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损失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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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桩头裸露三处达一米多深;208西侧无护坡大雨来临被冲垮;电梯井、集水坑被冲平;泥沙满槽。施工机械被掩埋,施工道路冲毁,施工车辆无法进场,我方使用大量石子铺垫道路。201#在7月09日压桩完成、202楼在7月16日压桩完成,201在7月16日、202#在7月17日具备验收条件,但是不知何原因,直至7月21日,压桩实验报告始终未出,因而影响7 #月21日验收,7月21日晚暴雨,致使已经达到验槽标准的20 1、202103#楼需要重新修缮;已经开始砌筑201#南侧车库砖模全部倒塌。上诉损坏地段要逐一修复、加固,造成人工、材料费增加,工期相对延误八天,经济损失很大。 灾害发生后,我项目部全体人员,不

5、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为规范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提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我局制订了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徽省粮食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科学、有效地组织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掌握灾情损失、提高应急能力、服务灾后重建中的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

6、是指由各类自然因素引起的,并对粮食企业造成损失或危害的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报告分期间性灾害报告和瞬时性灾害报告。期间性灾害一般持续 时间较长,灾害期间损失情况不断变化;瞬时性灾害一般在较短时间内发生,损失情况相对稳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粮油仓储单位,以及参与地方粮食应急保障供应体系的加工企业、军供企业和供应网点等,以下统称“粮食企业”。 第四条粮食企业遭受自然灾害后,应及时处置灾情,避免损失扩大,同时尽快清点损失情况。因灾损失粮食10吨以上或油脂2吨以上,或造成其他财产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应及时报告。清点损失应在保证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特别要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品处理安全

7、和用电安全,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第五条地方粮食企业要按照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的报送渠道向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加工企业、军供企业和供应网点还应同时抄报对其授权定点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报告应讲求时效和实事求是,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谎报。 第六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人员伤亡情况及库存粮油、仓房(油罐)、厂房、供应网点、附属设施、生产用车辆、设备仪器等的直接损失。有条件的企业可附加电子图片。涉及中央事权粮(油)受损的受损企业还应将中央事权粮(油)的损失情况抄送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相关直属企业。 第七条瞬时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受损企业应立即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在灾后1日内报告损失情

8、况。县、市(地)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灾后2日内逐级汇总上报至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灾后3日内报至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影响特别重大的瞬时性灾害,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在灾后24小时内报至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如统计的受损情况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上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统计上报,应说明原因。 第八条期间性自然灾害的报告应在灾害持续期间以不定期更新方式连续进行,前后两次报告的间隔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受损企业第一次报告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时间最迟不超过灾后3个工作日,县、市(地)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第一次上报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时间最迟不超过灾后4个工作日,省级粮食行政

9、管理部门第一次上报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时间最迟不超过灾后5个工作日。 第九条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所属企业遭受自然灾害,不纳入地方粮食部门统计范围,由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直接将灾害损失情况报送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将相关情况抄送有关省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基础表 2.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汇总表 3.填表说明附件3 填表说明1.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表分基础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基础表由企业填报,汇总表由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逐级汇

10、总上报。 2.灾害类型填写属于哪种类型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风灾、雨雪冰冻、地震、泥石流、雷电等。灾害性质填写瞬时性灾害或期间性灾害。 3.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2021元以上的各类设施、设备、工具和仪器等。固定资产损失金额按灾害发生前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测算。 4.粮油损失指库存粮油不复存在,或失去食用价值。中央事权粮(油)包括中央储备粮(油)和临时存储粮(油)。 5.仓房和油罐的损失分倒塌与受损两种情况。倒塌即仓(罐)容灭失不复存在;受损即仓房(油罐)需要维修才能正常使用,并可以通过维修恢复原来用途。轻微受损且不影响正常使用、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不用上报。 6.附属设施

