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推介旱灾饥荒与清代鄂尔多斯地区蒙地的开垦

[提 要] 清代鄂尔多斯蒙地开垦是在明清小冰期中较为寒冷的气候大背景下进行的,区域人类行为与干旱及旱灾呈现出复杂的互动关系。与通常人们所认为的旱灾、饥荒导致区域农牧业生产萎缩、社会凋敝有异的是,愈是干旱及旱灾多发、严重,鄂尔多斯蒙地开垦规模愈是呈扩大之势。开垦蒙地是蒙汉应对旱灾、饥荒的一种手段,干旱、饥荒成为清代鄂尔多斯蒙地农业垦殖不断扩大的重要推动因素。这对于重新认识干旱等灾害性天气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有益与不利的影响,深化全球气候变化与区域人类行为关系认识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鄂尔多斯蒙地;土地垦殖;旱荒;清代

[作者简介] 张力仁(1965—),男,陕西周至人,理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历史人文地理。

一 引言

气候变化与人类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是目前国际气候学界关注的热点议题。中国学者利用丰实的历史文献资料,不但对国际气候学界重点关注的过去2000年气候冷暖波动、太阳黑子周期变化与人类社会变迁以及农牧界线的推移,东亚台风与内地的干旱、饥荒事件等进行了深入探讨,而且通过粮价波动、人口变化、农民起义等社会经济代用指标序列的重建,对气候变化与区域人类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也进行了细致分析。这些成果无论从理论上还是方法上,都推进了国际气候变化相关问题的研究①。

但也应当看到,受资料及观察角度的局限,现有的研究成果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或缺陷:第一,时间尺度问题。气候变化与人类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是一个“非线性过程”②,不同时间尺度上所得出的认识各不相同,甚至相左,如学术界普遍认同的过去2000年中气候变化对华夏文明进程“冷抑暖扬”规律,是在王朝、世纪、多世代(30年)、年代尺度上得出的认识,但当研究尺度降至年、月时,“这一规律就开始出现局限”③。第二,代用指标问题。近年来,研究者愈来愈多的使用社会系统多元代用指标,探讨气候变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过程,但由于历史资料表述的模糊性、多解性以及不同文本本身的差异,使得代用指标在历史信息的提取、量化、序列重建等方面,都存在不确定性,依此而得出的认识也具有不确定性④。第三,区域尺度问题。由于区域自然环境及历史发展进程的差异,不同区域人类社会对气候变化的反应、响应也就不同。已往的研究多是以全国(或东部沿海一带)为研究对象,缺乏对不同区域、各种气候变化影响与适应的案例剖析,尤其是对一些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人地关系变动较为剧烈的地区,如北方农牧交错带、黄土高原、西南山区等区域的气候变化与人类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缺乏必要的关注。因此,“未来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挖掘中国历史文献信息的潜力,关注气候—人类社会相互作用机理的解释及区域影响差异”⑤。基于此,本文以中国北方农牧过渡带中段的鄂尔多斯地区为例,以旱灾、饥荒为切入点,在复原气候变化与区域人类行为、土地利用之间相互作用“实况”的基础上,探讨旱灾、饥荒与清代鄂尔多斯蒙地开垦的关系,以期揭示气候变化与区域人类适应、响应的过程与机理。

之所以选择鄂尔多斯地区,不仅仅是因为鄂尔多斯是我国境内对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反应极为敏感的地区,具有显著的指征意义,更在于清代鄂尔多斯蒙地开垦是在明清小冰期中较为寒冷的大环境背景下进行的,日趋干冷且变率增大的气候条件,使得鄂尔多斯蒙地开垦与干旱、旱灾等气候灾害呈现出复杂的交相互动关系。与通常人们所认为的旱灾、饥荒导致区域农牧业生产萎缩、社会凋敝有异的是,愈是干旱、旱灾多发的严重时期,鄂尔多斯蒙地开垦规模愈是趋于扩大。原因何在?人类社会是如何认识区域环境潜在价值的,又是如何评估、应对干旱气候风险的?对于这些问题的考察、研究,不但可以为全球气候变化与人类响应、应对行为提供来自农牧交错带的地方经验,也可以回应和丰富目前学术界关注的干旱、旱灾等灾害性天气对人类社会发展“正”与“负”的影响研究,其意义更显得不容忽视。

需要说明的是,清代的鄂尔多斯地区,是指清代伊克昭盟准格尔、扎萨克、郡王、杭锦、达拉特、乌审、鄂托克等七旗蒙古游牧的地域范围,其四至界限范围大致为黄河几字湾以内,明长城以北的地区,习惯上也称其为“蒙地”“草地”等。

注释:

①方修琦、苏筠等:《历史气候变化影响研究中的社会经济等级序列重建方法探讨》,《第四纪研究》2014年第6期,第1204-1214页;萧凌波:《清代气候变化的社会影响研究:进展与展望》,《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6年第2辑,第27-39页。

②方修琦、郑景云、葛全胜:《粮食安全视角下中国历史气候变化影响与相应的过程与机理》,《地理科学》2014年第11期,第1291-1298页。

③萧凌波:《清代气候变化的社会影响研究:进展与展望》,第27-39页。

④满志敏、郑景云、方修琦:《过去2000年中国环境变化综合研究的回顾》,《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第12-19页。

⑤魏柱灯、方修琦等:《过去2000年气候变化对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影响研究综述》,《地球科学进展》2014年第3期,第336-343页。

二 清代鄂尔多斯地区的旱灾及放垦过程

在传统自然经济模式下,农业生产深受气候条件的制约。处于干旱、半干旱气候条件下的鄂尔多斯地区,其农业垦殖活动面临的最大也是最主要的威胁便是干旱、旱灾 ①。

据奚秀梅等人研究②,在清代268年里,鄂尔多斯地区共发生旱灾92年次,平均每年发生0.34次,亦即平均三年一灾。从旱灾发生的季节和年代际波动来看,约90.2%的旱灾发生在春季和夏季,而春、夏两季(3—8月)正是鄂尔多斯雨养农业区夏禾作物需水的时期,旱灾对区域农业生产往往构成致命的威胁,蒙档中常见的“春荒”“夏(秋)旱”,即是鄂尔多斯地区旱灾发生的季节性特征的客观表达。而在年代际波动上,旱灾出现了三个高发期和三个低发期,分别是:清顺治元年至康熙三十九年(1644—1700)、乾隆四十六年至嘉庆二十五年(1781—1820)、道光二十六年至光绪元年(1846—1875)等三个时期,为鄂尔多斯地区旱灾低发阶段;而康熙四十年至乾隆四十五年(1701—1780)、道光元年至道光二十五年(1821—1845)、光绪二年至宣统三年(1876—1911)等三个时期则是旱灾多发期。其中,乾隆二十七年至乾隆三十一年、光绪元年至光绪四年、光绪二十五年至光绪二十八年等三个时间段内,连年干旱,大气降水量年均仅有230mm,远低于其农业垦殖所需的300mm的最低降雨量限度,干旱化明显,构成清代鄂尔多斯地区三个典型干旱气候事件。而无论是从旱灾多发期延续的时长抑或是干旱气候事件发生的频次来看,鄂尔多斯区域气候环境条件清后期比清前期愈来愈不利于农业垦殖活动的展开。然而,耐人寻味的是,日趋严重的干旱、旱灾,非但没有影响或抑制区域农业垦殖活动,反而促使其放垦从一个高潮走向另一个高潮。

在清初,为了限制、隔离蒙汉往来,清廷在陕北明长城以北划定了一条南北宽五十里、东西长两千余里的长条形“禁地”,即俗称的“禁留地”。随着康熙三十六年“禁留地”有限度的开放、开垦,到清末贻谷放垦,清廷将包括但不限于鄂尔多斯在内的整个蒙地纳入官垦范围,由此开启了鄂尔多斯蒙地全面开垦的历史进程。

