁村(居)民大多数已搬离危险区。未搬迁的受威胁村(居)民家庭大多数经济条件较差、搬迁意愿不高,搬迁实施难。
据介绍,四川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主要靠省级3.5万元至4万元每户的补助,仅占搬迁村(居)民平均建房成本的20%左右。山洪灾害尚无补助标准和资金渠道,大部分地方政府补助偏低、投入不足。特别是受建筑材料及人工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搬迁资金筹措压力较大。
针对筹措资金问题,规划指出,按照“省级补助、市县配套、金融支持、群众自筹”的原则,多元化筹措资金。省级考核激励采取“分类分层补助、政策统筹协调、次年考核激励、逐年升档补差”方式,区分民族地区和一般地区,分类分层设定奖补标准,向民族地区、搬迁任务重的地区倾斜。
同时,根据县(市、区)截至上年末累计完成任务量所在档次给予奖补,县(市、区)累计完成任务量所在档次提升的,按照各档次间奖补资金差额予以补差。在省级基础补助和考核激励的基础上,市县两级政府统筹本级财力,整合相关渠道资金,用好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加大避险搬迁资金筹措力度。
在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方面,规划指出,要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以及集中安置区后续发展项目和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信贷资金支持力度。
支持探索盘活利用腾退土地的市场化路径,筹集搬迁安置建设资金,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避险搬迁户可申领租赁补贴,积极引导企业、个人等开展捐助或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