11、、设备仪器及生产用车辆受损是指遭到破坏,完全丧失原有功能或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发挥的情况。 7.人员伤亡是指因灾害造成企业区域内人员伤亡的情况。 8.“备注”栏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9.企业性质填写国有或非国有。 10.如企业有多个库区,可在统计表中“合计”以下依次加行,列明每个库区的损失情况,并逐列合计;单库区企业直接填“合计”一行。 11.汇总表中汇总层级填县(区、市)、市(地)、省(自治区、直辖市)。 12.汇总单位根据下级汇总单位或填报企业上报的表格填写,在汇总本级合计数的同时,还应全面显示以下所有层级单位的合计数和每个企业的统计数(多库区企业在汇总表中不列各个库区的数据),企业隶属哪

13、: 为规范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提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我局制订了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科学、有效地组织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掌握灾情损失、提高应急能力、服务灾后重建中的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是指由各类自然因素引起的,并对粮食企业造成损失或危害的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报告分期间性灾

14、害报告和瞬时性灾害报告。期间性灾害一般持续时间较长,灾害期间损失情况不断变化;瞬时性灾害一般在较短时间内发生,损失情况相对稳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粮油仓储单位,以及参与地方粮食应急保障供应体系的加工企业、军供企业和供应网点等,以下统称“粮食企业”。 第四条粮食企业遭受自然灾害后,应及时处置灾情,避免损失扩大,同时尽快清点损失情况。因灾损失粮食10吨以上或油脂2吨以上,或造成其他财产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应及时报告。清点损失应在保证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特别要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品处理安全和用电安全,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第五条地方粮食企业要按照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的报送渠道向地

15、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加工企业、军供企业和供应网点还应同时抄报对其授权定点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报告应讲求时效和实事求是,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谎报。 第六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人员伤亡情况及库存粮油、仓房(油罐)、厂房、供应网点、附属设施、生产用车辆、设备仪器等的直接损失。有条件的企业可附加电子图片。涉及中央事权粮(油)受损的受损企业还应将中央事权粮(油)的损失情况抄送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相关直属企业。 第七条瞬时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受损企业应立即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在灾后1日内报告损失情况。县、市(地)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灾后2日内逐级汇总上报至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级粮食

16、行政管理部门在灾后3日内报至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影响特别重大的瞬时性灾害,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在灾后24小时内报至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如统计的受损情况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上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统计上报,应说明原因。 第八条期间性自然灾害的报告应在灾害持续期间以不定期更新方式连续进行,前后两次报告的间隔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受损企业第一次报告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时间最迟不超过灾后3个工作日,县、市(地)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第一次上报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时间最迟不超过灾后4个工作日,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第一次上报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时间最迟不超过灾后5个工作日。 第九条中国储备粮管

17、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所属企业遭受自然灾害,不纳入地方粮食部门统计范围,由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直接将灾害损失情况报送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将相关情况抄送有关省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基础表 2.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汇总表 3.填表说明 第四篇: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赔偿细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赔偿细则 油质字2021第1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抗灾减损工作,及时补偿地区公司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

18、的财产损失。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借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保基金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赔偿细则(以下简称赔偿细则)是安保基金管理办法的补充。地区公司在申请安保基金投保财产损失赔偿时,应严格执行本细则的规定,保证赔偿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第三条股份公司安全部门会同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和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财产损失的赔偿及管理工作。上缴安保基金的地区公司安全部门负责本公司投保财产损失赔偿的调查、申报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赔偿责任 第四

19、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一次投保财产5万元(含5万元)以上直接损失时,依照本细则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雹灾、雪灾、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 三、在投保财产发生事故灾害时,为抢救或防止损失扩大,在事故发生后五日内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抢救、保护、整理所需的材料费。 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投保财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财产遭受第四条 一、二款原因引起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投保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投保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耗损、自燃、烘培所造成的损失; 四、堆放在露天

20、或罩棚下的投保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五、运输过程中的物资、委托加工料及委托外单位保管的财产; 六、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七、投保单位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的损失; 八、其他不属于投保财产范围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章赔偿处理 第六条投保单位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股份公司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有关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认真实施整改。 二、投保单位如有投保财产占用性质改变、地址变动、危险程度增加及权利转让等情况,应及时通知专业公司,专业公司接到通知后要及时通知股份公司安全部门和财务部门。 三、地区公司投保财产遭受损