关于清康熙三十六年对边内民人首次开放、开垦“禁留地”的缘由、过程,清宫文献档案记载极为简略:康熙三十五年,鄂尔多斯贝勒汪舒克曾奏请“乞发边内民人”与蒙古“一同耕种”,但清廷对此不置可否。到了康熙三十六年春三月,当康熙皇帝西征准噶尔部噶尔丹征途中驻跸宁夏横城时,鄂尔多斯贝勒松阿喇布“旧事重提”,清廷这才给予明确答复:“其车林塔拉、苏海阿鲁等处,边内民人有愿往耕种者,令往同种。”③然而,让人疑惑的是,在康熙三十五年蒙古地方已是“比年亢旱,青草甚乏”④的情况下,清廷没有允准鄂尔多斯贝勒之请,反而在西征战争环境下开放、开垦“禁留地”,其原因何在?虽然文献并未明言,但通过其他历史事实,仍然可以追寻到一些蛛丝马迹。据文献记载,康熙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年清廷相继蠲免宣化府、大同府、甘肃巡抚所属州县卫所、陕西巡抚所属榆林等沿边州县卫所、山西河曲、保德等州县地丁银米⑤。虽然康熙皇帝给出的解释是“边民生计维艰”“体恤民隐”,但“边民生计维艰”是自然环境条件下,边地传统农业的一种常态,何以在此时无缘无故的大范围蠲免?而“体恤民隐”,仅是“官话”。按惯例,只有当某地发生严重的灾荒时,朝廷才会体恤地方,减免赋税。而据现当代学者的研究,康熙三十六年前后,鄂尔多斯地区气候震荡加剧,旱灾频次趋于增多⑥。如此不误,则康熙三十六年前后鄂尔多斯及陕北沿边一带很可能发生了持续、大面积的严重旱荒。

注释:

①方修琦:《内蒙古历史自然灾害分析》,史培军等:《内蒙古自然灾害系统研究》,(北京)海洋出版社,1992年。

②奚秀梅、赵景波:《鄂尔多斯高原地区清代旱灾与气候特征》,《地理科学进展》2012年第9期,第1180-1185页。

③《康熙起居注》,康熙三十六年三月二十四日乙亥。

④《康熙起居注》,康熙三十五年五月十四日已己。

⑤《康熙朝实录》,康熙三十四年十一月已末,康熙三十五年十二月辛亥,康熙三十六年二月戊申。

⑥奚秀梅、赵景波:《鄂尔多斯高原地区清代旱灾与气候特征》,第1180-1185页。

康熙五十八年,因出边垦殖民人数量、开垦范围急剧扩大,清廷首次对民人垦殖范围作出界划与规定,即“有沙者,以二十里为界,无沙者,以三十里为界”,准予民人耕种。然而,仅仅过了不到20年的乾隆元年,清廷又准许了延绥总兵米国正的条奏:“蒙古情愿招民垦种,听其自便。”①这等于宣告了“禁留地”的完全开放、开垦,从而彻底抛弃了以“禁留地”隔离蒙汉的传统政策。何以会出现如此大的改变?由于米国正的条奏文献记载极为简略,因而其间的详情不得而知。不过,种种迹象表明,促使清廷全面放垦“禁留地”的直接原因是旱灾所导致的区域大范围、持续的饥荒。大约从康熙四十年后,鄂尔多斯地区进入了旱灾多发期,尤其是进入雍正年间,不但内地米价持续上涨,而且鄂尔多斯地区也是荒旱连年。据《清实录》记载,雍正二年(1724)三月,“遣官往勘鄂尔多斯六旗被灾人民牲畜”②;雍正三年八月,榆林道道员朱曙逊曾向雍正皇帝详细描述了榆林等沿边地方的旱荒情形:“臣于雍正元年冬间到榆林,见沿边二十堡所以及米脂县地方,积年荒旱,户口逃散……因雍正元年以前,连岁荒歉。”③此后这种“积年荒旱”“连岁荒歉”的现象并没有改变的迹象,有文献记载说:“县(怀远县)自雍正九年由卫改设,又以连岁荒歉,民贫兵困……”④更为戏剧性的是,雍正八年清廷曾将放垦地域的收租权由蒙旗收归“国家”,然而不到两年清廷就又将收租权归还给蒙旗,其缘由如嘉庆《定边县志》所说:“(雍正)十年,世宗宪皇帝因鄂尔多斯地多荒旱,仍行赏给租银。”⑤即使如此,亦未能缓解鄂尔多斯部族遭遇的旱荒威胁。到了雍正十三年,不但乏食蒙古“多向神木、榆林城内就食”,而且为了生存,蒙古亦多将妻儿典卖于延绥镇有力者⑥,由此引起清政府的高度关注。据官方志书统计,自顺治元年至乾隆六十年的150余年间,清廷官赈鄂尔多斯七旗共为12次,仅雍正十三年间赈济就达5次之多⑦,突显雍正年间鄂尔多斯地区旱荒的严重程度。到了乾隆元年,也即清政府决定全面放垦“禁留地”的当年,就有官方文献记载说:“今春据鄂尔多斯之扎萨克等呈称,伊等所种田禾未收,请借托克托、宁夏等处仓米,支给穷人食用……”现在需要追问的是⑧,在鄂尔多斯及其周边地区持续发生旱灾、饥荒的背景下,清廷仍然决定全面放垦“禁留地”,其间的缘由、依据究竟是什么?值得后来的人们细细的思量、考究。

注释:

①[清]李熙龄:道光《榆林府志》卷3《疆界·附边界》,榆林府公署刻本,道光二十一年。

②《雍正朝实录》,雍正二年三月戊戌。

③《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05),(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雍正三年八月初四日朱曙逊奏折。

④[清]苏其炤原本,何炳勋增补:道光《增修怀远县志》卷4《名宦》,民国十七年横山县志局石印本。

⑤[清]宋谦、江廷球:嘉庆《定边县志》卷5《田赋志》,民国二十二年石印本。

⑥《雍正朝实录》,雍正十三年四月丙午,雍正十三年七月丁巳。

⑦转引自张永江:《粮食需求与清初内蒙古农业的兴起》,《清史研究》2003年第3期,第30-42页。

⑧《乾隆朝实录》,雍正十三年十月丙寅。

乾隆八年,由于民人垦殖范围已伸入蒙旗腹地远至二、三百里,于是清廷再次对民人垦殖范围作出界划,并以“永远章程”的方式将放垦区域规定、限定在五十里“禁留地”范围之内。此后一直到清末贻谷放垦之前,“永远章程”都是放垦“禁留地”的基本法律依据。然而,大约从光绪六年开始,以“国家名义”放垦蒙地的动议便不断地被提出①,甚至在清光绪二十三年,官放蒙地一度被付诸实施,后虽因蒙旗反对而作罢,但却表明放垦蒙地一直是清政府的选项。到了光绪二十六年,随着“庚子巨变”的发生,清政府陷入空前的政治、经济、军事危机。为挽救死局,清政府遂决定以“国家”名义对包括但不限于鄂尔多斯的蒙地开始全面放垦,这就是著名的“贻谷放垦”。

客观地说,贻谷放垦,是经过了长达20余年的反复争论、考量、试探而做出的“国家”重大决策。然而,令人深思的是,从放垦政策的提出到决定实施,期间正是鄂尔多斯地区旱灾、饥荒频发时期,清代鄂尔多斯地区三次干旱气候事件有两次发生在此阶段,足见其时旱荒的严重程度。准格尔旗扎萨克衙门档案文书(光绪朝)中频繁出现的“本旗(准格尔旗)连年遭遇旱灾”“庄稼颗粒未收”等字眼,正是对此期鄂尔多斯地区发生持续严重旱荒的直观描述。如光绪三年至四年的大旱,导致蒙旗众大饥,“旗民以草根、树皮充饥,饿死者横尸遍野”②;光绪十八年,归绥道属七厅及蒙旗大饥,“情形与光绪三、四年略同,全境赤地千里,死者枕藉”③;光绪十九年,“查,自光绪十六年起,各扎萨克王、贝勒、台吉旗连年遭干旱而大小牲口损失严重”④;光绪二十四年,“查,本旗(郡王旗)近几年因连年受干旱,草木枯萎,牲畜倒毙,蒙人贫困至极”⑤;光绪二十七年,“(准格尔旗)自光绪二十五年以来,因连年干旱少雨,庄稼歉收,四项牲畜倒毙甚多,台吉、庶民及喇嘛等赤贫者日增”⑥;甚至一直到宣统二年,“窃查,近年来,敝旗(准格尔旗)雨水稀少,寸草不生,牲畜倒毙甚多,庄稼颗粒不收……然自光绪二十六年以来,连年受灾,饥民人数连年递增”⑦。在旱灾、饥荒如此频发的气候背景下,清政府仍然决定官放包括鄂尔多斯在内的整个蒙地,其背后的原因、动机值得人们深思。尽管清政府放垦有财政、边政等社会因素的综合考量,但放垦本身已表明,即使是在旱灾多发、严重时期,鄂尔多斯蒙地的开垦仍然是可行的。这就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旱灾与鄂尔多斯地区的农业垦殖究竟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清代大规模放垦蒙地均在鄂尔多斯地区旱灾多发、饥荒连连的时期?对此,下文的考察将会逐渐揭开这一谜底。

