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研究部署,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三)务实工作举措抓整改。乡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巡察整改办根据各责任领导和整改责任单位报送的整改措施进行汇总,多次修改完善后提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单位审核把关,确保整改方案科学性。印发了《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关于对屏南县屏城乡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分解表》,定期收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进度,并在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汇报,及时掌握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部署攻坚薄弱环节。
(四)推动成果转化抓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常抓不懈抓整改,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推动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主体责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高我乡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惩贪治腐,加强制度规范建设,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作风锤炼和能力提升,营造我乡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学习新思想新精神不全面、实效不明显
(1)关于“重要讲话、重要文件精神未学习”问题。
(2)关于“学习未与时俱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要求,2023年以来,屏城乡按照《关于做好制度、文件、会议、决定和决议精神传达学习贯彻的通知》要求,通过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学习传达上级重要讲话、重要文件精神14次,并研究我乡贯彻意见。二是对2019 年1月撰写的《屏城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乡政府村建站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3)关于“学思用贯通有差距”问题。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有不足
(4)关于“扶贫资金投资收益未分配到户”问题。
(5)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短板突出”问题。
(6)关于“产业振兴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摸清主体底数,对全乡新型主体进行再一次的落实与摸底,目前正常经营的有41家,并确定了新型主体的帮扶责任人,安排科技特派员挂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家庭农场、合作社进行技术培训。二是加强项目谋划,经乡村两级共同谋划,县级审批村头村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4个,总投入资金225.27万元,分别为村头村侨乡研学基地建设、五个美丽建设、食用菌基地冷库建设、百福园景观提升项目;前汾溪村成功申报为省级2022年度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南湾村成功申报为省级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三是做好资金管理,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4号)文件精神,围绕绩效目标,认真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认真谋划2023年村头村、南湾村、前汾溪村项目申报,同时完善公示公开制度,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金进行乡、村两级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加强资产使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乡村振兴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完成村头村食用菌基地(一期)及百香果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固定资产登记,2023年食用菌基地(一期)已出租,年租金收入6万元。
(7)关于“人才振兴差距较大”问题。
(8)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所欠缺”问题。
(9)关于“乡风文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3. 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发力不足。
(10)关于“保护耕地,推进撂荒地整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采用横幅、发送短信、发放宣传手册、立警示牌等宣传方式经常性开展耕地保护、惠农政策等内容宣传。二是提升农业水平。依托屏南县农田提效改造专项债项目在大碑村、坑头村、南湾村、前汾溪村成片开垦荒地,目前已完成可研编制,前汾溪村已完成125.7亩土地流转,着力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三是加强农田建设。全力推进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涉及的大碑、前汾溪、里汾溪、南峭等4个村均已进入施工阶段。四是做好两违整治。对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筑的当事人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反复入户动员其限期自行拆除。巡察整改以来,完成耕地流出图斑整改37亩,完成占用耕地违章建筑拆除复耕6处9.5亩。
(11)关于“农村路网待改善”问题。
(12)关于“农村幸福院未尽其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日常检查,已对南峭、后井、陆地、村头、南湾等5个幸福院开展农村幸福院内业和实地检查。二是加强运营管理,已完成对南峭等5个幸福院周边环境的卫生清理,并引导老年人到幸福院活动。三是杜绝挪为他用,南峭村委会已经对南峭村幸福院村两委办公场所和幸福院公务服务功能区进行划分,并引导老年人到幸福院活动。
(13)关于“发挥侨乡优势不充分”问题。
(14)关于“化解信访积案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
(15)关于“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16)关于“房屋安全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治理宣传,对12个村和1个社区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宣传,营造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危房治理,将厦地书院旧址等危房纳入安全隐患房屋名单,将结合文创工作进行加固修缮。三是加强巡查力度,百日攻坚封房点坑头村61号已于2023年3月完成修缮加固、后龙村83号已增设安全警示标识,并由所在辖区村委会加强巡查。四是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屏城乡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工程已委托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开展勘察设计。2022年11月组织屏南县自然资源局、屏城乡人民政府、地灾点受威胁对象代表、勘查与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专家等,开展了屏城乡南湾村吴盛余等房后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屏城乡排危除险工程包勘察设计报告评审会。目前已完成坑头村41#卓正福等房后、7#卓意贵等房后两处隐患点的勘察设计报告评审意见修订,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南湾村吴盛余等房后滑坡隐患点根据评审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屏城乡村头村26#包好进等房后滑坡、屏城乡大碑徐道检等房后泥石流两个隐患点正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列入整治清单。五是做好隐患房屋摸排,聘请福建晟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屏南分公司对相关房屋和386栋一般隐患房屋进行摸排,并根据摸排结果分类处置:对主体结构局部出现危险状态的房屋进行改造或拆除,目前已经完成房屋安全改造两栋、拆除三栋;对无人居住的房屋张贴警示标志并封闭通道;对第三方公司认定主体结构稳固的房屋,在房屋安全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变更。六是加强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加强精准摸排,按照“天上看、地上查、动态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要求,认真对疑似地灾隐患点进行实地核查并汇总上报,2023年2月以来共核查545处疑似地灾隐患点;2023年3月,组织更新了屏城乡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2023年4月,组织村居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参加了屏南县地灾群测群防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地灾防范业务知识。