21、失时,应当积极抢救,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尽快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在24小时内向专业公司报告,专业公司要及时向股份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第七条地区公司财产遭受损失时,应迅速组织安全、机动、生产、财务及相关专业部门参加的查勘小组,深入现场查勘。 一、查出险地点是否与投保台账上所列的财产座落地址一致。 二、查出险原因是否属投保财产范围。 三、现场拍照,照片要显示出险地点、现场概貌、损失财产等情况。 四、统计整理受损财产,查清受损财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损失程度等情况。 五、查对会计账册,将现场统计整理的受损财产与投保台账对照,确定财产损失金额。如投保

22、财产损失严重、损失情况复杂、一时难于结案者,地区公司可在估损金额50%的范围内向股份公司申请预赔。 六、查勘人员在现场查勘结束后,应及时将查勘情况写成查勘报告,附财产损失汇总表(安保表6和安保表6)和财产损失明细表(安保表4),查勘报告要有两名以上现场查勘人员签字。 第八条地区公司根据查勘情况,填报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赔偿申请表(安保表3),并附当地气象部门的灾害证明材料、事故报告书、现场查勘报告、受损财产损失清单,正式行文向股份公司安全部门申报。 第九条地区公司申请预赔偿时,应提供预赔偿报告和预赔偿申请表(安保表2),并附当时气象部门的灾害证明材料、事故报告书、现场查勘报告、受损财产损失清单,

23、正式行文向股份公司安全部门申报。预赔偿款应从正式赔款中扣除。 第十条股份公司安全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和有关专业公司对提出的赔偿及预赔偿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派现场核查专家组进行现场核查。赔偿及预赔偿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报股份公司安保基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审批。赔偿及预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报股份公司安保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批。 第十一条符合赔偿规定的,由股份公司安全部门填写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预)赔偿审批表(安保表1),财务部门依据批准的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预)赔偿审批表和安保基金拨款通知单拨付赔款。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赔偿处理 一、确定为全部报废或全部损失的固定资产

24、,按投保财产原值赔偿。 二、部分损失的固定资产,按损坏程度的百分率乘以相应的原值赔偿。 三、一时难以确定损坏程度的固定资产,经测试、鉴定、检验后,确定为修复后可用者,按修复费赔偿;不值得修复或不能修复者,按损失财产相应的原值赔偿。 四、修复费的赔偿不能超过其损失财产的原值。 第十三条存货的赔偿处理 一、存货全部损失时,按出险前近三个月每月期末余额减去扣除额的平均余额结算赔偿。 二、存货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结算赔偿。 第十四条投保财产遭受损失时,地区公司五日内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可另行计算,但累计赔偿最高不能超过该项投保财产的账面原值。 第十五条投保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作价处理

25、,并从赔偿中扣除。 第十六条赔偿金额计算 一、原值按投保单位固定资产投保期财务账面原值。新装置未转固定资产者,按原合同价或原工程决算造价。 二、修复的零部件更换按现价计算,属库存者按库存价计算,重新采购者按采购价计算。 三、物料损失消耗,按原购入价计算。 四、产成品按地区公司出厂价计算,半成品按地区公司成本价计算。 第十七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地区公司的责任,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应由地区公司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由于第三者责任,造成地区公司财产损失时,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四章附则 本细则由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发文日期:2021年6月

26、1日)附件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区公司财产损失现场查勘报告 一、报告单位: 二、出险地点: 三、出险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出险性质: 五、现场查勘及施救情况 1.简要记述现场查勘工作情况及施救措施和效果。 2.财产损失情况。 3.施救费用情况(分类列出施救、保护、整理所消耗的材料名称、数量、金额)。 4.损失现场及实物照片。 六、查勘小组意见: 附:查勘小组名单 查勘小组负责人:年月日 附件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失现场核查专家组报告 一、出险单位: 二、出险地点: 三、出险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出险性质: 五、现场核查情况1核查经过。 2财产损失情况。 3施救费用情况(