注释:

①[清]张之洞:《张之洞全集》卷2《奏议》,(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5页。

②《副盟长扎那济尔迪为报告旗内遭受旱灾情形呈盟长巴达尔呼文》(光绪五年七月十二日),金海等编译:《准格尔旗扎萨克衙门档案译编》第3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71页。以下光绪、宣统年间档案除特别标注外,出处均同此,不复注。

③绥远通志馆:《绥远通志稿》卷65《灾异》,民国二十四年初稿,(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30页。

④《伊克昭盟长扎那济尔迪为请求救济事呈绥远城将军衙门文》(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九日),第43页。

⑤《郡王额尔齐木毕里克、协理台吉等为使民人留居该旗事呈盟长处文》(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初五日),第660页。

⑥《准格尔旗衙门为赈济受灾蒙古事呈盟长处文》(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十日),第737页。

⑦《准格尔旗因该旗遭饥荒,急需赈济事呈绥远城将军衙门》(宣统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第904页。

三 “饥荒中的盛宴”:旱灾与鄂尔多斯蒙地的违禁私垦

清乾隆八年勘划的放垦范围,虽然是以“永远章程”的方式从地域、行政管理制度上对民人垦殖范围做出规定与限定。然而,在放垦利益的驱动下,蒙汉屡屡“越界”“违例”垦殖,不断挑战清王朝放垦蒙地的政策底线。现存准格尔旗扎萨克衙门档案为我们从地域角度展示了这一过程。如果我们以“私放私垦”“强耕”“抢耕”“欠租”等关键词为民人越界、违例垦殖事件的判断指标,以2007—2010年出版的《准格尔旗扎萨克衙门档案译编》(第1、2、3辑)记录的乾隆五年至宣统三年,准格尔旗属内所发生的有关土地租佃诉讼案件为样本,按朝代进行分期统计①,结果是,乾隆仅10件,嘉庆17件,道光150件,咸丰52件,同治46件,光绪266件,宣统22件;其年均案件次数依次为0.2次、0.7次、5.0次、4.7次、3.5次、7.8次、7.3次。尽管此统计为不完全统计,但无论从案件数量还是年均案件次数,都呈现出随时间而增多的趋势。如以清代鄂尔多斯旱灾低发和多发阶段进行统计,除顺治、康熙朝档案资料缺失不论外,仅比较乾隆以后数据,其中旱灾低发的乾隆四十六年至嘉庆二十五年、道光二十六年至光绪元年,其土地纠纷案件分别为25件、133件,平均每年案件次数约为0.6、4.4次;而在旱灾高发期的道光元年至道光二十五年、光绪二年至宣统三年,分别发生124件、279件,平均每年案件次数约为5.0、7.8次。因此,无论从土地纠纷案件发生的数量还是频次,其都与旱灾发生的阶段性具有极好的对应关系。

注释:

上文的分析仅是从概率统计角度,我们也不能据此就笼统地认为所有的土地租佃矛盾、纠纷案件都发生在干旱年份,但可以肯定大部分私放私垦行为都与旱灾有关。这一点,无论是在旱灾多发期还是低发期,都是如此。试举几例如下:

(1)乾隆末年,“查验本旗(指杭锦旗)台吉等俱以农耕为业,乾隆五十二年、五十三年,本旗没有雨泽,没吃上粮食……五十四年亦与民人少量合种在各自住地边界上”①。

(2)“(道光)八年,(准格尔旗)因遇荒年,无处借债,故先收地租,将各自牧地分给民人租种,以维持生计……”②

(3)“据查,道光十六年,本旗(指准格尔旗)土地干旱,庄稼歉收,故有不屑蒙古伙同民人越界耕种之事”③。

(4)“道光十八年遇灾荒,(准格尔旗)蒙古无力耕种,故与民人合伙耕种”④。

(5)光绪四年,“查,本旗(指准格尔旗)连年遭旱灾……(因饥民众多)一时难以设法救济……故此,本处已暂行开垦黑牌子界地,以赈济饥民”⑤。

(6)光绪二十三年,“查,先前,本旗(指准格尔旗)遭灾,众蒙人处境困苦至极,无奈恳请开垦本旗南界土地”⑥。

上述材料中,(1)、(2)、(3)、(4)是蒙古平人在不同旱灾之年,以放垦蒙地应对旱灾、饥荒的典型事例;材料(5)、(6)记录的是面对大范围、严重的旱灾、饥荒威胁,由蒙旗旗署出面进行的“公议放垦”,其中光绪四年的“公议放垦”是“先斩后奏”,光绪二十三年是报请清理藩院批准的“公议放垦”。而无论是蒙古平人的私放私垦还是由蒙旗官方主导的“公议放垦”,均是在旱荒压力下蒙汉被动采取的“生产自救”行为。这种“生产自救”行为因鄂尔多斯地区干旱的自然本底特征,是经常的、普遍的。在这一过程中,乾隆二十七年左右出现的“黑界地”以及道光五年左右的土地“大混乱时期”,极具指示意义。

注释:

①《副盟长扎萨克贝子喇什多尔济、协理台吉等致扎萨克贝子等书》(乾隆五十九年四月二十日),001-1(全宗号),A002-8(宗卷号),20-4(文件号),下注类此,不复注。

②《神木理事司员衙门为审办越界垦种之事札准格尔旗贝子文》(道光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金海等编译:《准格尔旗扎萨克衙门档案译编》第1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90-293页。以下乾隆、嘉庆、道光年间档案除特别标注外,出处均同此,不复注。

③《准格尔旗贝子察克多尔色楞及协理台吉等为清理旗地事呈神木理事司员衙门文》(道光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第329页。

④《扎萨克贝子察克都尔色楞为蒙古民人伙同耕种一事呈神木理事司员衙门文》(道光二十五年三月二十三日),第469页。

⑤《副盟长扎那济尔迪为开垦黑牌子界地以救济旗民事咨神木同知衙门文》(光绪四年六月六日),第58页。

⑥《准格尔旗贝子为知照开垦蒙地一事咨神木同知衙门文》(光绪二十三年六月初四日),第589页。

⑦ 吴承忠、韩光辉等:《清陕西内蒙“黑界地”的由来与发展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第201-206页。

⑧《神木理事司员衙门为查禁黑牌子界地事札准格尔旗贝子察克都尔色楞及协理台吉等文》(道光十九年三月十五日),第362页。

⑨《神木理事司员衙门为勘定黑牌子界地札准格尔旗贝子察克都尔色楞及协理台吉等文》(道光十五年三月初六日),第307页。

据文献记载,大约从乾隆二十年开始,鄂尔多斯及其周边地区便是旱灾、饥荒不断。如乾隆二十二年,鄂尔多斯普遍遭遇旱灾,仅杭锦、鄂托克、郡王、达拉特、准格尔、扎萨克等六旗上报受灾人口就达72674人①;乾隆二十三年,陕北榆林、延安,甘肃陇中、河西等地,亦发生严重的旱灾②;而长城沿边地带的定边、神木、府谷等县在乾隆二十五年前更是秋禾连年被旱成灾③。到了乾隆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年,鄂尔多斯及其周边地区的旱灾更趋于严重,如准格尔旗,“(乾隆二十七年)自春至夏五月,未见雨水等故,牲畜屡受损失……”④乾隆二十八年,“鄂尔多斯荒旱”⑤,同年,包头、榆林、大同亦大旱⑥;乾隆二十九年,清政府甚至动用榆林、神木等处所存仓谷以救济郡王、扎萨克、准格尔等三旗“被旱不能糊口”之蒙古⑦。结合现当代学者的研究⑧,基本可以确认,乾隆二十七年前后鄂尔多斯及其周边地区发生了自入清以来最为严重的干旱、旱灾。

然而,“黑界地”的划设,并没能起到隔离蒙汉耕牧区的作用,反而成为蒙与蒙、蒙与汉、蒙汉联合与“国家”展开争夺的对象,甚至也没能阻止民人越过“黑界地”进入蒙旗牧地进行垦殖的行为。经常性的、大规模的蒙汉私放私垦,成为清中后期鄂尔多斯地区特殊的地域社会现象,其中尤以“道光五年大混乱时期”⑨最为典型。