(17)关于“安全检查‘走秀’”问题。
(18)关于“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不够”问题。
5.生态文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9)关于“环保网格监管不到位”问题。
(20)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21)关于“环境污染整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组织理论学习。召开屏城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与环保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建立“两违”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第一组长的屏城乡“两违”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中共屏城乡委员会 屏城乡人民政府关于屏城乡“两违”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三是加强污染治理,着手对废水直排大碑河发函要求整治、对南湾村无环评审批手续养猪场、村头村大规模养鸭等进行整治。
(22)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所欠缺”问题。
(23)关于“‘两违’治理工作有落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宣传走进田间溪边,与农户面对面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打击“两违”“两乱”等政策法规,将法律明令禁止的规定以警示牌的形式立在田间溪边,震慑违法行为。利用村两委培训班开展打击“两违”“两乱”政策宣传解读。此外通过宣传栏、短信的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群众“两违”“两乱”的红线、底线意识,营造治理工作良好舆论氛围。二是持续推进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各村(居)按照拆除复耕复绿、报批备案等措施分类整改,48宗违法图斑未整改的13宗已经完成整改10宗,剩余拒不配合拆除的,按照立案程序推进。三是坚持堵疏结合。建立“两违”“两乱”治理月例会制度,使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发挥“天上飞、地上查、网上管”日常监管作用,通过购买服务,依托第三方机构采用无人机定期巡飞,各村不定期地面巡查的方式,及时发现违建行为并遏制在初始阶段。落实宅基地等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巡察整改以来,设施农业用地备案2宗,并引导群众建房走宅基地建设审批程序。
(24)关于“推动殡葬改革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宣传走进田间溪边,与农户面对面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打击“两违”“两乱”等政策法规,将法律明令禁止的规定以警示牌的形式立在田间溪边,震慑违法行为。利用村两委培训班开展打击“两违”“两乱”政策宣传解读。此外通过宣传栏、短信的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群众“两违”“两乱”的红线、底线意识,营造治理工作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开展旧坟整治。对“三沿六区”范围内的旧坟进行植树绿化。三是坚持堵疏结合。建立“两违”“两乱”治理月例会制度,使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发挥“天上飞、地上查、网上管”日常监管作用,通过购买服务,依托第三方机构采用无人机定期巡飞,各村不定期地面巡查的方式,对 “三沿六区”范围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违建行为并遏制在初始阶段。
(25)关于“环境保护宣传不到位”问题。
6.文物保护工作有偏差
(26)关于“文物安全措施未有效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屏城乡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明确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完善文物安全管理人和岗位职责,并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二是完善安全措施。在省保、县保单位建设视频监测预警系统共8处;对上凤溪村平梁廊桥、陆地村宝塔桥、村头村魏公殿等县级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内部香炉进行外移,对辖区内文物点重新配备或更换灭火器,合计完成:灭火器301个,灭火器外箱147只,单个灭火器支架7只,消防栓箱18套,消防水带50规格29条,消防水带65规格3条,水枪18把,安全出口标识44个,并定期开展检查。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文保单位管理责任,压实各村(居)挂片领导、村(居)支部书记的领导责任,做好日常监管巡查工作;对当前新任的2名省级、县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员进行任前谈话,要求做好省级、县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巡查与日常管理。
(27)关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滞后”问题。
(28)关于“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成保护性划定工作。完成全部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线划定工作划定。根据测绘图划定范围,实施常态巡查督查,进一步做好保护和利用。
7.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存在短板
(29)关于“组织领导不够有力”问题。
(30)关于“机制体制不健全,涉外人员排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了屏城乡国家安全工作保密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二是建立屏城乡涉外人员排查台账,每个月一报,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回访。三是对现任分管领导即乡党委政法委员进行谈话提醒,对屏城乡国家安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1)关于“涉密人员、设备、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2)关于“党委重视不够”问题。
(33)关于“分析研判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分析研判报告未结合实际问题,分析研判报告每半年报送一次,今后撰写分析研判报告将注意结合实际撰写。
(34)关于“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三审三校”问题。已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目前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做好初审工作,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分管领导负责复审工作,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党政办负责人负责保密审查,主要领导负责终审,发布前使用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审核,且不低于三个校次,“三校”无误后,推送上级新媒体平台或在本单位新媒体发布。并对未落实好“三审三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二是对时任乡党委宣传委员和2名乡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5)关于“基层党员违纪问题较突出”问题