27、分类列出施救、保护、整理所消耗的材料名称、数量、金额)。4损失现场及实物照片。 5出险财产与投保范围核对情况。6出险原因与赔偿责任核对情况。7财产损失与会计帐册核对情况。8核查结论。 六、现场核查专家组意见: 附:现场核查专家组名单、签字 现场核查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安保表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预)赔 偿审批表(略) 安保表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预赔偿 申请表(略) 安保表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赔偿 申请表(略) 安保表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区公司财产损失明细表 (略) 安保表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28、有限公司地区公司固定资产损失汇总 表(略) 安保表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地区公司存货损失汇总表(存 货损失明细)(略) 第五篇:自然灾害学习报告自然灾害专题学习报告 -沙尘暴 自然灾害,指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这种异常现象给周围的生物造成悲剧性的后果,相对于人类社会而言即构成灾难。 地质灾害:地质作用所产生的灾害,如:火山爆发、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山崩 气象灾害:短时间的大气物理过程产生的灾害,如:雨灾(暴雨、热带暴风雨)、风灾(台风、飓风、龙卷风)、水灾(洪水)、雪灾(暴风雪、雪崩) 气候灾害:气候异常所产生的灾害,如:全球大气变暖,旱灾等 水文灾害:如水灾等 生态灾害:恶性

29、传染病(sars、埃博拉病毒)、沙尘暴、火灾(森林大火)等 天文灾害:流星体或小行星撞击地球,太阳活动引发的灾害 一、什么是沙尘暴 沙尘暴是沙暴和尘暴二者的总称,是指强风把地面大量沙尘卷入空中,使空气特别浑浊,水平能见度低于1千米的天气现象,其中沙暴系指大风把大量沙粒吹入近地层所形成的挟沙风暴;尘暴则是大风把大量尘埃及其它细粒物质卷入高空所形成的风暴。对沙尘暴强度等级的划分一般采用风速和能见度两个指标。目前将沙尘暴强度划分为四个等级:即4级风速6级,500米能见度1000米,称为弱沙尘暴;6级风速8级,200米能见度500米,称为中等强度沙尘暴;风速9级,50米能见度200米,称为强沙尘暴;当

30、其达到最大强度(瞬时最大风速25米/秒,能见度50米,甚至降低到0米)时,称为特强沙尘暴(或黑风暴,俗称“黑风”)。 二、沙尘暴的时空分布 世界有四大沙尘暴多发区,分别位于中亚、北美、中非和澳大利亚。我国的沙尘暴区属于中亚沙尘暴的一部分,主要发生在北方地区。总的特点是西北多于东北地区,平原或盆地多于山区,沙漠及边缘多于其它地区。且主要集中在两大区域:一是位于塔里木盆地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另一个是从巴丹吉林沙漠东部,南至甘肃河西走廊,经腾格里沙漠乌兰布和至库布齐沙地和毛乌素沙地。另外在北疆克拉玛依地区、南疆的和田地区和青海的西北部地区是三个局地性沙尘暴区。据研究表明,早在白垩纪末(距今7000万年

31、),就有风沙尘出现。上图为红海上的沙尘暴 据地方志记载公元351年甘肃武威一带就有强沙尘暴发生,造成房屋倒塌和人员与牧畜伤亡。在漫长的地质历史中沙尘暴显示出周期性变化,它与地质时期气候变化和地面沙尘物质的多少有关,遇气候暖湿时期,地面植被生长茂密,生态环境条件好,沙尘暴发生频率低;反之在冷干气候时期,则沙尘暴发生频率高。在我国西北地区的沙尘暴近半个世纪以来的变化特点是:20世纪50年代沙尘暴发生的日数最多;60年代前期略有降低,60年代后期降至最低;之后70年代稍有增加,80年代又处于逐渐减小的趋势,90年代又有明显的增加。我国沙尘暴的季节和月份变化特点是:春季最多,约占全年总数的一半,夏季次