注释:

①《有关鄂尔多斯受灾事宜档案(残)》(乾隆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511-1-1上。

②张慧慧等:《鄂尔多斯高原西南部清代旱灾研究》,《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4年第8期,第133-137页。

③道光《神木县志》卷4《建置志》;嘉庆《定边县志》卷1《地理志》;乾隆《府谷县志》卷1《圣泽》。

④《贝子纳木札勒多尔济为盐运事呈盟长文》(乾隆二十七年,无日期),第18页。

⑤《乾隆朝实录》,“乾隆二十八年十一月丁卯”。

⑥沈建国:《中国气象灾害大典·内蒙古卷》,(北京)气象出版社,2008年,第49页。

⑦《清会典事例》卷991《赈济》,第383页。

⑧参见奚秀梅、赵景波:《鄂尔多斯高原地区清代旱灾与气候特征》,第1180-1185页。

⑨《鄂尔多斯扎萨克贝子为栋素海驿站与准格尔旗争夺土地一事咨杀虎口道员文》(道光九年七月二十九日),第230页。

所谓“道光五年大混乱时期”,是指由于蒙汉大规模私放私垦朝廷禁垦之地——黑界地、驿站地以及“界外蒙地”所引发的土地属性不明、土地租佃纠纷等问题与矛盾。而揭开这一“大混乱”现实状态的,是缘于道光二年准格尔旗四等台吉确喇西状告全旗官员放垦的案件,即文献所称的“确喇西案件”①。后经神木理事司员于道光三年、四年、五年对确喇西案件的查核、取证,基本弄清了准格尔旗放垦的现状:放垦蒙人不限于贝子、章京、台吉、协理、梅林、达庆、活佛等蒙旗大大小小的官员,而是包括准格尔全旗“四十二佐领之民众”②;其私放私垦的土地面积高达“一千六百一十八牛犋”,几乎将准格尔旗“黑界地”开垦殆尽;放垦也不仅仅限于“黑界地”,而是囊括了牧地、蒙人自耕地、闲散地等几乎所有的蒙旗可耕地类型;其承种之“几千民人”亦是“有种指定地者,亦有跟从而来之民人或强行开垦,无智蒙民亦籍以招民耕种,致不得收拾矣”③。由此导致其土地放垦过程显得极为混乱。

道光初年准格尔旗放垦土地的这种混乱状态,按确喇西诉状的说法,是缘于嘉庆十八、十九年准格尔旗旗署的大规模私放私垦。然而,早在乾隆末年,这种土地租佃混乱状态就已经存在④。为什么同样的现象,在乾隆、嘉庆年间没有引起清廷的关注,反而在道光初年因“陈年旧案”而被引爆?尽管从表面上来看,道光初年大面积发生的土地租佃纠纷、蒙汉冲突等引发的边地严重的地域社会问题⑤,是促使清廷官方时隔十余年后重新核查确喇西案件的现实原因。但究其实质,则是由于持续、大范围的干旱、旱灾所导致的区域蒙汉人口为生存而展开的对可能的生产资源的争夺。上引学者的研究表明,道光年间是鄂尔多斯地区干旱、旱灾多发时期。现存准格尔旗扎萨克衙门档案对此也多有记载,如道光二年,“本旗(准格尔旗)近几年雨少,蒙古人收成甚微”⑥;道光四年又是“然近几年庄稼歉收,今年又逢干旱,旗民生活愈加困苦”;道光五年春季复遭旱荒,旗民“牲畜等损失惨重,财物匮乏”⑦。而同期榆林等沿边州县粮价的持续上涨⑧,也反映了此时不仅仅是鄂尔多斯七旗遭遇旱荒,沿边州县亦遭遇旱荒。正是在此旱荒背景下,蒙汉联合“越界”“违例”大规模私放私垦,这是道光五年蒙旗土地“大混乱”由隐而显的地域背景因素。

注释:

①《台吉确喇西为所属旗蒙古申冤向理藩院状告准格尔旗大小官员之诉状》(道光二年三月二十二日),第132-133页。

②《盟长处为转行神木理事司员责令拘留招引私行耕种之蒙古官员一事札准格尔旗协理台吉等文》(道光五年十月二十九日),第169-170页。

③《乾清门行走副盟长鄂尔多斯扎萨克贝子色旺喇什致神木处理蒙汉交涉案件理事司员书》,001-1,a003-3,54-24。

④《神木理事司员为查禁旗地札准格尔贝子文及其复文》(乾隆五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第91-92页。

⑤张力仁:《清代伊克昭盟南部“禁留地”新探》,《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8年第4辑,第87-94页。

⑥盟长扎萨克贝子顿多布色楞致扎萨克贝子旗察克多尔色楞及协理台吉等书》(道光二年十一月十七日),511-1-14下,261b-263b。

⑦《准格尔旗贝子为本旗蒙古非法招引民人耕种事呈神木理事司员衙门及盟长等处文》(道光四年闰七月十八日),第144页;《准格尔旗为恳请延缓审理旗债案呈神木理事司员衙门文》(道光五年三月三十日),第156页。

⑧道光《榆林府志》卷10《祥异志·历代祥异》。

尽管神木理事司员衙门将蒙旗涉案官员252人以粘单形式下发盟长处及旗署,要求“按粘单所录名单拘留、召集相关人员,等候呈报理藩院审理”①。但从道光五年十二月初九日《准格尔旗为无法遵照指令拘留私行耕种之涉案人候审一事呈盟长处文》以及道光六年二月二十日《盟长处为谨慎对待耕种面积及非法招引民人耕种事札准格尔旗协理台吉等文》来看,查办该案已无可能,很可能不了了之②。由此造成的恶劣影响在于,“法不责众”已将神木理事司员、绥远城将军衙门、陕甘总督、理藩院等清政府有关部门的查禁、审理蒙汉私放私垦案件置于极为尴尬的境地;“无法查禁”“难以禁止”,已成为清政府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此后,虽然清政府不断加大对蒙汉私放私垦行为查禁、处罚的力度③,然而,这一切已无法阻止蒙汉大规模私放私垦行为的发生。据蒙档记载,除道光六年私放私垦蒙人人数低于道光五年外,从道光八年开始,放地蒙人数量逐年大幅度增加,尤其是道光十年、十一年、十二年连续三年私放私垦蒙人数量均大幅度超过道光五年④,且有进一步扩大之趋势。如道光十八年、二十二年,神木理事司员就曾查获准格尔旗私放私垦封禁旗地蒙、汉人等多达504人、494人,其开垦规模之大,涉案人数之多,被官方认为“此乃已至无视法度至极”⑤。而类似如此的土地“大混乱”状态,已然不限于准格尔一旗,而是当时伊克昭盟各蒙旗的一种普遍现象。在神木理事司员有关查禁之事的档案文本中,均出现“鄂尔多斯各旗皆存在所属蒙古招收民人私行耕种”字样。而道光五年四月新任神木理事司员的恒福更是直面现实,“经查,本官自今年(道光五年)四月上任以来,发现各旗越界耕种之事甚为严重”⑥。

注释:

①《盟长处为转行神木理事司员责令拘留招引民人私行耕种之蒙古官员一事札准格尔旗协理台吉等文》(道光五年十月二十九日),附粘单,第170-172页。

②一直到道光九年有人仍然据此案为私放私垦行为辩护。参见《鄂尔多斯扎萨克固山贝子为栋素海驿站与准格尔旗争夺土地一事咨杀虎口道员文》(道光九年七月二十九日),第230页。

③参见《盟长处为转行神木理事司员衙门之禁令札准格尔旗协理台吉等文》(道光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第157页;《盟长处为转行理藩院宣谕惩处私行招民垦种之新定律例札准格尔旗协理台吉等文》(道光六年十一月十二日),第193-194页。

④见《道光五年至十二年间放地招民之蒙人名单》(未注日期),第280-285页。

⑤《盟长棍藏拉布坦扎木苏为出关巡查旗地时查出私行招募民人耕种封禁土地事札准格尔旗贝子察克多尔色楞、协理台吉文》(道光二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第418-419页。

