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系统一般由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和承灾体三个要素组成。其中孕灾环境是指那些对灾害系统的复杂程度、强度、灾情程度以及灾害系统的群聚与群发性等特征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各种量的综合致灾因子是指直接导致灾害发生的触发因素,它由孕灾环境的演变发展所形成的;承灾体则是致灾因子直接作用的对象。
城市是一个复合的超大承灾体,由很多小的承灾个体或子系统组成,其中最主要的是人与工程系统,包括各类建筑物及生命线系统,并且由于社会经济系统的复杂联系,城市中还存在非实体的承灾体,如城市经济系统和环境系统、社会系统等,是通过客观实体之间的关联构建形成的承灾体。城市承灾能力是指城市对某一种或多种灾害的承受、自救及恢复能力的综合,是城市综合减灾能力的重要内容。1
城市功能和结构的缺陷突出表现在承灾体脆弱性和易损性两方面。由于二者概念上的混淆,模糊了各自影响因素的拟定和区分。承灾体脆弱性与成灾因子有较直接的关系,不同类别的气象灾害其成灾因素不一,尤其是针对城市这个特殊的承灾体。根据城市承灾体特征可以拟定如下脆弱性影响因素,作为提取脆弱性评估指标的基础。
人是加剧城市脆弱特征的主要驱动者,尤其是不合理的大规模人类活动往往削弱城市防灾抗灾能力,降低城市的安全性能,甚至加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例如人为热的排放被认为是导致城市热岛的一个重要因子。
城市土地覆盖类型以水泥地面、建筑物等渗水性能差、高热传导率、高比热的下垫面为主,不但容易导致暴雨内涝,而且加剧了城市热浪的发生,而增加城市绿地面积被认为是减轻高温和强对流灾害性天气危害的有力措施。
城市交通被认为是城市生命线的主体和减灾应急的最重要基础设施。随若城市人口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工具数量剧增,使得城市路网不堪重负,拥堵日甚,不但不能正常发挥城市的人员物质流动功能,而且起不到发生灾害时应急疏散的作用。交通拥堵还成为诱发多种城市次生灾害的重要因素,特别是恶劣天气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为表征城市交通拥堵情况,采用城市路网密度与人口、交通工具的比率表示人均道路资源占有情况同时采用城市路网密度还可表征城市道路交通能力。这些都可大致反映城市交通道路的复杂程度和可疏导性能。
城市排水管网的性能及特征对城市暴雨引发内涝的形成、发展及消亡起着决定性作用。
城市灾害的防御、救援及灾后的重建工作都需要有足够的物质资源作保障,经济发展水平是物质财富是否丰富的基准,它间接反映了城市的减灾能力。
城市“电、水、气”和城市道路交通、轨迹交通等城市生命线系统在城市地区呈现纵横交错的复杂网络结构,这种网状分布形态体现一种风险暴露,即某个结点出现故障导致城市生命线网络无法正常运营,都会给城市地区的居民的生产及生活带来灾难性影响。1
脆弱性和易损性的英文都是“Vulnerable”,二者均为灾害风险与评估的主要评价内容及方向,但从城市气象灾害学的应用角度,需要对两者在概念上做出一定的区别。脆弱性指承灾体的自然属性和特征所体现的缺陷,这种缺陷容易加剧灾害的严重程度易损性指承灾体因自身的价值含量程度而容易导致的损失的对应程度,涉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自然资源破坏等。
承灾体的脆弱性体现在城市的功能和结构特征,指承灾体的固有特征及属性在灾害外动力冲击下引发灾害的期望损失程度。对于气象灾害而言,同等强度下的高影响致灾性天气在不同下垫面特征下所造成的冲击后果不同。如暴雨天气发生在郊区一般路段至多能延缓通行,但如发生在城市繁华地段的交通枢纽,往往能够导致整个城市或大部分地区的交通瘫痪。
承灾体的易损性是承灾体在一定外动力作用下可能发生的灾害损失程度或情况。如在同等暴雨强度下假设被洪水淹没的面积相同,由于农村的人口及财产集中程度远不如城市,容易遭受的损失即易损性要远小于城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