32、之,秋季(_地区为冬季)最少;按月份来看,4月发生频率最高,3月和5月次之,9月(_为12月或1月)最低,另外沙尘暴也有明显的日变化特征,主要发生在午后和傍晚。 三、沙尘暴是怎样形成的 沙尘暴的形成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地面上的沙尘物质,它是形成沙尘暴的物质基础;二是大风,这是沙尘暴形成的动力基础,也是沙尘暴能够长距离输送的动力保证;三是不稳定的空气状态,这是重要的局地热力条件,沙尘暴多发生于午后傍晚说明了局地热力条件的重要性;四是干旱的气候环境,沙尘暴多发生于北方的春季,而且降雨后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沙尘暴是很好的证据。春季沙漠的边缘地区,由于长期干旱,而且地表少有植被覆盖,当有大风来临的时候

33、地表的沙尘很容易被吹起且被输移,但由于沙子粒径较大,不易形成悬移(悬浮移动,是小颗粒物质保证长距离输移的必要条件),因此不能长距离输移,这也是距沙尘较远的地区只有降尘而少见扬沙的主要原因。如果风持续的时间很长,形成悬移的浮尘能够被输送到很远的地方,所经过的地区就会出现沙尘暴;当风速减弱到一定程度后,浮尘就会降落,该地就会出现降尘天气。如果此时降水,就会形成所谓的“泥雨”。 在我国从沙尘暴形成过程所需的四个条件看,黄土高原、广袤的沙漠及由人为因素的破坏正处于荒漠化过程中的土地,北方春季末耕种的土地及处于施工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如高速公路等)为沙尘暴的发生提供了充分的物质源;而春季北方地区的干旱,又

34、使沙尘暴发生的可能性增强;大风的产生是一种复杂的大气现象,主要是冷锋活动或经纬向环流调整作用的结果。由此可见沙尘暴的产生是多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结果,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破坏导致土地荒漠化的加剧,对沙尘暴发生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近几年全球干旱(其原因目前尚未知)等异常天气现象也对沙尘暴的发生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所以说人类活动对沙尘暴的产生只起到一定作用,并不能说沙尘暴就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四、沙尘暴的危害 沙尘暴,尤其是特强沙尘暴是一种危害极大的灾害性天气。当其形成之后,会以排山倒海之势滚滚向前移动,携带沙砾的强劲气流所经之处,通过沙埋、狂风袭击、降温霜冻和污染大气等方式,使大片农田受到沙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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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0.家庭防震减灾的方法范文研读《自然灾害与防治》课程标准,具体要求:以一二种自然灾害为例,列举适当的应对方法或应急措施;举例说出中国防灾、减灾的成就;展望人类利用高科技避害趋利的远景。活动建议:围绕沙尘暴等自然灾害,开展一次研究性活动。收集本地有关自然灾害前兆的谚语,以及防灾减灾的有效方法,在全班进行交流。结合实际,讨论在日常生活jvzquC41yy}/i€~qq0ipo8mcqyko1;6:82?/j}rn
1.沙尘暴成因唐达天著沙尘暴成因 沙尘暴电视剧免费观看完整版 沙尘暴多发生在哪个季节 沙尘暴图片 沙尘暴的拼音 沙尘暴形成原因 沙尘暴英文 沙尘暴的形成原因和危害 沙尘暴阅读理解及答案 沙尘暴天气符号 沙尘暴什么时候上映 沙尘暴是自然灾害吗 沙尘暴天气预报 最新章节 后记 29 28 27 26 25 24 23 22 21 20 19jvzquC41d{rxgw3eqo5uq8<5:674:7mvon
2.​李娟《遥远的向日葵地》:爬虫昼追日,夜逐月理论评论三次的补种并没有让她灰心丧气,她追逐着希望,像最强大的一株植物,眉目间闪耀着光芒,握着如权杖般贵重的铁锨,她是这大地唯一的观众。在面对沙尘暴这种自然灾害后,她站在旷野中唯一的高处,顶着大风,对着手机嘶声大喊,难掩心中的激动。这一刻: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蓬勃又震撼的生命激情。jvzq<84yyy4djrscytoug{3eqo4dp8s314636853325d69925235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