⑥《盟长处为转行神木理事司员责令拘留招引私行耕种之蒙古官员一事札准格尔旗协理台吉等文》(道光五年十月二十九日),第169-170页。

这种大规模的、普遍的,由蒙旗官员、平人以及民人“越界”“违例”私放私垦现象,绝不是蒙汉为图私利的一时冲动,而是在旱荒生存压力下地方民众被迫采取的“自救行为”。虽然其中不乏射利之徒,但大规模的私放私垦则都与严重的旱灾相对应。上文列举的乾隆五十四年杭锦旗以及乾隆五十四年、五十五年扎萨克旗蒙汉“合种”之事,均是因旱荒压力不得已而为之①;而乾隆五十六年准格尔旗在为本旗民众私放私垦行为辩解时说的就更为直接,“经查,本旗贝子、协理等绝无图利招民垦种地亩之事,只因年景不好,贫苦下民因生计窘困,才有收银出租地亩之事……”②准格尔旗官方这种矛盾的申诉,旨在强调该旗民人放垦是因生存需要而非以“图利”为目的。此后,应对旱荒威胁就成为蒙汉私放私垦的借口和挡箭牌。如道光十八年、十九年准格尔旗大规模的蒙汉私放私垦,即是因遇干旱、饥荒,无以维生,故有出租放地之实③。而由于准格尔旗每每以旱灾、饥荒作为其私放私垦之托词,以至于神木理事司员产生这样的疑问:“莫非唯独贵旗年年遇灾?”④光绪年间,准格尔旗甚至将所有的私放私垦都归因于旱荒威胁,从而将私放私垦变为“惯例”“事实”⑤。

蒙汉私放私垦如此,由蒙旗旗署主导的“公议放垦”就更是如此。据文献记载,在清末大规模官放蒙地之前,由蒙旗“公议放垦”就有七次之多,分别为嘉庆十八、九年、咸丰十一年、光绪四年、光绪十年、光绪二十三年准格尔旗的“公议放垦”,以及同治十二年、光绪二十五年郡王旗的“公议放垦”。在这几次公议放垦中,都是因为旱荒压力所采取的有组织的“生产自救”行为。如嘉庆十八、九年准格尔旗的“公议放垦”,旗政府陈明放垦的理由即是:本旗近几年雨少,收成甚微,已无法维生⑥,是故才有“公议放垦”之举。此后的咸丰十一年、同治十二年准格尔旗的公议放垦大体与此类似⑦。而光绪四年、十年、二十三年、二十五年蒙旗的“公议放垦”,均发生在鄂尔多斯地区旱灾多发阶段,放垦以应对旱灾、饥荒的色彩更为明显。前引文光绪四年准格尔旗的“公议放垦”,即是因为连年旱灾,而不得已开垦黑牌子地,“以赈济饥民”;而光绪十年,“准格尔旗以频年荒歉,请开垦空闲牧场一段,东西八十里,南北十五里,收租散赈,接济穷蒙”⑧;光绪二十五年郡王旗“公议放垦”,其呈称的理由亦是“近几年本旗(郡王旗)连年遭旱灾……为此,本处议定:照同治十二年所呈报,放垦土地,租给民人耕种。如此,即可安抚民人,又可扶持本旗穷苦蒙古”⑨。这种“公议放垦”不仅仅是大规模的、群体性行为,而且是具有半官方性质的。尽管其中不乏以“图利”为目的的,但从蒙旗公署申辩时所说的“事出无奈”“无奈开垦”来看,其“公议放垦”初始或本意仍然是“开垦以救济”。

由此引出的问题是,何以开垦蒙地成为蒙汉应对旱灾、饥荒的一种手段?鄂尔多斯的农业生产环境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了旱灾环境下的生产机会?其潜在的风险又有哪些?

注释:

①《盟长栋罗布色楞为从速办案札饬扎萨克贝子色旺喇什文》(乾隆五十六年四月二十五日),第67页。

②《神木理事司员为放垦之事札准格尔贝子文及准格尔贝子之回执》(乾隆五十六年四月八日),第66-67页。

③《盟长棍藏拉布坦扎木苏为审理蒙古伙同民人耕种事札扎萨克贝子察克都尔色楞及协理台吉等文》(道光二十五年七月二十日),第472-476页。

④《神木理事司员衙门为会审蒙古私行招民耕种事札准格尔贝子察克都尔色楞文》(道光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第459页。

⑤《神木理事司员衙门为封禁黑牌子界地事咨伊克昭盟长扎那济尔迪文》(光绪十六年八月九日),第382页。

⑥《三等台吉色旺多尔济为以属民抵债事呈贝子诺颜文》(嘉庆十八年八月初三日),第117页。

⑦《理藩院为查核郡王旗民人耕种之土地四至事札伊克昭盟长扎那济尔迪文》(光绪二十五年七月十一日),第676-677页。

⑧内蒙古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编室:《内蒙古地志资料选编(内部资料)·内蒙古各部历史沿革·藩部三·鄂尔多斯部》第1辑上册,1985年。

⑨《理藩院为查核郡王旗民人耕种之土地四至事札伊克昭盟长扎那济尔迪文》(光绪二十五年七月十一日),第676-677页。

四 机会与风险:清代鄂尔多斯蒙地开垦的环境评估

众所周知,位处于我国北方农牧过渡地带中段的鄂尔多斯地区,历史时期一直农牧交错分布地带。“既可畜牧,复宜耕种”,是外界对鄂尔多斯生境的整体印象。

客观地说,农牧交错地带对于纯粹的农业和纯粹的牧业生产,均无优势可言。鄂尔多斯地区亦当如是。虽然鄂尔多斯地区是“浅草平沙,足耕足牧”,但“蒙地沙多土少,草场不旺”①,不足以滋养蒙古各部落旗,因而“或耕作,或放牧”,以资度日。蒙旗游牧如此,汉农垦殖亦当与此相仿佛。早在雍正年间,榆林道道员朱曙逊就认为:“榆林沿边墙一带东自黄甫川起,西至花马池止,绵亘一千二百余里,地皆沙漠,无可耕种,百姓每年出耕口外……一岁不收则饥,再岁不收则逃亡相继。”②民国年间编纂的《绥远通志稿》对此也持有大致相同的看法:“昔年初出口外种地者,一岁辛勤收粮,除去工本,易钱无几。”③

注释:

①[清]丁锡奎:光绪《靖边县志稿》卷4《艺文志·祥报查勘蒙地并绘图帖说由》,光绪二十五年刻本。

②《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05),“雍正三年八月初四日”。

③ 绥远通志馆:《绥远通志稿》卷42《农业》。

因此,我们不能对鄂尔多斯农业生产环境做出过高估计。事实上,早在清代放垦边外蒙地之前,人们对鄂尔多斯地区的农业生产环境就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编纂于明成化年间的《九边图说·延绥镇图说》就曾对此言道:“延镇东起黄甫川,西止定边营,边长地远……而又以地多沙漠,种植为难”;明崇祯年间宣府、大同等边地卫所的屯田也被时人认为是“耕耘于沙碛之中,颇多不偿失”①;明末清初的顾祖禹更是直言边城榆林周围是“四望黄沙,不产五谷”②。清继明起,鄂尔多斯本底环境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文献中屡屡所见的是,“地居边瘠,灾歉易成”,“年岁往往歉收”③;甚至“丰收仅足衣食,凶荒即不免于流离”,“故农事在在堪虞”④。清光绪二十三年,清廷曾试图官放鄂尔多斯蒙地,但终因伊盟蒙地“土地多贫瘠荒凉,不宜垦种”⑤而作罢。光绪二十八年,清廷虽然强行放垦蒙地,但最终不得不承认“西垦民贫地瘠”,“原奏……但于西垦情形未能深悉,误认边墙以外河套地方即系膏腴,不知河套地多沙瘠,而其地质较优者转在黄河以北之后套地方”⑥。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如此,何以清代鄂尔多斯蒙地开垦会一浪高过一浪,尤其是在旱灾多发期内,其开垦规模不减反增,原因何在?