(36)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37)关于“廉政谈话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屏城乡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部署会,要求乡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所分管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重点岗位和分管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做好廉政谈话,由乡纪委牵头对班子成员开展的廉政谈话对象、内容进行审核,在日常监督中提醒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工作、挂点村村主干进行廉政谈话。三是对存在“廉政谈话走过场”问题的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和乡三级主任科员共2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乡党委组织委员进行谈话提醒。
2.乡纪委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缺乏力度
(38)关于“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配合落实巡察整改,针对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乡纪委监察组协助乡党委制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提出整改建议,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开展问题整改监督,重点盯紧涉及党建、乡村振兴、资金、工程项目类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协助清退违规领取的津贴补贴;同时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对需要问责的问题和责任人进行分类,借助“片组地”协助机制,经常性联系对应的片组和县纪委监察室,以指导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传达学习巡察整改不力典型案例,通过村级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层层传导压力推进整改工作。
(39)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40)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
(41)关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1182万元已于4月全部退还。
(42)关于“误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全乡有6个村存在村干部超额、重复领取误工补贴,9个村存在重复、虚假记工现象,累计多发放5.83万元的已全部退回。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43)关于“文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公文撰写业务培训,召集全乡班子成员参加杜绝“文风不实”专题会议、“在村社区一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培训会;组织党政办工作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宁德市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要求全乡在职干部从自身做起,主动学习,提高问题能力,落实文风。同时要求文件会稿、审核人员对内容负责,严格审查,落实文风。提高公文业务办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针对《屏城乡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原文摘抄网络问题移送至时任乡政府党政办负责人的现单位处置,对《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44)关于“预留文号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公文管理,要求发文工作人员做好发文登记手续,严格落实发文流程。二是对时任乡党政办主任、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现任乡党政办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45)关于“重点民生项目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工作力量,2022年11月成立屏城乡衢宁铁路大碑造福搬迁安置点宅基地分配领导小组,进一步配强工作力量,明确责任,精细谋划、科学决策,及时解决问题。二是加大项目推动力度,2023年2月完成屏城乡衢宁铁路大碑造福搬迁安置点桩基工程检测、2023年2月完成村民宅基地组合200栋。2023年3月完成光明路、幸福路自来水管网、电力管道铺设,协调群众建房临时通道,与屏南县中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自来水立户及附属设施安装协议。
5.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46)关于“存在多头开户、账外账等情况”问题。
(47)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48)关于“出借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期未清理”问题。
6.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49)关于“未按规定进入阳光平台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业务培训,4月4日组织乡党政班子、乡项目办、村主干进行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与监督业务培训班,提升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50)关于“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问题。
(51)关于“工程项目超概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同第49、50的问题同整改。二是积极配合屏南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收集相关材料,配合后续处置。
7.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53)关于“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问题。
(54)关于“干部考勤管理不严格”问题。
(55)关于“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问题。
2.基层党建压力传导不够。
(56)关于“党员队伍老龄化”问题。
(57)是关于“长期未发展党员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58)关于“非公党组织‘空壳化’”问题。
(59)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员管理,完成各村(社区)党支部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并指导陆地村党支部督促陆地村党员赵某某回国办理保留党员组织关系相关手续。二是加强配合协调,于2022年3月将党员关系在溪坪社区的已违法党员问题上报至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并配合县纪委监委对该党员的后续处置工作。三是对时任乡党委组织委员、时任陆地村党支部书记、现任陆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3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60)关于“会前准备不充分”问题。
(61)关于“材料撰写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对材料的审核和把关,严格要求领导班子严肃、认真的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并经反复修改后交给主要领导审核。二是对在2019 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四专题研讨发言材料抄袭拼凑网络文章的乡政府二级主任科员进行诫勉谈话,将时任乡政府副乡长抄袭拼凑网络文章的问题移送至其现单位处置。三是对存在2019年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未按要求进行检视剖析2名党员进行谈话提醒。
