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目录
前言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基本符号
1总则
1.1泥石流防治的基本程序
1.2泥石流防治工程设计的特点与特殊性
1.3泥石流防治工程设计的基本技术要求和原则
1.4泥石流防治工程设计的依据和基础资料
1.5泥石流防治工程设计的阶段及其主要任务
1.6泥石流防治工程安全等级划分
1.7泥石流防治工程设计标准和要点
2荷载分析与计算
3泥石流防治工程设计
6.1一般规定
6.2排导槽
6.3拦砂坝
6.4谷坊
6.5格栅坝
6.6停淤场
6.7渡槽
6.8沟道整治工程
6.9坡面治理工程
6.10生物工程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
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和地质环境管理司组织并主持编制
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本规范编制的目的是:减轻或消除某些最常见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如
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等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
全,保护地质环境,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统一地质灾害防
治工程设计的标准,推动防治工程设计向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从整
体上提高防治工程设计的技术水平;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和施工中贯彻
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近十余年来开展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行了广泛
的调查研究,搜集了大量国内外资料,并对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的理
论和方法作了较系统的分析和论证。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五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总体设计,荷载分析
与计算,危岩及崩塌防治工程设计,滑坡防治工程设计,泥石流防治工程设
计,岩溶塌陷防治工程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
本规范的归口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由国土资源部国际合
作与科技司和地质环境管理司组织国土资源部标准化研究中心、四川地矿厅
地质环境管理处和成都理工学院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专业实验
室等单位起草。本规范的解释单位为国土资源部环境司。
本规范系首次编制,由于受水平和各种条件的限制,尚存在许多不足,
甚至错误之处,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和修改意见及时函
告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处,以便在适当的时候作进一步修改。
本规范的主要起草人有:刘汉超、柴贺军、晏鄂川、邓荣贵、葛文彬、徐
志文、李良淦等。国内一些知名专家,如刘广润、孙广忠、孙培善、梁炯、
曲兴元、殷跃平、刘传正等,对规范的起草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国土资
源部地质环境司李烈荣司长和柳源处长,自始至终在关心和指导本规范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