注释:

①《卢象升疏牍》卷9《经理崇祯十一年屯政疏》。

②[清]顾祖禹撰,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61《陕西十》,(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2909页。

③道光《神木县志》卷4《建置下·恤政》;卢坤《秦疆治略》,“怀远县”条。

④《神木乡土志》卷4《农界》;道光《神木县志》卷2《舆地志下·岁时》。

⑤《光绪朝实录》,光绪二十三年六月癸酉。

⑥《信勤具奏查明河套等处地方垦放余地难以招佃情形遵旨复陈一折》(宣统元年八月二日),《清末内蒙古垦务档案汇编》,(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97-200页。

民国年间潘复在其所著《调查河套报告书》中,曾从历史与现实角度指出了该区域农业生产的优势与劣势:“至贻谷督办垦务,各旗报地者累累,遂由官厅陆续丈放,惜地面稍高不能引渠灌溉,地中又多含砂质,故收获不丰,而当此内地地狭人稠薪桂米珠之际,亦未始非足民食之一助也。”①此话信息量很大,但其关键且令人费解的表述是:“而当此内地地狭人稠薪桂米珠之际,亦未始非足民食之一助也。”按,贻谷放垦时期,正是鄂尔多斯及其周边旱灾多发且严重的时期,因而潘复此言无疑是隐含有旱荒背景下鄂尔多斯农业生产的现实可能。这种可能性,可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鄂尔多斯土地虽大多“均不能按年耕种”,但地阔人稀,可耕地类型多样,为其农业生产提供了多元化空间。举凡梁、峁、坡甚至高低不平、纯沙无土之地,“间有下湿处即称沃壤”②;又有如沙漠田,“边外有沙漠田者,能生黄蒿,俗称沙蒿,生既密,频年叶落于地,籍以肥田,如是或六七年或七八年,蒿老而地可耕矣。然仅种黍两年,两年后复令生蒿,互相辗转至成黄沙而止”③。这种“行犁不过二三年,势必辍耕待荒”④,周而复始,循环耕种,既是鄂尔多斯地区农业生产脆弱性、不稳定性的体现,同时也是其优势与机会之所在。清道光年间,准格尔旗贝子所说的该旗境内“一般一面开垦而另一面停垦,很难确定开垦地亩有多少”⑤以及此后文献屡屡提及的“耕一年而闲歇数年者”⑥“农人往往择优而种”⑦,正是从现实生产角度对地阔人稀,后备土地资源丰富⑧的鄂尔多斯农业生产可能性的历史性概括。

注释:

① 潘复:《调查河套报告书》,(北京)京华印书局,1923年,第219-220页。

②《办理乌扎垦务委员吴呈开放乌审旗报垦各地及拟分别征收押荒岁租章程》(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清末内蒙古垦务档案汇编》,第610页。

③民国《神木乡土志》卷1《边外属地·山川》,民国二十六年稿本。

④《办理乌扎垦务委员吴呈开放乌审旗报垦各地及拟分别征收押荒岁租章程》(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610页。

⑤《管理鄂尔多斯扎萨克贝子察克多尔色楞旗印协理台吉阿喇什色楞等致驻神木理事司员、乾清门行走盟长多罗贝勒、乾清门行走副盟长扎萨克贝子等书》(道光四年八月二日),A005-10,001-2,35。

⑥《西盟垦务总局扎旗所交一半万寿地内不堪耕种之沙梁甚多应否查照扎旗成案暂收下地押荒俟年后察看情形再议征租》(光绪三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清末内蒙古垦务档案汇编》,第573页。

⑦《伊盟左翼三旗调查报告书》第三章《实业与交通》第一节《垦牧现状》,内蒙古图书馆编《内蒙古历史文献丛书之六》,(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07年。

⑧清雍正年间,榆林府原额地平均是实熟地的11倍还多(雍正《陕西通志》卷37《屯运一》);民国初年,边外民户平均拥有地亩数高达约220亩(民国《陕绥划界纪要》卷4至卷6)。

另一方面,“依天雨之多寡以定丰歉”①的鄂尔多斯旱作农业,其农业生产虽然随气候波动而波动,但却在波动中为鄂尔多斯农业生产提供了耕种机会。如蒙档记载的:“(准格尔旗)今年(指道光四年)雨季时节,旗民为生计到处耕种……”道光十九年的干旱,“蒙古所耕之地庄稼长势不佳……六月十四日逢雨,青苗得以存活”②。春、夏二季降雨与鄂尔多斯农业生产活动的这种依存关系,是直接的,也是决定性的。一直到民国年间,仍然如此。如横山县,民国十八年春旱无雨,“夏尽始降大雨,苗稼勃发,转臻丰稔”③。而文献所言的“雨足野人耕”④,其背后反映的是传统社会时期鄂尔多斯地区旱年弃耕,丰雨年“到处耕种”的一种普遍现象。如从空间范围来看,地形地貌、植被状况的不同,在同一气候条件下,仍然存在局地气候波动的差异。换句话说,气候波动对于此地可能是干旱,而对于彼地则可能是耕种机会。如,道光四年,准格尔旗遭遇干旱,“但部分地区仍有雨水浇灌”⑤;在光绪二十五年至光绪二十八年的干旱气候事件中,准格尔旗虽然常常是降雨稀少,寸草不生,但从蒙档所说的“起初部分地方略有收获”⑥来看,仍然存在局地生产机会。而怀远县的事例,则从更大范围体现了这种气候波动所带来的区域性农业生产机会。清道光二十年前后,正是鄂尔多斯地区旱灾多发、频发时期,几乎年年遭遇旱灾。在如此大概率干旱气候背景下,怀远县(今横山县)区域气候却是“雨虽少而不缺”⑦,这与同期的神木、府谷等地“连岁遇荒”、“大旱饥”的旱灾频发气候条件形成鲜明对比。而道光十七年怀远县边外大规模招民垦殖⑧,正是这种气候波动所产生的区域性农业生产机会之体现。尽管从单个年份或局部区域来看,这种气候波动所带来的耕种机会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但从整体上来看,此时此地存在不确定性,此时彼地就可能存在确定性;而此地此时存在的不确定性,彼时此地就可能存在确定性。称其为“不确定性中的确定性”机会亦可。

有机会就有风险。清代鄂尔多斯区域农业生产虽然存在这种“不确定性中的确定性”机会,但其风险也是无时无处不在。因为,迄今为止,人类尚无法对气候变化做出完全正确的适时的反应。尤其是在传统社会环境下,人们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往往依赖于经验的判断,而经验判断在年、十年、百年尺度上,往往存在时滞性和偏差,其潜在的风险难于避免。相对于私放私垦所面临的被驱逐、查封乃至没收收获物等可预料也可规避的社会风险而言,由降雨量季节、年际波动所带来的气候风险,则是不可预料的,也是难于掌控的。

注释:

①《伊盟右翼四旗调查报告书》第二章《行政》第三节《实业·(三)农业》,内蒙古图书馆:《内蒙古历史文献丛书之六》,(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07年,第49页。

②《准格尔贝子为本旗蒙古非法招引民人耕种事呈神木理事司员衙门及盟长等处文》(道光四年闰七月十八日),第144页;《准格尔旗贝子察克都尔色楞及协理台吉等为缓期交纳旗债事呈盟长扎萨克固山贝子文》(道光十九年八月,无日期),第371页。

③[民国]曹子正纂,曹思聪续纂:民国《横山县志》卷2《纪事志》,民国十八年榆林东顺斋石印本。

④陕西省神木县志史办:《神木县志·艺文志》,道光二十一年重新整理本,1982年。

⑤《准格尔旗协理台吉等为据实呈报嘉庆十八、十九年土地开垦情况呈神木理事司员及盟长处文》(道光四年闰七月二十六日),第144-145页。

⑥《准格尔旗因该旗遭饥荒,急需赈济事呈绥远城将军衙门》(宣统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第904页。

⑦[清]苏其炤原本,何炳勋增补:道光《增修怀远县志》卷1《气候》,道光二十二年刻本。

⑧道光《神木县志》卷4《建置志·恤政》;道光《增修怀远县志》卷4《边外》。

根据鄂尔多斯的自然环境特征,其土地耕种只能在年降雨量大于300毫米的地区进行。虽然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勉强达到这一极限,但在气候变干或波动比较频繁的时期,其大部分地方已达不到这一要求。如文献所说的“如暑中缺雨,即终岁勤苦,仍有衣食为艰之忧”①,甚至有如准格尔旗锡喇尔吉地方,“雨泽调顺则有收成,否则无收成可言”②。因而,无论是在旱灾多发期还是低发期,不时的旱灾都会对鄂尔多斯农业生产带来毁灭性的危害。清乾隆二十八年,准格尔旗地方夏季无雨,庄稼歉收,不但“事农耕之旗民生计困难,而游牧之属民亦难以维持生计”③;乾隆五十三年,准格尔旗所属阿勒巴图等因连年旱灾,已到了“籽畜全损,无法谋生”的境地④;而道光十八、十九年,准格尔旗蒙古虽与民人合伙种地,“不料当年干旱,收成不好,我等失本返回原籍”⑤。到了清末光绪、宣统年间,旱灾几乎年年发生,动辄“牧草未长”、“庄稼绝收”。如光绪“丁戊奇荒”中,准格尔旗旗署即说该旗“自今春直到今日(光绪三年春至夏),在我等所住地方未降一滴雨水,因干旱庄稼皆枯死”⑥;再如光绪十六年至十九年、光绪二十五年至宣统年间,鄂尔多斯更是连年旱灾,庄稼歉收或绝收⑦。即使到了民国年间,类似如此的毁灭性的干旱气候灾害依然在发生。民国十七年大旱,横山县“山野赤燿,草木萎枯,籽种牛羊,同归于尽,秋收全无”⑧。

在此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面对不可预料的气候风险,甚至是确定性的气候风险,人们仍一如既往的“冒险耕种”,其驱动力是什么?