(62)关于“查摆问题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在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严肃认真的查摆问题。二是对涉及查摆问题流于形式问题的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和乡政府二级主任科员共2人进行谈话提醒。
4.选人用人不严格。
(63)关于“部分村干部履职存在‘趋俎代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考核方案,制定《屏城乡2022年度村主干绩效考核方案》《屏城乡2022年度农村“六大员”考核实施方案》加强对村“两委”“六大员”履职情况监管。二是对存在“趋俎代庖”问题的现任坑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前汾溪村村委会副主任、南峭村村委会副主任等3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64)关于“存在‘吃空饷’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对“六大员”履职情况检查,共清退六大员外出期间领取补贴1.0520万元,其中前汾溪郑瑞城2022年4-8月外出5个月领取补贴0.5975万元(含已发0.3万元,扣发0.2975万元);村头村杨荣春2022年4-12月外出9个月期间领取补贴0.4545万元。全乡调整不符合岗位要求六大员8名。二是对存在“吃空饷”现象的前汾溪村、村头村2名村“六大员”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大碑村1名“六大员”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前汾溪村、村头村、大碑村等3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65)关于“群众基础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4月3日至4月5日召开村(社区)“两委”培训班,通过培训班加强对村干部岗位职责及各项业务能力开展培训,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群众满意率。
(66)关于“干部任免程序不够严谨”问题。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67)关于“2019年9月,巡察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乡党委未按要求每2个月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推动解决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至巡察进驻,仅在2次党政班子会议上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问题。
2.关于“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68)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未清退到位”问题。
(69)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未举一反三”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1. 针对“学习未与时俱进”问题,对乡政府村建站工作人员郑丽华进行诫勉谈话。
2. 针对“环保网格监管不到位”问题,对屏城乡政府二级主任科员陈宁胡、乡政府环保办公室原工作人员余柳芳、后井村原环保网格员郑家福进行诫勉谈话。
3. 针对“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屏城乡坑头村河道专管员卓振纲、村头村河道专管员黄世平、后龙村河道专管员张长义进行诫勉谈话。
4.针对“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问题,对乡政府项目办工作人员张自畅进行诫勉谈话。
5. 针对“材料撰写不严肃”问题,对屏城乡政府二级主任科员陈宁胡进行诫勉谈话。
6. 针对“部分村干部履职存在‘趋俎代庖’”问题,对屏城乡坑头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张云珍、前汾溪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陈虞贵、南峭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张宜理进行诫勉谈话。
7. 针对“存在‘吃空饷’现象”问题,对屏城乡前汾溪村党支部委员郑瑞城、村头村“六大员”杨荣春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 关于“环境污染整治不到位”问题。
情况说明:村头村养鸭场,由于鸭子数量多,养殖户配合度低,抵抗情绪高,造成拆除或者搬迁难度大;南湾养猪场,多为散户养殖,多次动员其不再养猪,屡禁不止,现已结合屏城乡两违百日行动实施开展,同时强制性拆除存在一定的社会风险隐患。
推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力度。二是对接屏南八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结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一期)建设项目,建设村头村禽类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目前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一期)建设项目可研已批复,待项目实施后将有效解决村头村大规模养鸭问题。三是动员南湾养猪场做好环保措施,对无法达到环保要求的责令其关闭。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前
2. 关于“非公党组织‘空壳化’”问题。
情况说明:一是因榕屏化工、鑫磊晶体等非公企业停工停产,党员分散自谋职业,流动性强,党员个人参加组织生活意愿不高,非公企业党支部组织生活难以开展。二是大部分党员因工作单位、居住地点不固定或党员档案不全等原因造成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困难,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
推进措施:一是继续指导榕屏化工党委下属2个党支部、鑫磊晶体党支部党员与现居住地、户籍地或其现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沟通对接,动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推进党组织关系转移。二是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未转移党组织关系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前
3.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未清退到位”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涉及时间跨度长,部分领取补贴人员已离职、退休、外调,造成退款难度大;其中2.82万元为无记名领取,找不到退款人员。
推进措施:一是通过发函通知到当事人员手上。二是召集在编未退款人员,再次动员、传导压力。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前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全方位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职尽责。支持乡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方针措施。在巡察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对巡察集中整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保持力度不变,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推动解决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为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
三是加强成果运用,推动建章立制。抓住巡察整改的契机,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真正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乡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的工作实效。
中共屏南县屏城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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