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
钦州市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
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
二、市防指已派出工作组赴各县(区)指导防汛防台风工作;将加强对台风、汛情的监测,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会商研判;按照权限组织调度水利、防洪工程,确保安全,并适时在新闻媒体通报防汛防台风有关情况:指导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做好灾害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灾区请求,及时调派抢险救援队伍、调拨防汛物资支援有关地方抢险救灾。
三、请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由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防台风工作:按照权限组织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防台风工作;受影响区域的县、镇、村级防汛包保责任人应在岗在位,组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防汛防台风的工作情况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上级防汛办: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四、请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开展工作:协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海浪Ⅲ级(黄色)警报发布
广西海洋预报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应急预案》发布海浪Ⅲ级黄色警报:2501 号台风“蝴蝶”(强热带风暴级)于13日15时中心位于海南省东方市近海,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1级,以每小时10 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偏北方向移动,强度变化不大。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钦政办〔2023〕7号)的工作要求,请各级各部门做好海洋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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