在一般情况下,人类经济行为基本遵循“成本—效益”最大化原则。换句话说,人类经济行为是在通过对环境条件、土地利用效率评估的基础上做出的理性行为。清代陕北长城边外蒙汉联合持续、大规模的私放私垦行为,亦应是当时的人们对垦殖的有效性以及潜在的成本—收益之间权衡的结果。结合上文的分析,在气候风险与机会并存的客观环境条件下,决定鄂尔多斯蒙地垦殖的核心因素,无疑是其农业生产方式,亦即土地的可获得性和收益(收获物)之分配关系。

注释:

①[民国]曹子正纂、曹思聪续纂:民国《横山县志》卷3《实业志·(一)农》。

②残档(乾隆四年十一月十五日),511-1-1(上)。

③《扎萨克贝子纳木札勒多尔济为赈灾之事呈理藩院文》(乾隆二十八年十二月十日),第21页。

④《扎萨克贝子色旺喇什为赈济事宜呈盟长文》(乾隆五十六年六月),第71页。

⑤《盟长棍藏拉布坦扎木苏为审理蒙古伙同民人耕种事札扎萨克贝子察克都尔色楞及协理台吉等文》(道光二十五年七月二十日),第472-476页。

⑥《伊克昭盟副盟长扎那济尔迪为民人聚众抢劫一案咨府谷县衙门文》(光绪三年七月二十日),第42页。

⑦《准格尔贝子为所属旗贫困蒙古人募捐口粮事札梅林特格喜宝音文》(光绪十九年二月十日),第438页。准格尔旗衙门为赈济受灾蒙古事呈盟长处文》(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十日),第737页;《准格尔旗因该旗遭饥荒,急需赈济事呈绥远城将军衙门》(宣统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第904页。

⑧[民国]曹子正纂、曹思聪续纂;民国《横山县志》卷2《纪事志》。

自清康熙年间放垦以来,蒙汉之间的经济合作方式大致有三种。其一,开荒耕种。虽然其也是租种蒙古地亩,但在开荒前,民人既不需要交付押荒(银),也没有地价一说,民人“只是为得到蒙古人的欢心,馈送称为‘办地人情’或‘人情’的蒙古人喜欢的茶、布帛,有时用酒食款待而已”①。其二,租佃耕种。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放垦地域内的租佃耕种,其租金也是极其低微的。康熙五十八年规定“每牛一犋,准蒙民征粟一石,草四束,折银五钱四分”;乾隆八年又规定:“租银分别界内界外,界内者照旧租不加,其界外者每牛一犋除旧租糜子一石,银一两之外,再加糜子五石,银五钱。”自此之后,这一地租额度就一直不变。清末就有文献记载说:“查该旗(准格尔旗)南境白界(即牌界)地亩,横二百里,纵四五十里不等,自康熙年间,招内地民人租种,由该旗收租,为数甚微,当时每银一两折钱八百文,至今不易其数,岁租之轻,实各处所无。”②这种由官定地租以及土地“永租”的形式所规定的蒙汉租佃耕种,既无交纳押租(押荒银)之负担,也没有定额地租的风险,其唯一的风险就是初始工本投入和人力资本的风险。这是合法的放垦地域内的情况。在“黑界地”以及“界外蒙地”的租银租米,则由蒙汉双方商议而定。早在乾隆年间,即是按地亩肥沃不等收租③;道光年间更是“如遇干旱之年则免税,并无定例”④;一直到民国年间,鄂尔多斯地区还是“勘查青苗之多寡而定课则,山田则以丰歉而定”⑤。而无租银或低微的租银,其开垦的风险仅在于初始工本投入的风险;即使是视收获物之丰歉以定租银,也因蒙汉风险共担而大大降低了开垦可能面临的风险。第三,蒙汉“合伙”耕种。即蒙汉按各自提供生产资料的形式组成耕作协作体,将收益(收获物)按事先商定的比例分成,或二八、三七、四六、五五分成。如道光五年蒙人色登与民人合伙耕种即属此类,据“色登供称:本人虽有土地但无种子,无奈之下向临近民人求助合伙耕种。秋收后除保留种子五桶外,其余收成两家平分,并未向民人收缴租银”⑥;道光十八、十九年,陕西府谷县、山西河曲县民人阎后生、王五、张秦等68人“伙同”蒙人耕种⑦,亦与此类似。此后一直到清末贻谷放垦之前,蒙汉“伙同”耕种一直是鄂尔多斯蒙地重要的生产合作形式。而无论是开荒耕种、租佃耕种还是蒙汉“伙同”耕种,其实质是一种互助护扶、互惠互利的经济生产合作形式。

有研究者曾指出:“在生产落后的清代鄂尔多斯,从黄土高原来的,具有‘倒山种地,广种薄收,以丰补歉’习惯的农民,能够以‘种而待获’这种投入较少而获利较大的生产方式,使这里质量较低的土地产生地租或短期收益。蒙古人招垦和政府放垦,采用永租的形式,将投入的‘工本’资本化归佃农享用,对激励开荒和整修土地基础设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加之租银很低,蒙汉共同开垦的利益机制便形成了”⑧。这种共同开垦的利益机制,在现实中使蒙汉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生产单位或经济共同体,其既规避了社会风险,也大大降低了蒙汉面临的可能的气候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相应放大了鄂尔多斯地区农业生产的“机会”。清代鄂尔多斯地区蒙汉私放私垦之所以会一浪高过一浪,甚至面临工本皆失的风险,也要冒险耕种,其原因正在于鄂尔多斯地区农业生产及其可能产生的收益机会要远远大于其面临的风险,至少在当时出边垦殖的民人看来是如此。

注释:

①〔日〕安斋库治:《蒙疆土地分割制的一个类型——伊克昭盟准格尔旗河套地土地关系的特质》,南满铁道株式会社,1942年,第10-11页。

②《前绥远垦务总局资料(伊克昭盟·准格尔旗)》整理番号45、46,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地政总署,1940年。

③《普福等为划分地亩事致理藩院文》(乾隆三十年三月十六日),第22-23页。

④《绥远将军谨奏审理确喇西状告准格尔旗全体官员案件的审判情况之奏折(神木衙门转发准格尔旗之理藩院下发的黏贴)》(道光四年三月初七日),第138-142页。

⑤《内蒙古纪要》第三编《人文地理(二)》,《中国边疆史志集成·内蒙古史志》3,(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中心。

⑥《偏关县令为查处所属民人与蒙古勾结私行耕种事咨准格尔旗贝子文》(道光五年三月十一日),第152-153页。

⑦《盟长棍藏拉布坦札木苏为审理蒙古伙同民人耕种事札扎萨克贝子察克都尔色楞及协理台吉等文》(道光二十五年七月二十日),第472-476页。

⑧宋乃平、张凤荣:《鄂尔多斯农牧交错土地利用格局的演变与机理》,《地理学报》2007年第12期,第1299-1308页。

五 结语

在一般情况下,旱灾,尤其是特大旱灾,对区域农牧业生产都会带来致命的威胁。其轻者,禾苗枯萎,农业歉收;重者,赤地千里,牲畜倒毙,农业减产、绝收,从而引发大范围的饥荒、疾疫,是人口流移、区域社会动荡的直接触发因素。然而,本文的研究结果却与通常人们的认识相反,愈是旱灾、饥荒频发、严重的时期,鄂尔多斯的农业开垦愈是趋于扩大,这与同期的陕北榆林、延安,甘肃陇中、河西等地旱灾所造成的生产凋敝、颗粒无收、饥民遍地、流离失所境况形成鲜明对比,旱灾、饥荒已然成为促进清代鄂尔多斯蒙地农业扩展的主要推动因素。这一结论,虽然是仅就处于农牧过渡带的鄂尔多斯特定地区所得出的初步认识,但它表明,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人群在面对灾害时,其应对行为明显具有地方特色。因此,只有从环境各异的具体区域、具体人群出发,才能获得具有“真实感”的人类行为与环境变化关系的认识,才能站在“他者”的角度理解区域人类对环境变化的适应、响应行为内涵。这一点,对推动全球气候变化与人类行为互动这一重大命题的深入研究,无疑是具有深远意义的。

THE END
0.寒假作业答案七年级7.典型事例:①西汉政府派张骞出使西域;②东汉政府派班超出使西域;③蜀丞相诸葛亮注意改善同西南少数民族的关系,鼓励少数民族发展经济;④唐政府实行和亲政策,把文成公主嫁给吐蕃赞普松赞干布, 积极意义:有利于民族矛盾的缓和,减少战乱,加速民族融合;有利于各地区、各民族经济文化的共同发展;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的jvzq<84mcqyik7~ld{y/exr1jctkkj4576;477mvon
1.全国三八红旗手事迹介绍(10篇)约1000人依靠种植黄金梨而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___年11月3日中国科技网记者马爱平在科技扶贫记中以"___:扎根在宣恩山区奋斗在黄金梨果园"进行了宣传报道,并入选科技部《凝聚创新精神,汇聚创业英才-科技特派员创业扶贫典型事例汇编》。 为了有效提升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发家致富能力,满足他们农业生产中对技术的需jvzquC41yy}/z~jzkng/exr1hyt0uqnlk1i29@:3;24ivvq
2.三八红旗手主要事迹企业三八红旗手集体先进事迹材料最新27篇约1000人依靠种植黄金梨而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xx年11月3日中国科技网记者马爱平在科技扶贫记中以xx:扎根在宣恩山区奋斗在黄金梨果园进行了宣传报道,并入选科技部《凝聚创新精神,汇聚创业英才-科技特派员创业扶贫典型事例汇编》。 为了有效提升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发家致富能力,满足他们农业生产中对技术的需要,切实jvzquC41yy}/uqzdcqi/exr1|jodjjsi1hgoyns16niu0qyon
3.环境对生物的影响通用12篇二、善于联系生活实际,引用破坏生态平衡的典型事例,激发学生保护自然环境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 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加强和范围的扩大,人类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必然造成干预自然、破坏生态环境活动。工业“三废”污染和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已成为破坏环境的主要原因。 jvzquC41zpmg{‚3zwgyiw7hqo1nbq€jp1;;7393jvor
4.试卷讲评课教案经典【9篇】在读后感这题中,有个2分的摘抄原句的题目,也有个别学生出现抄写错误。重点讲解说明文《天坛之美》,原因是学生失分较多,文章比较典型,以此为例,点拨说明文的阅读方法。阅读说明文时,注意到“三抓”——抓题目、抓结构、抓重点段。 首先抓题目。一般说明文的题目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种直接以说明对象为题,这种文章注意jvzquC41yy}/;:880eun1sncq{{gcw|gp1pjcxfp16:98?50jvsm
5.苏教版小学六年级上册语文教案(通用7篇)(指板书总结)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又学习了一篇说理文。作者在文章开头直接摆出观点,通过典型事例来层层递进,证明自己的观点,让人信服,并在文章最后得出结论,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做。 在今后的写作中也要学习运用这样的方法,来论述证明自己的观点。 苏教版小学六年级上册语文教案 篇7 jvzquC41yy}/fr~khctxgw3eqo5kkjtcp1~jcx}wgnovprfplkvynslkcubp8=:66<10qyon
6.村级会计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精选14篇)六、典型事例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木脚乡溪上村村账记录相对较为规范,而石岩村村账虽在资金数目上没有出入,但是其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账本记录极不规范,乡村级财务专项整治小组将重点对其进行整顿。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一方面我乡将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村整改落实,另一方面我们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jvzquC41o0ui3950eqs0c87244711>7;;5950qyon
7.村级市域治理工作总结范文(精选11篇)六、典型事例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木脚乡溪上村村账记录相对较为规范,而石岩村村账虽在资金数目上没有出入,但是其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账本记录极不规范,乡村级财务专项整治小组将重点对其进行整顿。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一方面我乡将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村整改落实,另一方面我们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 jvzquC41o0xvk€jp0eun1ƒtpilof1?9474660qyon
8.历史时期中国绿洲的农业开发与生态环境变迁论文古绿洲多位于河流下游,水资源状况较差,加之与周围沙漠、戈壁相间分布,处于风沙前沿,干旱、风蚀强烈。而人工开发导致固沙植被破坏,使地表裸露,在强劲的风蚀、风积作用下,最终演变成沙漠。这样的事例在我国绿洲农业开发过程中屡见不鲜。汉代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对绿洲进行大规模农业开发的朝代,河西走廊石羊河流域下游在汉jvzq<84yyy4vpsx0eqs0n~sygp5mk|mk1462::7423852<>a3:7499=0jvsm
9.关于杨善洲的人物事迹人的一生非常短暂,怎样才能不枉费一生,生存得有价值、活得有意义呢?杨善洲同志用他脚踏实地的事例诠释了人生理念。没有理想就没有追求,没有现实支撑的理想就是妄想,现实的工作就是我们人生理想最基本的生存理念。 有的人没有什么追求,碌碌无为,虚度一生;有的人清高自负,认为怀才不遇,不愿面对现实;有的人好高骛jvzquC41yy}/orsimctx0lto1y5gkujg4q76y9g0jvsm
10.2023道德模范事迹(精选27篇)刚才,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聆听了两位同志的报告,他们用质朴的语言、翔实的事例和真执的情感,声情并茂地为我们讲述了一桩桩、一件件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有孝老爱亲的典型、有见义勇为的英雄。展现了我县不同行业、不同岗位道德模范的平凡而又光彩照人的形象,令人生动而亲切地感受到文明与道德的力量,感人至深,催人奋进。今天的报告会,jvzquC41o0jj{rkcpyko0lto1hgoyns1ujokklfknkgp1:6836<447mvon
11.典型发言材料范文8篇(全文)二要选择真实典型的事例。典型材料的成功与否,关键看其是否真实。典型材料是在绝对忠实于典型本身的基础上形成的,其真实性与新闻报道的要求是一致的,典型材料必须如实反映典型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表现,不能随意拔高,要绝对忠实于客观实际。典型材料的重要标志是事例生动,事迹感人。因此,一定要把调查研究中得来的真实而典jvzquC41yy}/;B}wgunv0lto1y5gkujc:v|3rzt0jvsm
12.节水工作总结(通用20篇)在落实各项制度的过程中,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起到典型示范,榜样引路的作用。工作过程中结合具体的节能、节水事例,弘扬节能、节水新风。结合具体的.浪费能源、浪费水资源的案例,采取公示、通报批评、处罚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各处室责任人,对本部门的用水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注意每一个用水环节,堵塞每一个浪费jvzquC41yy}/rrsfc0ipo8jkenbpp4iqpm{wxqpipjg87482;20qyon
13.环境问题调研报告锦集[10篇]二要在乡镇开展整治工作评优和星级文明村庄创建评比活动,对先进乡镇和星级文明村庄予以资金或物质奖励,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大力宣传村民当中讲文明,讲卫生,积极投身环境整治工作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对突出的反面典型事例进行及时曝光,及时教育和引导。 三要积极宣传推广各地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作法,好效果,将整治工作jvzquC41yy}/{~|gpoo/exr1ygtlw8mwcppjpp|gpvoekjt{cphbqpfq0jznn
14.优秀教学反思(15篇)首先,我要选取那些最实用,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的典型事例,选择的典型材料、事例真实可信,能够逐步展开并深化和升华主题,增强表达效果。其次,采取生动活泼,学生可以接受的学习方法和形式,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使他们乐学爱听。 三、常规教育教学中的“困惑”变成问题jvzquC41zkgpz~j0twoxgw3eqo5kkjtzwglbp|n153997>3jvor